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20 16:08 | 來源:鳳凰網財經 | 作者:俠名 | [資訊]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據鳳凰網財經了解,此次信泰保險原董事長被終身禁業的情況,為業內首例。盡管此前也出現過險企董事長被禁業的處罰,但多有時間期限,之前處罰較重的是時任前海人壽董事長姚...
鳳凰網財經訊 近日,信泰人壽保險(下稱“信泰保險”)接連遭監管處罰。
6月14日,國家金融監管總局披露的罰單顯示,信泰保險因股權轉讓許可申請中提供虛假材料被罰款50萬元,時任董事長鄒平笙被撤銷任職資格并禁止終身進入保險業。
據鳳凰網財經了解,此次信泰保險原董事長被終身禁業的情況,為業內首例。盡管此前也出現過險企董事長被禁業的處罰,但多有時間期限,之前處罰較重的是時任前海人壽董事長姚振華被禁入保險業10年。
公開資料顯示,鄒平笙于2018年9月起擔任信泰保險董事長,2022年6月卸任。
2021年5月,鄒平笙被相關部門帶走調查。據媒體報道,鄒平笙于2022年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其利用擔任信泰保險董事長的職務便利,借助保險資管計劃、信托計劃等方式,套取信泰人壽超過160億元的保險資金。
值得一提的是,在信泰保險今年4月末披露的第一季度償付能力報告中,鄒平笙仍為公司董事。
7家原股東重大違法違規
在披露信泰保險股權轉讓材料造假罰單的同一天,金融監管總局發布第六批共18名重大違法違規股東名單,信泰保險的7位原股東位列其中。
與此同時,金融監管總局還發布了信泰保險兩份變更股東的批復及一份行政許可事項撤銷決定書。
具體來看,兩份股東變更批復分別披露了信泰人壽2020年4月和11月的兩次股權轉讓情況,上述7家公司正是在2020年11月成為信泰人壽的股東。
而行政許可事項撤銷決定書則披露了上述股東的主要違法違規情況——7家股東入股信泰人壽的資金均非企業的自有資金。信泰保險被監管要求有序開展7家違規股東股權清退工作,限制參會權、提案權、表決權等相關股東權利。
據金融監管總局今年4月底公布的批復文件,信泰保險上述7家股東已于2022年10月獲批將所持股份全部轉讓。經過2023年10月地方國資增資入股后,信泰保險目前國有股東持股占比達68%。
金融監管總局表示,下一步將緊緊圍繞強監管嚴監管,全面強化對銀行保險機構股東、實際控制人的穿透審查,聚焦“關鍵事”、“關鍵人”、“關鍵行為”,嚴懲違規占用資金、違規關聯交易等不法行為,切實提高違法違規成本,維護合法投資者利益,依法保護銀行保險機構和金融消費者權益。
對于原董事長被終身禁業、7家原股東重大違法違規,鳳凰網財經致電信泰保險官方客服求證對公司經營是否有影響,客服表示,“我司目前經營狀況良好,會按照合同履行保險責任。”
近三年15次因數據造假被罰
本次信泰保險因在股權轉讓許可申請中提供虛假材料被罰款50萬元,并非是其首次數據造假。據鳳凰網財經統計,近三年來,信泰保險及其13家分支公司15次因數據造假被監管處罰,合計被罰款363.5萬元。
2023年11月,因財務數據不真實、虛構保險中介業務套取費用,信泰保險三明中心支公司被罰款43萬元。同一年,信泰保險湖北分公司、河北分公司、江蘇分公司、濟寧中心支公司均因數據造假被罰,具體違規案由包括編制虛假資料、人身保險客戶信息不真實、虛列費用等,合計被罰款87萬元。
2021-2022年,信泰保險淮安中心支公司、大連分公司、唐山中心支公司、山東分公司、宜春中心支公司、濱州中心支公司、無錫中心支公司、煙臺中心支公司均因數據造假被罰,具體違規案由包括編制虛假財務資料、不配合監管執法、銀保渠道虛列費用等,合計被罰款183.5萬元。
對于多次數據造假的問題,信泰保險客服表示“公司目前經營狀況良好,這個問題我幫您登記,公司會安排專人回復。”截至發稿,尚未收到回復。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不同于其他險企在4月末之前披露年報的情況,信泰保險截至目前仍未發布2023年信息披露報告,也未在官網解釋原因。
對于未能按時披露年報的問題,信泰保險客服表示,“2023年度信息披露報告我司未公布,但公司經營情況良好,不會影響保單權益。”
對此,京師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滕儒告訴鳳凰網財經,“依據《保險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保險公司應當制作年度信息披露報告,應當在每年4月30日前在公司網站和銀保監會指定的媒介上發布年度信息披露報告。如果保險公司不能按時進行信息披露,應當在規定披露的期限屆滿前向銀保監會報告相關情況,并且在公司網站公布不能按時披露的原因以及預計披露時間。如果沒有按時披露且沒有正當理由,公司和相關責任人員都會受到行政處罰。”
未來,信泰保險能否嚴控數據造假的行為,并盡快恢復年報披露工作,鳳凰網財經將持續關注。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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