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09 09:59 | 來源:中國證券報 | 作者:俠名 | [上市公司]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吉林證監局擬決定對*ST吉藥給予警告,并處以200萬元的罰款;對孫軍給...
12月8日晚,*ST吉藥發布公告稱,當天公司收到吉林證監局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吉林證監局依法擬決定對公司及相關責任人給予警告并合計罰款390萬元。
截至12月8日,*ST吉藥報2.22元/股,最新市值僅14.8億元。今年以來,公司股價持續下滑,市值縮水近一半。
多起重大訴訟事項未及時披露
2022年7月27日,*ST吉藥收到證監會《立案告知書》,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
經查明,2020年8月至2021年4月期間,*ST吉藥及其子公司因融資租賃、擔保、金融借款、民間借貸等事項,發生重大訴訟6起,連續十二個月累計涉訴金額約為8.04億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2019年)經審計凈資產的195.83%,*ST吉藥未按照規定及時披露相關重大訴訟事項。
直到2021年4月24日,*ST吉藥才發布公告,披露上述6起重大訴訟事項。根據《證券法》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相關規定,上述重大訴訟事項屬于重大事件,*ST吉藥應當在收到相關法律文書之日起兩個交易日內披露重大訴訟發生情況,但公司并未按照規定及時披露上述重大事件。
公司及責任人擬被罰390萬元
吉林證監局認為,*ST吉藥未按照規定及時披露重大訴訟事項的行為,涉嫌違反了《證券法》第七十八條第一款、第八十條第一款、第二款第十項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一款所述的違法行為。
根據《證券法》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對*ST吉藥的上述違法行為,公司時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長、董事會秘書孫軍,負責公司的全面管理工作和信息披露事務,知悉、參與相關重大訴訟事項,未組織吉藥控股及時進行信息披露,未勤勉盡責,是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時任總經理許蔚,未勤勉盡責,是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吉林證監局擬決定對*ST吉藥給予警告,并處以200萬元的罰款;對孫軍給予警告,并處以150萬元的罰款;對許蔚給予警告,并處以40萬元的罰款。
原董事長涉嫌職務犯罪被批捕
公開資料顯示,孫軍2017年10月開始任*ST吉藥董事長,2022年6月從公司離職。近年,孫軍因未能恪盡職守、履行誠信勤勉義務等原因多次被監管層處罰,深陷各種負面消息之中。今年8月12日,*ST吉藥發布公告稱,公司原董事長孫軍,原董事、副總經理王德恒因涉嫌職務犯罪已被批準逮捕。
截至12月8日,*ST吉藥報2.22元/股,最新市值僅14.8億元。今年以來,公司股價持續下滑,市值縮水近一半,最低一度跌至1.67元/股。2015年以來,公司股價跌跌不休,至今累計跌幅近九成。
*ST吉藥還表示,公司目前收到的《告知書》不是最終結果,最終結果以吉林證監局出具正式決定書為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經營情況正常。公司及其子公司上述6筆訴訟相對應本金、利息、罰息均已體現在定期報告中,不涉及財務報表的變更。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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