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19 09:26 | 來源:上海證券報 | 作者:未知 | [基金]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記者孫越近日,北京證監局針對違規炒股開出批量罰單——20人被警示,1人被談話,具備極強警示意義。而據不完全統計,截至9月18日,今年以來已有超百名證券從業人員被罰。...
◎記者 孫越
近日,北京證監局針對違規炒股開出批量罰單——20人被警示,1人被談話,具備極強警示意義。而據不完全統計,截至9月18日,今年以來已有超百名證券從業人員被罰。
年初至今,監管部門多次重申證券從業人員勿要觸碰違規炒股“紅線”,嚴查嚴打從業人員違規炒股行為。業內人士認為,監管部門對違規炒股行為重拳出擊,對管控不力的機構從嚴問責,有利于加快形成從業人員管理“嚴”的氛圍,持續凈化行業生態。
追溯久、處罰嚴
上海證券報記者梳理發現,今年以來,監管已發布近50條與從業人員違規炒股相關的罰單。除了罰單發布密度升級以外,還呈現多個特點:
一是批量處罰頻現。今年初,中國證監會集中查辦了招商證券(15.080,0.05,0.33%)多名從業人員買賣股票等違法違規行為,依托刑事追責、行政處罰、行政監管措施、內部問責等進行立體化懲戒。證監會對63人作出行政處罰,合計罰沒8173萬元;對1人作出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將1人涉嫌內幕交易行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對46人采取行政監管措施,其中擬對3人采取認定為不適當人選,對5人采取監管談話、38人采取出具警示函。
北京證監局9月14日最新發布的一張罰單中,有20名證券從業人員因買賣股票被出具警示函。同日,北京證監局對莊某某采取出具監管談話行政監管措施,其作為證券從業人員,同樣曾存在買賣股票的行為。
二是追溯歷史久。一旦被監管追查,不論是多少年前的違規行為,都會被查處。銷戶、銷號、換設備等手段不能抹去歷史客觀事實,此外,離職人員也不能幸免。
天津證監局披露的罰單顯示,平安證券天津分公司證券從業人員邊某元因違規炒股被處罰10萬元。2019年2月1日,邊某元入職平安證券天津分公司,擔任財富經理,2021年11月10日離職。綜上,邊某元于2019年2月1日至2021年11月10日在平安證券天津分公司工作,屬于證券從業人員。
三是處罰認定嚴。即使未獲取收益分成或報酬、即使投訴糾紛處置達成和解、即使反映經濟困難,仍不影響違規事實認定,也不會免除處罰。
事實上,違規炒股巨額虧損的案例并不少見。例如,今年6月,重慶證監局發布的一份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西南證券(3.580,0.01,0.28%)重慶潼南證券營業部員工何某違規炒股,總計虧損106.98萬元,仍被處以10萬元罰款。
在業內人士看來,監管部門的嚴厲處罰表明了其維護市場秩序、保護投資者利益的堅定決心。通過較大的處罰力度,監管部門能夠有效震懾潛在的違規行為者,這種“以儆效尤”的方式有助于構建更加良好的行業風氣和職業道德。
“踩紅線”為何屢禁不止
監管部門多次重申從業人員莫碰違規炒股的“紅線”,但仍有人鋌而走險,背后癥結何在?
業內人士認為,歸根結底還是證券從業人員面對利益誘惑時抱有僥幸心理,守法合規意識淡薄。“證券從業人員距離股票市場更近,加之利用親屬賬戶、借用客戶賬戶等炒股的行為隱蔽性強,部分員工自身守法意識不強,在高額利益的誘惑下滑向了違法違規的泥潭。”華東某券商營業部的負責人說道。
員工違規炒股頻現,也在一定程度上暴露出證券公司的內部管理和外部約束機制亟待進一步健全。從罰單來看,一線營業部往往是違規炒股的“重災區”,違規炒股員工多數為營業部投資顧問助理、高級投資顧問、營業部總經理等。
一位券商經紀業務人員表示,券商經紀業務存在網點多、員工數量大、專業化水平參差不齊等現象,管理上難度相對較大。這與券商線上化展業趨勢以及公司管理的集中化導向也有較大關系。例如,分支機構的人員規模和崗位設置發生較大程度調整時,相關人員與崗位在調整過程中可能會反應不及時,出現和監管要求相錯位的情況。
上海新古律師事務所王懷濤律師認為,除自身合規意識不足、企業內部管理缺失外,還有可能是因為信息不對稱、監管難度較大,導致部分人認為“違規了也不會被發現”“被發現了被處罰了也還有得賺”。約束違規炒股行為,需要通過技術手段提高監控的全面性和準確性,同時也必須有嚴厲的處罰措施,大幅提升中介機構員工的違法成本。
強化監管與提升內控并重
從業人員違規炒股,一直是證券領域違法違規行為的高發地帶,監管亦對此持續保持高壓態勢。近年來,證監會嚴厲打擊證券從業人員違規買賣股票行為。2019年至2023年,共查辦67起從業人員違法炒股案件,對139人作出行政處罰,著力構筑“不敢、不能、不想”違規炒股的長效機制。
此外,在完善制度機制方面,今年8月上旬,券商2024年度分類評級結果出爐,評價體系內再度明確了對董監高人員、主要業務人員違規買賣股票、違規代客理財等問題予以扣分,傳導以合規風控為本的鮮明導向。
受訪人士表示,強化外部監管的同時,券商也要優化自身治理。不僅要加強從業人員合規管理,更要健全內部監測、自查自糾及問責機制,推動券商行業向更加規范、專業的方向發展。
上海蘭迪律師事務所馬佳律師認為:從規范制度的角度而言,要盡快建立嚴格的信息分級、信息屏障制度,明確工作人員可以獲取的信息范圍,杜絕越級、超范圍獲取上市公司信息的情形;從技術管控的角度而言,借助現代IT技術實施監管,以及通過交易行為大數據對客戶進行畫像,也有助于及時發現員工違規炒股等異常交易行為。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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