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05 11:15 | 來源:上海證券報 | 作者:俠名 | [上市公司]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如意集團未及時披露重大事件以及披露的定期報告有虛假記載、重大遺漏的上述行為,違反了多條證券法規定,構成違法行為。...
1月4日晚間,如意集團公告稱,公司當日收到山東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和《市場禁入決定書》。因信息披露違法違規,公司及董監高等相關責任人集體被處罰,累計罰款金額達到1205萬元。相關責任人還被處以市場禁入。
虛構業務構成關聯交易
信息披露違法違規
2019年1月至6月,如意集團通過虛構與裕龍集團有限公司、青島裕龍東雍國際物流有限公司及張家港保稅區晟暉廣和毛棉有限公司采購業務并向上述三家公司預付貨款的方式,累計將5.94億元最終劃轉至控股股東山東如意科技集團有限公司(簡稱“如意科技”)銀行賬戶。上述如意科技對如意集團的非經營性資金占用行為,構成關聯交易,所涉金額占如意集團2018年度經審計凈資產的21.77%,占2019年半年度報告、2019年年度報告凈資產的21.46%、21.41%。
2019年10月至11月,如意集團累計向如意科技指定的山東如意時尚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簡稱“如意時尚”)賬戶支付10.99億元,用于收購如意科技控制的銀川維信產業基金合伙企業(有限合伙)(簡稱“維信基金”)8.65億元合伙企業份額。該交易構成關聯交易,所涉金額占如意集團2018年度經審計凈資產的40.27%,占2019年年度報告凈資產的39.59%。
山東證監局認定,如意集團應當及時披露上述關聯交易事項,但未及時披露。同時,根據證券法等相關法規規定,如意集團應當在2019年半年度報告、2019年年度報告中披露上述資金占用事項,應當在2019年年度報告中將上述收購維信基金份額事項披露為關聯交易,但未予披露。
如意集團未及時披露重大事件以及披露的定期報告有虛假記載、重大遺漏的上述行為,違反了多條證券法規定,構成違法行為。
相關責任人難逃責罰
時任董事長等被市場禁入
綜上,山東證監局決定,對如意集團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對公司和董監高等相關責任人以總計1205萬元的罰款。其中,對如意集團罰款200萬元,對集團實控人邱亞夫處以罰款350萬元,另外對相關責任人則處以90萬元到50萬元不等的罰款。
據統計,此次處罰涉及公司時任董事長、董事、總會計師、總經理、副總經理、獨立董事、監事會主席和監事共計12名公司負責人。
其中,公司時任董事長邱亞夫未召集、主持董事會會議審議上述關聯交易事項,未按規定向董事會報告,未敦促做好相關的信息披露工作,仍然在2019年半年度報告和2019年年度報告上簽字并保證所披露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
同時,邱亞夫作為如意集團實際控制人,為化解如意科技的流動性危機,組織、決策如意科技非經營性占用如意集團資金和如意集團收購如意科技控制的維信基金份額,并對前述事項構成關聯交易的事實予以隱瞞。
因此,山東證監局對邱亞夫給予警告,并處以350萬元罰款。其中,作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罰款150萬元,作為實際控制人罰款200萬元。
同時,時任總會計師張義英參與如意科技非經營性占用如意集團資金事項,安排將如意集團資金劃轉至裕龍集團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銀行賬戶;參與如意集團向如意科技收購維信基金份額的事項,安排將收購價款劃轉至如意科技指定的如意時尚賬戶。
時任董事、總經理杜元姝參與如意科技非經營性占用如意集團資金事項,在資金審批單上簽字并安排人員配合完成如意集團內部合同簽批流程。
山東證監局認為,張義英和杜元姝二者作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未勤勉盡責,仍然在2019年年度報告上簽字并保證所披露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二者均被予以警告,并分別被處以90萬元和80萬元的罰款。
此外,山東證監局還對邱亞夫、張義英、杜元姝分別采取10年、5年和3年市場禁入措施。
對于此次罰單,如意集團表示,此次《行政處罰決定書》中涉及的如意科技為化解流動性危機非經營性占用公司資金事項,如意科技已于2021年4月29日向公司歸還完畢上述非經營性資金占用本金及利息。此次處罰不會對公司經營等方面產生進一步不利影響。
同時,公司表示,高度重視《行政處罰決定書》中提到的問題,公司及董監高將虛心接受處理決定,將針對具體問題、結合實際情況積極采取相關措施進行整改,避免出現類似問題。為吸取經驗教訓,強化內部治理的規范性,公司于2023年4月對董監事會及高級管理人員進行換屆選舉,新一屆董事會將進一步加強公司治理,提升上市公司合法合規運營水平。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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