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03 08:08 | 來源:財通社 | 作者:俠名 | [上市公司]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一篇文章,讓依米康12月2日開盤直接封上漲停板。漲停之后,依米康又緊急發布澄清公告。2日中午,依米康發布公告稱,媒體報道稱“依米康未來3-5年‘成長無休’獲2...
一篇文章,讓依米康12月2日開盤直接封上漲停板。漲停之后,依米康又緊急發布澄清公告。
2日中午,依米康發布公告稱,媒體報道稱“依米康未來3-5年‘成長無休’獲200億IDC機房總包服務”、“依米康鎖定200億機房建設額”與事實不符。
事情的源頭是11月29日晚間,依米康發布了《關于簽署戰略合作框架協議的公告》,公司與深圳騰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騰龍控股”)于11月28日在北京簽署了《戰略合作框架協議》,依米康為騰龍控股集團及其子公司在數據中心總承包業務、精密空調和軟件業務的優選合作商。協議中提到,騰龍控股預計未來3至5年的機電設備投資總額不低于200億元。
此后,有媒體發文稱《依米康未來3-5年“成長無休” 獲200億IDC機房總包服務》,該文中,以“騰龍控股將在未來3~5年機電設備投資總額不低于200億元”為起點,文章進一步延伸出:依米康作為騰龍優選承包商,將為其提供總承包服務,并就此得出了“依米康獲 200 億 IDC 機房總包服務”、“依米康鎖定 200 億機房建設額”等結論。
依米康澄清,協議中提到的“騰龍控股預計未來 3-5 年的機電設備投資總額不低于 200億元人民幣” ,是騰龍控股基于其公司戰略布局考慮的自身投資規劃,并非媒體報道的“公司獲 200 億 IDC 機房總包服務”、“依米康鎖定 200 億機房建設額”,公司已在公告中向投資者提示有關風險。
上證報對此提出了幾個問題:
第一,是誰發布的這篇文章?又是基于什么目的進行了延伸?
第二,公司和相關利益方事前是否知情這篇文章,或者參與了制作這篇廣告?
查閱發現,該文是以廣告形式出現的,文末署名為張浩。
據上證報,依米康與騰龍控股的簽約活動發生在11月28日,當天,就有多家媒體對騰龍控股的再融資進行了報道,并提到了依米康作為騰龍控股的合作伙伴。11月29日,依米康的股價并沒有出現明顯異動。
而在疑似廣告的這篇文章發布后的12月2日,依米康直接封漲停,而后又出現了澄清公告。
有券商人士分析,依米康是明顯的“兩面討好”,一方面希望炒作自家公司的股價,另一方面又希望回避監管,不承擔風險。從公告內容來看,其表現就是,以無需承擔法律責任的框架協議,畫了一個200億元的超級大餅,同時又以“具有不確定性”進行了所謂的風險提示。
依米康今天中午的公告,顯然還是這種思路的延續,即在達到炒作股價的目的之后,以澄清的方式將公司撇清,以表明這些事情都不是公司干的。
這種把戲,顯然不能逃脫監管的火眼金睛。
2日晚間,深交所的關注函火速下達。
深交所要求依米康說明是否對騰龍控股未來3年-5年機電設備投資總額不低于200億元人民幣的可實現性進行核實,協議中提及騰龍控股未來3年-5年機電設備投資總額的目的,相關投資計劃是否屬于具有約束性的協議條款,公司對上述相關內容的披露是否存在誤導性陳述:
1. 你公司在《公告》中稱,本次簽署的協議為戰略合作框架協議,不涉及具體金額,無需提交公司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審議,也無需相關部門審批或備案。請說明本次信息披露是否屬于相關規則規定的應披露事項,如是,請說明具體依據;如否,請說明披露的具體原因,你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的標準,以及在自愿性信息披露上是否保持一致性原則,是否存在選擇性信息披露的情形。
2. 《公告》顯示,騰龍控股成立于 2016 年 5 月 3 日(騰龍集團
成立于 2015 年 11 月),注冊資本為 500 萬元人民幣。騰龍控股于 2019年 11 月 28 日與包括摩根士丹利亞洲、中國南山集團、開元城市發展基金、海通恒信、華能景順羅斯等在內的多家投資機構達成合作意向,
騰龍控股 A輪融資簽約金額高達 260億元,為 IDC行業最高融資額。請說明騰龍控股與上述投資機構達成的合作意向是否為正式的投資協議,你公司是否對騰龍控股未來 3-5 年機電設備投資總額不低于200 億元人民幣的可實現性進行核實,協議中提及騰龍控股未來 3-5年機電設備投資總額的目的,相關投資計劃是否屬于具有約束性的協議條款,你公司對上述相關內容的披露是否存在誤導性陳述。
3. 你公司與騰龍控股是否已就具體項目合作達成一致,結合合作模式說明你公司與騰龍控股的業務合作規模與其機電設備投資規模的具體關系,以及《公告》中提及簽訂協議將對公司未來年度業績產生積極影響的具體依據及具體體現。
4. 你公司與騰龍數據和騰龍兩江簽署合同的執行情況及對你公司業績的影響,相關合同的進展是否符合預期。
5. 今日媒體登載的《依米康未來 3~5 年“成長無休” 獲 200 億
IDC 機房總包服務》相關文章是否由你公司提供素材內容,文章作者與你公司及關聯方是否存在關聯關系或利益往來。
6. 你公司是否存在其他需要補充披露的事項。
《電鰻快報》
熱門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