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3-24 15:31 | 來源:中國網財經 | 作者:俠名 | [上市公司]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同時,因當事人張濤的違法行為情節較為嚴重,戚永楙的違法行為情節嚴重,山東證監局擬決定對張濤采取10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對戚永楙采取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3月23日晚間,朗源股份(300175.SZ)公告稱,其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一案日前調查結束,公司及張濤、戚永楙、張麗娜、李博等人擬被罰合計1050萬元,其中張濤、戚永楙還被分別采取10年和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公告顯示,2018年12月,朗源股份收購廣東優世聯合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51%股權,將其納入合并報表范圍。
2019年,為完成業績承諾,廣東優世通過簽訂無商業實質的采購銷售合同、虛構與第三方業務的方式虛增營業收入、營業成本和利潤,導致朗源股份2019年營業收入、營業成本、利潤總額分別虛增5250.69萬元、3494.31萬元和1816.60萬元,分別占當期披露對應項目絕對值的9.03%、7.94%和43.02%。朗源股份2019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2020年9月25日,朗源股份發布《關于前期會計差錯更正的公告》,調減了廣東優世虛增的部分營業收入、營業成本和利潤,但調整后朗源股份2019年營業收入、營業成本、利潤總額仍分別虛增3788.09萬元、2723.27萬元和1125.04萬元,分別占當期披露對應項目絕對值的6.68%、6.17%和26.91%。朗源股份更正公告存在虛假記載。
山東證監局認為,朗源股份2019年年度報告和更正公告存在虛假記載,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七十八條第二款、第七十九條的規定。時任朗源股份總經理、廣東優世董事長張濤,時任朗源股份董事長、廣東優世董事戚永楙系上述違法行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時任朗源股份董事、副總經理張麗娜,時任朗源股份副總經理、董事會秘書李博系上述違法行為的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鑒于此,山東證監局依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擬決定對朗源股份處以500萬元罰款;對張濤處以200萬元罰款;對戚永楙處以200萬元罰款;對張麗娜處以100萬元罰款;對李博處以50萬元罰款。
同時,因當事人張濤的違法行為情節較為嚴重,戚永楙的違法行為情節嚴重,山東證監局擬決定對張濤采取10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對戚永楙采取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根據朗源股份此次收到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認定情況,其觸及《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第9.4條規定的其他風險警示情形。其股票3月24日停牌,3月25日復牌后,股票名稱變更為st朗源。
資料顯示,朗源股份主營業務為鮮果及果干果脯產品的加工銷售。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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