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15 09:54 | 來源:上海證券報 | 作者:俠名 | [上市公司]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從處罰決定來看,方和旭不僅被沒收了短時間內違法獲利的87.2萬元,同時處以87.2萬元的罰款;方春曉則被處50萬元罰款。
業績暴增、股價飛漲的那一年,這家上市公司的會計卻憑借內幕信息從中漁利,不斷將業績大幅增長、訂單最新情況等泄露給相關方,充當著內幕交易的“泄密者”。
9月14日,隨著中國證監會一紙行政處罰決定書發布,熱景生物時任財務部費用會計方春曉通過微信“泄密”,幫助方和旭連續兩次內幕交易熱景生物的細節逐一曝光。
從處罰決定來看,方和旭不僅被沒收了短時間內違法獲利的87.2萬元,同時處以87.2萬元的罰款;方春曉則被處50萬元罰款。
會計“潛伏”微信群
充當“泄密者”
公開信息顯示,當事人方春曉,女,1993年4月出生,時任熱景生物財務部費用會計。
這場內幕交易戲碼是如何上演的?還要追溯到熱景生物2020年末業績爆發前夕。
熱景生物2020年前三季度收入與2019年前三季度基本持平,但利潤下滑60%左右。2020年10月開始,熱景生物業績大幅增加。2020年12月14日,在財務部門的晨會上,公司財務總監石某沾向財務部門人員通報公司2020年營業收入金額約為5億元、凈利潤約1億元的情況。參加會議的財務人員包括方春曉和邢某軍等。當日,石某沾將上述業績情況向熱景生物時任實際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兼總經理林某青作了匯報。
2021年1月11日下午,石某沾將熱景生物業績預增公告發到公司“熱景董事群”進行了討論。11日晚間,熱景生物發布《2020年年度業績預增公告》,經財務部門初步測算,預計2020年年度實現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10732萬元左右,與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數據)相比,將增加約7344萬元,同比增加216%左右。
2020年12月14日,方春曉在熱景生物財務部門晨會上知悉熱景生物2020年營業收入預計5億元左右,凈利潤1億元左右;當日晚間,其通過微信通話將相關內幕信息告知了方和旭。此后,方和旭和方春曉亦有頻繁微信聯系。
2020年12月15日至12月20日,方和旭和方春曉頻繁微信聯系,交流內容包括熱景生物經營業績情況、熱景生物2020年業績預告時間安排、計劃如何買入“熱景生物”等。12月21日,方和旭首次買入“熱景生物”,12月21日至2021年1月11日,方和旭合計買入“熱景生物”1.9萬股,金額75.74萬元;期間,方和旭就買入“熱景生物”亦和方春曉有溝通交流。2021年1月11日晚間,熱景生物發布2020年年度業績預增公告,2021年1月12日,方和旭將1.9萬股“熱景生物”全部賣出,賣出金額85.38萬元,實際獲利9.5萬元。
第一次嘗到“甜頭”后,方春曉與方和旭更加大膽地通過微信傳遞著內幕信息,借著熱景生物更猛的業績爆發點,實施了第二次內幕交易。這一次,方和旭一舉獲利77.7萬元。
經調查,2021年3月4日,在財務部門的晨會上,石某沾提到公司取得了德國的一個資質認證,目前有意向的銷售訂單約有20億元,方春曉參會。
方和旭在3月8日至4月1日交易“熱景生物”前后和方春曉有頻繁微信聯系,聯系內容包括熱景生物銷售訂單、產能、產品出庫、財務指標、階段性業績等。
4月8日下午,財務部邢某軍和北京市大興區稅務局第二稅務所專管員聯系,專管員要求熱景生物母公司報送2021年第一季度企業所得稅數額。石某沾跟呂某東和邢某軍溝通后將數額定在7000萬元,邢某軍將和稅務專管員的微信聊天記錄和確定7000萬企業所得稅的相關情況發在了“熱景財務群”,方春曉是該群的群成員。此外,財務人員方春曉等當時也全都在財務部辦公室,一起聊到了熱景生物2021年第一季度凈利潤大概5、6億元的情況。
4月9日至4月10日,石某沾、呂某東、方春曉等人就熱景生物2021年第一季度業績預增數據進行最后確定。
4月9日和4月10日晚,方春曉通過微信通話將相關內幕信息告知了方和旭。
4月12日晚間,熱景生物發布《2021年第一季度業績預告的自愿性披露公告》,經財務部門初步測算,預計2021年第一季度實現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56000萬元到66000萬元,同比增加109125.67%到128630.25%。
而方和旭早在4月12日開盤半小時內買入“熱景生物”6000股,金額32.05萬元;2021年4月27日,方和旭將其持有“熱景生物”全部賣出;其中,4月12日買入的6000股“熱景生物”對應的賣出金額109.91萬元,實際獲利77.7萬元。
方春曉申辯“未泄密”
證監會不予采納
面對上述違法事實,方和旭和方春曉并未直接認錯,而是在其申辯材料及聽證過程中提出申辯意見:
一是方春曉未將熱景生物2020年年度業績預增事項這一內幕信息泄露給方和旭。方和旭2020年12月21日至2021年1月11日期間買入“熱景生物”1.9萬股不構成內幕交易,方和旭在買入“熱景生物”前不知悉熱景生物2020年實際業績,其買入“熱景生物”主要是因為股價非常低并參考股票論壇里的信息。
二是方春曉未在2021年4月9日將熱景生物2021年第一季度營業收入和凈利潤情況告知方和旭。此外,不能將方和旭4月12日買入“熱景生物”6000股全部認定為內幕交易,因為首先,方和旭在此前交易過“熱景生物”,4月12日的買入只是加倉;其次,即使方春曉不告知方和旭熱景生物2021年一季度的利潤數據,方和旭4月12日也會買入,只是會少買一些。
三是本案量罰過重。
對此,證監會表示,上述違法事實,有上市公司公告、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表、工作郵箱記錄截屏、微信記錄截屏、通訊記錄、證券賬戶資料、銀行賬戶資料、交易所有關數據信息、詢問筆錄、情況說明等證據證明,足以認定。而在量罰時已充分考慮了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量罰適當。綜上,證監會對方和旭和方春曉的意見不予采納。
根據證券法相關規定,證監會決定對方和旭沒收違法所得87.2萬元,同時處以87.2萬元的罰款;方春曉則被處50萬元罰款。
事實上,被業績“沖昏頭腦”的還有公司時任監事、研發部經理韓偉。
同日曝光的另一份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2021年3月12日至4月16日,韓偉通過其妻子殷某的賬戶交易熱景生物,合計買入1.8萬股,金額90.61萬元;2021年4月20日賣出3000股,金額42.95萬元。
對此,證監會對韓偉給予警告,并處以30萬元罰款。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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