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09 09:05 | 來源:電鰻快報 | 作者:俠名 | [快評]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本公司募集資金累計投資收益761.87萬元,累計銀行存款利息收入39.20萬元,募集資金2018年12月31日余額合計為37,988.93萬元。(3)2019年度本公司直接投入募集資金16,501.7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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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代碼:603596 證券簡稱:伯特利 公告編號:2021-009 蕪湖伯特利汽車安全系統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 2020 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的 專項報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 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 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本專項報告經2021年4月7日召開的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 ●本專項報告為年度專項報告,須保薦機構出具專項核查報告和會計師事務所出具鑒證報告。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發行字[2018]433 號文核準,本公司于 2018 年 4 月向社會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 股)4,086.00 萬股,每股發行價為 15.10 元,應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 61,698.60 萬元,根據有關規定扣除發行費用 5,455.70 萬元后,實際募集資金金額為 56,242.90 萬元。該募集資金已于 2018 年 4 月到賬。上述資金到賬情況業經華普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會驗字[2018] 3756 號《驗資報告》驗證。公司對募集資金采取了專戶存儲管理。 本公司募集資金使用情況為: (1)上述募集資金到賬后,公司以募集資金置換預先已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自籌資金 16,202.28 萬元。 (2)2018 年 5-12 月本公司直接投入募集資金 2,852.59 萬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實際投入相關項目的募集資金款項共計 19,054.87 萬元, 支付銀行手續費 0.17 萬元,扣除累計已使用募集資金后,募集資金余額為 37,187.86 萬元。
本公司募集資金累計投資收益 761.87 萬元,累計銀行存款利息 收入 39.20 萬元,募集資金 2018 年 12 月 31 日余額合計為 37,988.93 萬元。 (3)2019 年度本公司直接投入募集資金 16,501.75 萬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實際投入相關項目的募集資金款項共計 35,556.61 萬元,支付銀行手續費 1.17 萬元,扣除累計已使用募集資金后,募集資金余額為 20,685.12萬元。本公司募集資金累計投資收益 1,493.01 萬元,累計銀行存款利息收入 134.08 萬元,募集資金 2019 年 12 月 31 日余額合計為 22,312.21 萬元。 (4)2020 年度本公司直接投入募集資金 5,328.11 萬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實際投入相關項目的募集資金款項共計 40,884.72 萬元,支付銀行手續費 1.56 萬元,扣除累計已使用募集資金后,募集資金余額為 15,356.62 萬元。本公司募集資金累計投資收益 2,068.12 萬元,累計銀行存款利息收入 193.85萬元。 2020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召開了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第二屆監事會 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 IPO 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結項并將節余募集資金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與了《關于 IPO 募集資金投資項目部分終止并將節余募集資金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同意本公司將結項與終止的 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節余的募集資金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結余募集資金以及募集資金累計投資收益與銀行存款利息合計17,618.59 萬元,占募集資金凈額 31.33%,上述資金已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并于 2020 年 12 月將相關募集資金專戶注銷。
二、募集資金管理情況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的規定,遵循規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則,公司制定了《募集資金管理辦法》,對募集資金的存儲、審批、使用、管理與監督做出了明確的規定,以在制度上保證募集資金的規范使用。 2018 年 4 月 25 日,本公司和原保薦人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 份有限公司蕪湖分行、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蕪湖分行簽訂了《募集資金專戶存 儲三方監管協議》。2018 年 5 月 16 日,本公司全資子公司蕪湖伯特利電子控制 系統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伯特利電子)在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蕪湖分行開設銀 行專戶,本公司與銀河證券、伯特利電子、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蕪湖分行簽訂 了《募集資金專戶存儲四方監管協議》。2019 年 1 月,本公司全資子公司遂寧伯 特利汽車安全系統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遂寧伯特利)在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遂 寧分行開設銀行專戶,本公司與銀河證券、遂寧伯特利、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遂寧分行簽訂了《募集資金專戶存儲四方監管協議》。
