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16 09:52 | 來源:中國經濟網 | 作者:俠名 | [上市公司]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無錫泰茂置業為北京首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首開股份”,股票代碼:600376)和中國金茂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金茂”股票代碼00817.HK)合營企業。...
近日,無錫市濱湖區城管局對無錫泰茂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無錫泰茂置業”)罰款800元,處罰事由為其開發建設的金茂府工地進出口有車輪帶泥出場污染道路的現象。國家企業信用信息系統網站公示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錫濱綜執案字[2021]第2104160197號。記者查詢發現,無錫泰茂置業為北京首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首開股份”,股票代碼:600376)和中國金茂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金茂”股票代碼00817.HK)合營企業。
無錫泰茂置業主要違法事實如下:“2021年3月13日14時13分,執法人員巡查至無錫市濱湖區金茂府工地門口時,發現在濱湖區隱秀路金茂府工地門有工地進出口有車輪帶泥出場污染道路的現象,執法人員進行了現場照相。經現場調查,該現象為當事人無錫泰茂置業未履行市容和環境衛生責任導致的。”
無錫泰茂置業違反了《無錫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十二條第二款第(一)項規定。該款規定如下:“市容和環境衛生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責任:第(一)項:保持市容整潔,無亂停車、亂設攤、亂搭建、亂張貼、亂涂寫、亂刻畫、亂吊掛、亂堆放等行為。”
無錫市濱湖區城管局依據《無錫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六十三條規定,對無錫泰茂置業作出上述處罰。該條規定如下:“違反本條例第十二條第二款規定,市容和環境衛生責任人不履行市容和環境衛生責任的,由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以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無錫市濱湖區城管局處罰決定日期為2021年3月14日;公示日期為2021年4月1日。
據中國經濟網記者了解,為了加強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建設整潔、優美、文明的宜居城市,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了《無錫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任何單位和個人有享受整潔、優美城市環境的權利,對損害市容和環境衛生的行為有權勸阻和舉報。鼓勵單位和個人參加市容和環境衛生公益活動。對在市容和環境衛生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績的單位和個人,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給予表彰和獎勵。
資料顯示,無錫蠡湖金茂府項目建設單位為無錫泰茂置業,該項目占地面積124336.6平方米,建筑面積為288500平方米。該地塊編號為XDG-2016-8號。據報道,2016年9月,無錫XDG-2016-8號地塊被金茂以49.95億元競得,溢價率168.55%,樓面價達16069元/平。
無錫泰茂置業成立于2016年10月25日。其股東結構如下:首開股份持股51.00%,認繳出資102000萬元;上海旌茂置業有限公司持股49.00%,認繳出資98000萬元。上海旌茂置業有限公司股東結構如下:北京興茂置業有限公司持股100%。北京興茂置業有限公司股東結構如下:北京方興亦城置業有限公司持股100%。北京方興亦城置業有限公司股東結構如下:上海金茂投資管理集團有限公司持股100%。上海金茂投資管理集團有限公司股東結構如下:中國金茂持股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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