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1-04 09:25 | 來源:上海證券報 | 作者:俠名 | [上市公司]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交易所曾多次發函要求公司核實上海鋼石與杉杉控股及其子公司寧波炬泰是否存在關聯關系。彼時,吉翔股份及相關方均回復稱上海鋼石與杉杉控股不構成一致行動關系,雙方在上市...
1月3日晚,吉翔股份披露了一則《關于前期公告內容更正》的公告,稱上海鋼石股權投資有限公司(下稱“上海鋼石”)為公司間接控股股東杉杉控股有限公司(下稱“杉杉控股”)實際控制的企業,上海鋼石的投資運營決策、人員及印鑒證照管理、資金支付審批等均由杉杉控股作出和控制。
在此之前,交易所曾多次發函要求公司核實上海鋼石與杉杉控股及其子公司寧波炬泰是否存在關聯關系。彼時,吉翔股份及相關方均回復稱上海鋼石與杉杉控股不構成一致行動關系,雙方在上市公司層面獨立行權。
就此,上交所火速下發問詢函,要求公司說明,上市公司及相關方前期多次予以否認是否故意背離事實,虛假披露信息?在相關線索明確的情況下,獨立董事與中介機構屢次發表意見與事實明顯背離,是否已充分履職盡責?公司是否還存在其他信披違規情況?
回溯此前公告,2021年8月6日,吉翔股份收到了上交所出具的監管工作函。針對當時媒體質疑的“杉杉系”與上海鋼石存在大量股權和業務互轉,上交所要求公司向相關方核實并說明,“杉杉系”與上海鋼石在股權投資、業務開展等方面的具體合作情況,截至目前是否仍存在共同投資、合伙、合作、聯營等其他經濟利益關系。吉翔股份在2021年9月30日得監管工作函回復中否認了相關方的關聯關系。
2022年7月4日,有媒體針對公司此前監管工作函的回函提出質疑,認為“蕪湖隆耀實業有限公司(下稱”蕪湖隆耀“)與杉杉控股存在關聯關系”,公司股東信披不實;推測杉杉控股與上海鋼石存在董監高人員交叉問題,推測兩者構成一致行動人關系。吉翔股份于2022年7月13日一早發布了《關于媒體報道的澄清說明公告》,稱報道為不實消息。
2022年7月13日當晚,吉翔股份再收到上交所監管工作函。2022年8月3日,吉翔股份在回函中表示:“杉杉控股與上海鋼石進一步對相關重點問題進行了核查,根據核查結果,兩公司均獨立決策、未互相施加影響,故根據實質重于形式的原則判斷,上海鋼石與寧波炬泰不存在關聯關系,亦不構成一致行動人關系。”
就在公司層面以及上市公司獨董接連否認后,上市公司卻突然公告稱:“2022年12月21日,公司就相關問題再次發函問詢上海鋼石及杉杉控股,并于2022年12月30日收到了杉杉控股的回函。因本次公司收到的回函與上述三次回函內容相差較大,故就更正內容進行公告。”
值得關注的是,上海鋼石于2020年7月17日通過協議轉讓方式,以3.95億元受讓陜西省國際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代陜國投·持盈35號證券投資集合資金信托計劃)所持吉翔股份5351.64萬股股份,成為公司第二大股東。當時,吉翔股份公告稱上海鋼石與吉翔股份其他股東不存在關聯關系,亦非一致行動人。
這意味著,截至目前,杉杉控股子公司寧波炬泰作為公司第一大股東,同時與第二大股東上海鋼石受杉杉控股實際控制,寧波炬泰與上海鋼石構成一致行動人關系,杉杉控股合計控制上市公司表決權比例達到43.84%。
在上交所最新下發的問詢函中,要求公司說明,相關股東隱瞞一致行動關系的主要原因,是否為規避要約收購義務,是否存在其他違法違規行為。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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