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01 15:53 | 來源:中國網財經 | 作者:俠名 | [上市公司]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河南證監局稱,王瑞慶作為天力鋰能實際控制人、董事長兼總經理,李艷林作為公司財務總監,李洪波作為公司董事會秘書對上述事項負有主要責任,從而其決定對公司采取責令改正...
中國網財經7月1日訊 近期,天力鋰能深陷內控缺陷風波。繼獨立董事和審計委員會發函督促、深交所發函問詢、公司回函承認后,日前公司公告收到河南證監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并再被曝出多項信披違規問題。
河南證監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顯示,經查,天力鋰能存在以下五項問題,分別為:一是控股股東非經營性資金占用。2022年11月,公司向供應商支付采購預付款,但采購協議未執行,預付資金被實際用于增資公司控股股東王瑞慶參股的其他企業,形成控股股東非經營性資金占用。
其中控股股東王瑞慶2022年12月至2023年4月占用上市公司資金3600萬元,2023年4月至2023年10月占用上市公司資金3000萬元。天力鋰能2022年年報、2023年半年報、2023年年報未披露控股股東非經營性資金占用情況。
二是重大投資協議未及時披露。2023年7月,天力鋰能全資子公司四川天力鋰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四川天力”)與雅安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簽訂投資協議書及補充協議,主要內容為四川天力計劃在雅安經濟技術開發區內投資建設四川天力鋰能新材料產業園。公司簽訂上述協議未履行審議程序,未在臨時報告和定期報告中及時披露。
三是銷售收入會計核算不準確。天力鋰能在部分銷售業務中未完全承擔主要責任,但采用總額法確認相關營業收入及營業成本,未采用凈額法核算,導致2022年度報告財務信息不準確,多確認營業收入、營業成本5066.12萬元。
四是在建工程未及時轉入固定資產并計提折舊。天力鋰能部分在建工程轉固時點與實際情況不符,導致2023年三季度報告財務信息不準確,多確認營業利潤49.31萬元、在建工程約1.23億元,少確認固定資產約1.22億元。
五是募集資金未嚴格按照招股說明書披露用途使用、募集資金置換情況披露不準確等情形。
河南證監局稱,王瑞慶作為天力鋰能實際控制人、董事長兼總經理,李艷林作為公司財務總監,李洪波作為公司董事會秘書對上述事項負有主要責任,從而其決定對公司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對王瑞慶、李艷林、李洪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中國網財經記者注意到,深交所曾在年報問詢函中問及天力鋰能內部控制是否存在重大缺陷,彼時公司結合2024年控股子公司千川動力向泰投實業提供資金2500萬元存在決策程序不規范的情況,及2023年期貨投資、對外投資的違規行為,未經董事會/股東大會/總經理辦公會審議或授權,重大投資未及時履行信披義務等,表態公司認為報告期末內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控制的理由充分、審慎。在該部分的論證過程中,公司未提及非經營性資金占用事項。
然而,今年以來,上市公司九芝堂(000989.SZ,現為“ST九芝”)曾發生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李振國非經營性資金占用等事項,導致公司《內部控制審計報告》被否,繼而公司股票被予以其他風險警示。
天力鋰能非經營性資金占用等相關事項是否屬于重大內控缺陷?公司會否因此再度被處罰?又將如何切實提高公司規范運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質量?中國網財經記者將持續關注。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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