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10 10:52 | 來源:科創板日報 | 作者:俠名 | [上市公司]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針對發行可轉債一事,對思創醫惠處以計劃募資金額的百分之十的罰款,亦即8.17億元的10%,為8170萬元,同時對章笠中罰款500萬元。針對年報信息披露違法一事,對思創醫惠責令...
1月8日晚間,從事智慧醫療業務的思創醫惠(300078.SZ),終于接到了來自“中國證監會浙江監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及《市場禁入決定書》。
思創醫惠與時任董事長章笠中、時任董事會秘書孫新軍等多人,因涉及公司財務造假,以及在發行可轉債及定期報告時存在信息披露違法等行為,合計被處以9970萬元高額罰款。同時,章笠中被禁入市場10年。
在此之前,思創醫惠先后分兩次接到來自中國證監會的《立案告知書》,以及中國證監會浙江監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思創醫惠與章笠中也針對處罰展開陳述申辯,以期獲得從輕減輕處罰。不過,浙江證監局最終不予采納。
9日一早,《科創板日報》記者致電思創醫惠董秘辦及證券事務部,詢問是否將針對處罰提出復議或提起訴訟?對方人員回復稱,“公司也是在昨天下午才接到結果,目前為止一直在準備信息披露的工作,由于時間倉促,還沒有接到后續的工作安排。”
連續兩年虛增營收與利潤
根據浙江證監局出具的兩份決定書,思創醫惠此次禍端肇始于2020年7月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債券一事。彼時公布的《募集說明書》中,包含有思創醫惠2017-2019年以及2020年前三季度的財務數據,后來經查發現,2019年與2020年前三季存在嚴重的營收與利潤虛增,由此牽出了思創醫惠在對應年份存在財務造假的情況。
首先是2019年,思創醫惠通過全資子公司“醫惠科技”與杭州聞然、上海洗凡、深圳雨淋等多家公司開展虛假業務,累計虛增營收3492.94萬元,虛增利潤3302.17萬元,占當期利潤總額的20.03%。
其次是2020年前三季度,醫惠科技再次與上海洗凡、深圳雨淋、醫信惠通等公司開展虛假業務,同時提前確認來自其他公司的業務收入與成本,報告期內累計虛增營收6096.02萬元,累計虛增成本628.81萬元,虛增利潤5237.07萬元,占當期利潤總額的56.81%。
而從2020年全年來看,加上后來開展的業務,思創醫惠累計全年虛增營收9646.88萬元,累計虛增成本922.82萬元,虛增利潤8394.14萬元,占當期利潤總額的67%。
不過,在2019年及2020年披露的年度報告中,思創醫惠隱瞞了上述造假行為。章笠中作為當時的董事長及總經理,在《募集說明書》與年報上簽字,自然也就成為了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合計重罰9970萬,董事長禁入市場10年
基于上述情形,浙江證監局從編造重大虛假內容與信息披露違法兩方面著手,對思創醫惠與章笠中分別進行處罰。
針對發行可轉債一事,對思創醫惠處以計劃募資金額的百分之十的罰款,亦即8.17億元的10%,為8170萬元,同時對章笠中罰款500萬元。針對年報信息披露違法一事,對思創醫惠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罰款400萬元,同時對章笠中給予警告,并罰款250萬元。
最終,思創醫惠共處罰款8570萬元,章笠中共處罰款750萬元,二者合計罰款9320萬元。
除此之外,浙江證監局還針對章笠中個人采取10年市場禁入措施。并且,在禁入期間,章笠中不僅不得在原機構從事證券業務,以及不得在原公司擔任管理人員,而且這一禁止也適用于其他任何機構與公司。
事實上,雖然思創醫惠此次沒有披露,但與章笠中一樣受到處罰的,還有思創醫惠時任董事會秘書孫新軍、時任財務總監王凜、時任監事會主席汪駿,三人除了收到警告外,分別被罰款300萬元、300萬元、50萬元。
《科創板日報》記者發現,思創醫惠之所以選擇財務造假,或許可以從后面幾年疲軟的業績上得到反證。2021年、2022年以及2023年前三季度,思創醫惠歸母凈利潤分別為-7.27億元、-8.82億元、-1.12億元,分別同比暴跌869.59%、21.25%、2483.78%。
上市公司及個人違規調查全面升級
《科創板日報》記者梳理發現,自從思創醫惠2020年10月底收到中國證監會的《立案通知書》以來,截至目前,前前后后接連發了9份公司人員離職相關的公告。提出離職的人員職位包含了副總經理、董事會秘書、證券事務代表等。
最近的一份離職是章笠中1月4日提交的,其原定任期從2021年8月18日至2024年8月17日。在章笠中離職之際,思創醫惠提名吳瓊成為董事會非獨立董事候選人。吳瓊間接持有思創醫惠4.98%的股份。
值得一提的是,思創醫惠并非唯一家遭受處罰的上市公司。隨著全面注冊制的實施,相關部門對IPO企業和上市公司的監管更趨嚴格。
2023年2月,國務院辦公廳等部門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財會監督工作的意見》,要求加強對會計信息質量的監督,依法嚴厲打擊偽造會計賬簿、虛構經濟業務、濫用會計準則等會計違法違規行為。與此同時,還要求加強對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代理記賬機構等中介機構執業質量監督。
《科創板日報》記者通過Wind多維度篩選發現,2023年,針對上市公司存在的違規行為,披露的處分事件多達2842起,比2022年的127起暴漲2137.80%。同期,針對上市公司中個人的違規行為,披露的處分事件為4613起,比2022年的126起暴漲3566.11%。
與此同時,2023年因違法違規行為,而遭到證監會、公安局、監察委等調查機構“立案調查”的上市公司及個人合計97例,比2022年的19例大幅增長411%。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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