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25 09:14 | 來源:中國證券報 | 作者:俠名 | [上市公司]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黃建雄被證監會沒收其違法所得308.14萬元,并處以900萬元罰款,并被采取3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近日證監會披露了一則處罰決定書,國金證券前員工黃建雄利用密碼簡單漏洞,私下獲取系統操作員賬號和密碼,長期跟蹤國金證券6個客戶賬戶,并通過親屬賬戶進行跟蹤交易。兩年間,趨同交易成交額達到2.29億元,獲利308.14萬元。
最終,黃建雄被證監會沒收其違法所得308.14萬元,并處以900萬元罰款,并被采取3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來源:證監會官網
利用密碼簡單漏洞 長期跟蹤標的賬戶組
處罰決定書顯示,黃建雄出生于1988年,2009年6月到國金證券成都營銷總部工作,簽訂勞動合同;2009年至2012年,在國金證券成都營銷總部任客戶經理;2012年至2019年3月先后在國金證券成都雙元街營業部、成都東城根街營業部工作,擔任投資顧問一職;2010年4月28日取得一般證券業務資格證書;2017年8月8日取得證券投資咨詢業務(投資顧問)資格證書。中國證券業協會信息顯示,國金證券該名名為“黃建雄”的員工已于2019年離職。
2014年,因集中交易系統周末測試需要,國金證券信息技術部運行維護一部員工陳某賢申請了恒生集中交易系統176操作員賬號。該賬號具有較大范圍查詢權限,可通過篩選交易時間、交易證券品種等條件,實時查詢國金證券全部客戶賬戶的基本信息、任意時段的證券委托明細、成交明細、股票持倉、結賬單等數據。
2015年12月28日,黃建雄利用國金證券恒生集中交易系統176操作員賬號和密碼設置簡單的漏洞,通過私下測試獲取了176操作員賬號和密碼。
此后,黃建雄頻繁登錄176操作員賬號。2017年春節(2017年1月28日)后,黃建雄利用176操作員賬號權限查詢國金證券客戶的證券賬戶,經多次統計驗證歷史盈利的概率,篩選出“李某軍”“陸某均”“謝某”“梁某軒”“彭某”“朱某”等6個賬戶(以下稱“標的賬戶組”)后,長期跟蹤標的賬戶組買賣股票信息。
趨同成交2.29億元 獲利約308.14萬元
黃建雄通過其妻子李某1控制使用其父親黃某權、李某1、其妻弟李某2、其妻弟媳唐某名下證券賬戶(下合稱“李某1賬戶組”)交易相關股票。關于賬戶資金劃轉情況,資金來源于李某1、黃建雄夫婦工資結余、積蓄、賣房所得資金以及證券交易所得盈余,系黃建雄和李某1夫妻共同財產,相關銀行賬戶交易均由李某1操作,由李某1根據賬戶情況在賬戶間劃轉資金。
2017年3月至2019年3月,李某1賬戶組稍晚于標的賬戶組1至2個交易日趨同交易股票46只,趨同交易成交金額約2.29億元,趨同買入股票金額約1.21億元,賣出股票金額約1.1億元,趨同交易獲利約308.14萬元。
李某1賬戶組趨同交易時間與黃建雄登陸176操作員賬號的時間高度吻合。李某1賬戶組趨同交易股票46只,平均每只股票買入金額約為260.5萬元,李某1賬戶組自開戶至2019年2月,買入股票268只(剔除打新股交易及其他交易),平均每只股票買入金額約為158.6萬元。
被罰沒逾1200萬元 3年禁入證券市場
在聽證過程中,黃建雄提出,存在趨同股票的情形是因李某1查看“盤后票”網站并參考網站薦股信息進行交易導致,與黃建雄獲知的標的賬戶組交易信息無關。而且,李某1賬戶組與標的賬戶組交易趨同比例甚低,因此認為違法行為不成立,請求免于處罰。
證監會對黃建雄的申辯意見不予采納。其一,認定李某1賬戶組與標的賬戶組趨同交易部分為黃建雄進行交易決策的證據,既包括黃建雄登陸176操作員賬號的時間和趨同交易時間高度吻合、李某1賬戶組與標的賬戶組在交易上的客觀趨同、李某1賬戶組交易習慣的變化、李某1賬戶組資金來源為黃建雄夫妻共同財產等客觀證據,也包括黃建雄、李某1調查筆錄承認的黃建雄將標的賬戶組信息告知李某1等言詞證據。在案主客觀證據能夠相互印證,已形成完整證據鏈,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符合法律要求。
其二,根據黃建雄聽證階段提供的證據,“盤后票”信息發布時點均在股市收盤之后,此時李某1賬戶組已經買入相應股票,因此黃建雄對于交易趨同的解釋不能成立。
其三,本案違法所得計算公式已經在相關證據材料中載明,趨同交易篩選方式亦已在事先告知書中陳明,證監會請交易所對趨同交易部分進行盈利計算,所獲得的違法所得數據真實有效。
最終,證監會責令黃建雄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沒收黃建雄違法所得308.14萬元,處以900萬元罰款,并且對黃建雄采取3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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