2023-12-18 14:01 | 來源:證券時報 | 作者:俠名 | [上市公司]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監管部門調查發現,近期,徐東作為ST南衛持股5%以上的股東,通過集中競價方式累計減持公司股票105.65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0.37%,上述減持行為發生在ST南衛被立案調查期間...
由于在公司被證監會立案調查期間違規減持,ST南衛(5.090, -0.01, -0.20%)(維權)(603880)持股5%以上股東徐東收行政監管決定書,并宣布自愿提前終止其今年7月披露的減持計劃。值得一提的是,就在幾天前,因前期控制權轉讓相關信息披露不準確、不完整、不充分等,ST南衛實控人李平剛遭到上交所通報批評。
12月17日晚,ST南衛公告,近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東徐東收到了證監會江蘇監管局下達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江蘇證監局關于對徐東采取責令改正監管措施的決定》。
具體情況為,今年7月19日,ST南衛曾披露,公司持股5%以上股東徐東持有公司股份約1566.23萬股,占公司當前總股本的5.36%,上述股份來源為公司IPO前已有的股份及通過權益分派資本公積轉增股本取得的股份,均為無限售條件流通股。
自上述公告披露日起15個交易日后的6個月內,徐東擬通過集中競價方式減持股份數量不超過585萬股,即不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2%,自公告披露日起3個交易日后的6個月內,徐東擬通過大宗交易方式減持股份數量不超過1169.90萬股,即不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4%。
不過,2023年7月28日,ST南衛披露《關于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立案通知書的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ST南衛進行立案調查。
根據《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第六條第一項的規定,上市公司或者大股東因涉嫌證券期貨違法犯罪,在被證監會立案調查或者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期間,以及在行政處罰決定、刑事判決作出之后未滿6個月,上市公司大股東不得減持股份。
監管部門調查發現,近期,徐東作為ST南衛持股5%以上的股東,通過集中競價方式累計減持公司股票105.65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0.37%,上述減持行為發生在ST南衛被立案調查期間,違反了證監會前述規定。
根據上述情況,證監會江蘇證監局決定對徐東采取責令改正的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要求徐東充分吸取教訓,加強對證券法律法規的學習,切實規范減持上市公司股份行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杜絕此類事件再次發生。
12月17日晚,ST南衛同步披露,公司于12月15日收到徐東《關于提前終止股份減持計劃的告知函》,截至告知函出具日,徐東通過集中競價方式減持105.65萬股(占總股本0.37%),其仍持有公司股份1460.64萬股(占總股本4.99%),徐東自愿提前終止本次減持計劃。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違規減持后,徐東所持ST南衛股份已低于5%,后續其減持所持股份將不再需要公告。
此外,就在幾天前(12月14日),上交所剛向ST南衛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暨時任董事長李平發布通報批評處分。
上交所文件指出,李平籌劃公司控制權轉讓事項,未在復牌公告、權益變動報告書等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收購方的主體資格、誠信情況及收購意圖的調查情況,且經監管問詢后,公司控制權變更事項短期內終止,關于控制權轉讓的相關信息披露不準確、不完整、不充分,同期公司股價出現大幅波動,李平的上述行為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
與此同時,因公司關于控股股東控制權轉讓的相關信息披露不準確、不完整,風險提示不充分,上交所還對ST南衛及董秘許林曄予以了監管警示,要求上市公司及高管進行整改。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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