2020 年 8 月,因公司聘請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泰君安) 擔任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并上市工作的保薦人,國泰君安承接銀河證券關于 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續督導工作職責。公司、伯特利電子、遂寧伯 特利、國泰君安及上述募集資金專戶開戶行相繼重新簽署《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 方/四方監管協議》。 上述監管協議與上海證券交易所監管協議范本不存在重大差異,監管協議的 履行不存在問題。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資金存儲情況如下: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備注 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蕪湖天門山支行 342006016018880008050 該賬戶已于 2020 年 12 月注銷 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蕪湖分行營業部 79430188000196186 該賬戶已于 2020 年 12 月注銷 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蕪湖開發區支行 498040100100072185 該賬戶已于 2020 年 12 月注銷 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蕪湖分行營業部 8112301012000412799 該賬戶已于 2020 年 12 月注銷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遂寧分行 121260858240 該賬戶已于 2020 年 12 月注銷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蕪湖經濟技術開發區支行 188747857699 該賬戶已于 2020 年 12 月注銷 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蕪湖分行營業部 19150000000066242 該賬戶已于 2020 年 12 月注銷 合計 -- --
三、2020 年度募集資金的實際使用情況 四、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資金使用情況 (一)對IPO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終止并將節余募集資金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 由于近年來商用車市場增速放緩,主要用于商用車的氣壓ABS產品市場需求增速隨之降低,為此,公司基于對整體經營的實際需要及維護全體股東利益的考慮進行的審慎研究,擬終止后續對氣壓ABS產品的投入,將募投項目“年產60萬套EPB,15萬套氣壓ABS建設項目”中15萬套氣壓ABS建設終止,并將節余募集資金用于永久補充流動資金;此外,隨著汽車行業的發展,公司自建試驗跑道已無法滿足更加多樣化和更加嚴格的測試要求,經公司審慎研究,決定將募投項目“年產20萬套液壓ABS,10萬套液壓ESC建設項目”中試驗跑道建設內容終止,并將節余募集資金用于永久補充流動資金。 2020年3月31日,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IPO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終止并將節余募集資金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公司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IPO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終止并將節余募集資金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出具了《關于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有關事項的獨立董事意見》;原保薦人銀河證券已對上述事項發表核查意見,同意本次項目終止并將節余募集資金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事項。2020年4月24日,公司2019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IPO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終止并將節余募集資金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同意公司終止“年產60萬套EPB、15萬套氣壓ABS項目”以及“年產20萬套液壓ABS、10萬套液壓ESC項目”的部分建設內容并將節余募集資金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 截至相應募集資金賬戶注銷前,上述節余募集資金(不含利息收入、理財產品收益以及支付的銀行手續費)合計10,912.81萬元,占該次募集資金凈額的19.40%。 (二)對IPO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結項并將節余募集資金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 在募投項目建設過程中,公司嚴格按照募集資金管理的有關規定使用募集資金,根據項目規劃結合實際情況,加強費用的控制、監督和管理,在確保募 投項目質量的前提下,本著合理、有效以及節儉的原則謹慎使用募集資金,較好的控制了采購成本,節約了部分募集資金;同時,募集資金存放期間產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公司也使用閑置募集資金進行了現金管理,獲得了一定的收益。本次結項的募投項目為“年產200萬套汽車盤式制動器總成建設項目”及“年產180萬套制動系統零部件建設項目”。 2020年3月31日,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IPO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結項并將節余募集資金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公司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IPO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結項并將節余募集資金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出具了《關于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有關事項的獨立意見》;原保薦人銀河證券已對上述事項發表核查意見,同意本次項目結項并將節余募集資金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事 項。2020年4月24日,公司2019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IPO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結項并將節余募集資金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同意將“年產200萬套汽車盤式制動器總成建設項目”及“年產180萬套制動系統零部件建設項目”進行結項并將節余募集資金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 截至相應募集資金賬戶注銷前,上述節余募集資金(不含利息收入、理財產品收益以及支付的銀行手續費)合計4,445.37萬元,占該次募集資金凈額的7.90%。 五、募集資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問題 公司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資金,并對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及時地進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資金使用及管理的違規情形。
六、保薦機構專項核查報告的結論性意見 國泰君安針對本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出具了《關于蕪湖伯特利汽車安全系統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核查報告》,專項核查報告認為,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資金的管理及使用符合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和上海證券交易所關于募集資金管理的相關規定,對募集資金進行了專戶存儲和專項使用,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況,不存在違規使用募集資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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