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07 19:18 | 來源:電鰻快報 | 作者:高偉 | [IPO]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據問詢函,北交所對永超新材控制權是否穩定、核心技術競爭力、財務數據等諸多疑點提出了質疑。《電鰻財經》經調查研究發現,該公司招股書存在很多疑點,尤其是家族控股及董...
《電鰻財經》文/高偉
1月21日,上海永超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永超新材”)IPO被北交所問詢,要求公司與保薦機構在20個工作日內對問詢意見逐項予以落實。2月21日、3月24日,公司均披露了延期回復問詢函的公告。但截至4月6日,永超新材依舊沒有回復問詢。永超新材北交所IPO更新進展顯示“中止”。
據問詢函,北交所對永超新材控制權是否穩定、核心技術競爭力、財務數據等諸多疑點提出了質疑。《電鰻財經》經調查研究發現,該公司招股書存在很多疑點,尤其是家族控股及董事長周邊風險纏身是其最大的隱憂。
家族控股引交易所問詢
“發行人控制權是否穩定”,這是北交所對公司問詢的第一個問題。
據招股書,永超新材無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為洪曉冬、洪曉生,二人為兄弟關系。其中洪曉冬直接持有公司29.00%的股份,洪曉生直接持有公司16.57%的股份;李鈺敏持有公司13.02%的股份,為洪曉冬的岳母。顯然,這是典型的家族控股結構。
2023年10月8日,洪曉冬、洪曉生、李鈺敏簽署《一致行動協議》,李鈺敏為洪曉冬和洪曉生的一致行動人,以洪曉冬和洪曉生的意見為準;若洪曉冬和洪曉生存在決策分歧,以洪曉冬的意見為準。
值得關注的是,掛牌期間,2023年11月3日,永超新材收到中國證監會上海監管局出具的《監管關注函》, 要求公司對現場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改正。《監管關注函》所涉及問題包括收入確認政策、 存貨跌價準備、實際控制人的一致行動人認定。
北交所要求公司說明2023年10月新增與李鈺敏簽署一致行動協議的背景,李鈺敏是否參與公司日常經營,是否存在代持行為,其未被認定為實際控制人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通過實際控制人或一致行動人認定規避同業競爭、關聯交易、資金占用、股份限售等監管要求的情形;實際控制人是否存在其他親屬在發行人處持股或任職的情形,如有,請列表說明。北交所還要求公司說明報告期內實際控制人、一致行動人之間是否存在意見分歧,是否有效解決;結合《一致行動協議》的有效期、終止條件等,說明是否存在一致行動協議期限屆滿導致公司控制權不穩定的情形。
《電鰻財經》注意到,永超有限成立之初,洪曉冬和哥哥洪曉生分別持股35%、17.6%。兩年后,洪曉冬的岳母李鈺敏受讓了陳邦華、項芳南、蔡元偉合計轉讓的26%股份,自此成為永超有限的股東。入股的次年,2007年5月24日,李鈺敏將持有的永超有限26%股權以520萬元原出資額轉讓給了女兒周瓊控股的香港是邦國際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稱“是邦國際”)。據永超新材2022年9月向全國股權公司遞交的公開轉讓說明書披露,這次轉讓實際系是邦國際為李鈺敏代持股份。2010年2月,邦國際將股權轉讓給了李鈺敏,雙方的代持關系就此解除。但這段代持歷史,永超新材在2016年5月首次掛牌及掛牌期間并沒有披露。
業內人士稱,股權集中、“一股獨大”被視為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結構的絆腳石。特別是在民營企業中,如果公司實際控制人為某一自然人或者家族,公司治理結構弱點將更加突出。如此一來,公司很容易出現任人唯親,怎能保護普通投資者利益?會否有利益輸送行為發生?
董事長數十條風險纏身
據天眼查顯示,永超新材實際控制人、董事長洪曉冬目前有12條任職信息,擔任股東10家,擔任高管9家,實際控制權2家企業。尤為注意的是,其周邊風險有28條,歷史風險1條,預警提醒也多達34條。
高風險方面,其擔任法定代表人的上海東英紙業有限公司被申請強制清算的案件信息;擔任股東的上海篤行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有注銷備案信息;擔任股東的上海篤行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有清算信息,擔任股東的上海永超真空鍍鋁材料銷售有限公司有清算信息,擔任執行事務合伙人的上海圓運投資管理合伙企業(有限合伙)有清算信息。
訴訟方面,其擔任法定代表人的上海永超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因運輸合同糾紛而被起訴,擔任法定代表人的上海永超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因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而被起訴……
此外,公司生產經營過程中產生的主要污染物為廢氣、廢水、噪聲、固體廢物。公司受到上海市青浦區生態環境局的2項行政處罰以及上海市生態環境局的1項通報。北交所要求公司說明公司產品是否可降解,是否存在使用污染問題。
如何保護好投資者利益,IPO如何順利進行,是洪曉冬需要考慮的問題。《電鰻財經》將保持持續關注。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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