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2-14 11:25 | 來源:證券日報 | 作者:俠名 | [上市公司]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近年來,在聚焦上市公司質量提升背景下,證監會強化了對財務造假、欺詐發行等嚴重腐蝕證券市場根基的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
近日,證監會公布2022年“一號罰單”,劍指山東肥料大王金正大財務造假等問題。
經查明,2015年至2018年上半年,金正大及其合并報表范圍內的部分子公司通過與其供應商、客戶和其他外部單位虛構合同,空轉資金,開展無實物流轉的虛構貿易業務,累計虛增收入230.73億元,虛增成本210.84億元,虛增利潤總額19.9億元。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證監會決定對金正大及其實際控制人、董事長、總經理萬連步等8位相關責任人合計罰款755萬元,同時對萬連步、李計國、唐勇3名主要負責人分別采取10年、5年、3年市場禁入措施。
這張“一號罰單”體現了監管部門將延續從嚴打擊上市公司財務造假問題的決心和能力。
近年來,在聚焦上市公司質量提升背景下,證監會強化了對財務造假、欺詐發行等嚴重腐蝕證券市場根基的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
2021年7月6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依法從嚴打擊證券違法活動的意見》(下稱《意見》)指出,堅持零容忍要求,依法嚴厲查處證券違法犯罪案件,加大對大案要案的查處力度,加強誠信約束懲戒,強化震懾效應。
2021年7月23日,證監會行政處罰委辦公室副主任董文媛表示,上市公司財務造假是市場的毒瘤,下一步證監會將全面落實零容忍方針,嚴厲查處財務造假等惡性違法行為,形成行政處罰、民事賠償、刑事追責等立體式追責體系,形成合力,凈化市場生態。
今年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于審理證券市場虛假陳述侵權民事賠償案件的若干規定》,明確了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組織指使財務造假、上市公司并購重組中交易對手方財務造假、上市公司業務相關方幫助進行財務造假等情形下相關主體的民事賠償責任,不僅成為貫徹落實中央關于對資本市場財務造假“零容忍”的要求,依法提高違法違規成本、震懾違法違規行為的重要舉措,同時也意味著完善資本市場基礎制度建設的一項重要成果落地。
可以看到,隨著法治體系持續完善,市場各方形成“一張網、一盤棋”合力出擊,從去年的康美藥業案,到今年的“一號罰單”,一匹匹財務造假的“害群之馬”被曝光和嚴懲,這對其他上市公司起到強大震懾。
《意見》明確2022年資本市場的主要目標,包括“依法從嚴打擊證券違法活動的執法司法體制和協調配合機制初步建立”“重大違法犯罪案件多發頻發態勢得到有效遏制”“資本市場秩序明顯改善”等。
因此,2022年將是資本市場生態凈化的重要時間節點。監管機構將進一步打擊上市公司財務造假,筑牢上市公司高質量發展根基,激濁揚清,加速營造資本市場“清朗”新生態。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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