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02 14:38 | 來源:中國網財經 | 作者:俠名 | [上市公司]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公告顯示,*ST圍海存在涉嫌2019年年度報告商譽減值事項虛假記載;部分工程項目未合理確認減值損失,導致虛增2021年利潤、虛減2022年利潤的違法事實。...
2024年1月1日晚間,*ST圍海(002586. SZ)發布收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的公告。*ST圍海因涉嫌信披違法違規而被立案調查一事告一段落,寧波證監局擬對其處600萬元罰款;擬對包括兩任董事長、三任財務總監,及獨立董事在內的8人共處730萬元罰款。
公告顯示,*ST圍海存在涉嫌2019年年度報告商譽減值事項虛假記載;部分工程項目未合理確認減值損失,導致虛增2021年利潤、虛減2022年利潤的違法事實。
2019年年度報告商譽減值事項虛假記載
2019年度,*ST圍海對并購上海千年城市規劃工程設計股份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譽進行減值測試時,無合理依據調整資產組組成,未以經企業管理層批準的最近財務預算或者預測數據為基礎預計未來現金流量且無合理依據進行調減,無合理依據調整企業特定風險系數,全額計提商譽減值準備70,080.50萬元。2022年4月30日,*ST圍海更正了2019年年度報告,沖回了2019年賬面計提的商譽減值準備70,080.50萬元,補充計提2019年商譽減值準備20,654.07萬元。上述事項導致*ST圍海2019年度虛減利潤總額49,426.43萬元,占2019年年報更正前利潤總額絕對值的35.23%。
對該情況,時任董事長、代董事會秘書馮婷婷主導并決策實施商譽減值事項,是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時任總經理付顯陽在前任總經理臨近年度報告披露前離職的異常情況,及在年報披露前主持經營班子會議知悉商譽減值計提沒有正式評估報告的情況下,仍簽署年度報告和財務報表,是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時任獨立董事、審計委員會召集人唐建新雖未參與商譽減值的前期測算過程,但在內部會議前已獲知現金流調減事項系由公司顧問向中聯評估提出建議、中聯評估未出具正式評估報告等原因,是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時任財務總監胡壽勝作為會計機構負責人,參與商譽減值計提事項,知悉商譽減值評估初評無需計提減值的過程材料,未對全額計提商譽減值的重大異常情況提出異議,是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部分工程未合理確認減值損失,虛增2021年利潤、虛減2022年利潤
在寧海縣三山涂促淤試驗堤項目中,因2020年度,將截至2020年末累計發生的維護與修復成本1,277.45萬元作為合同資產的確認金額,但未考慮增值稅影響;將實際發生在2022年度以前的3,002.21萬元合同履約成本跨期確認至2022年度;預計截至2021年底尚可向業主方結算的產值為0,并據此計提了壞賬準備。后經重新測算,截至2021年末未結算產值應為1,413萬元等會計處理問題,導致*ST圍海虛增2021年度利潤總額1,630.37萬元,虛減2022年度利潤總額1,630.37萬元。
在六安市淠河總干渠(九里溝-青龍堰)東部新城段水利綜合治理PPP項目中,因截至2020年末,*ST圍海與六安河海結算產值為15,010.97萬元,該項目增值稅稅率為9%,但*ST圍海錯誤適用10%增值稅稅率進行計稅,導致結轉的合同履約成本金額不準確;*ST圍海將應在2021年度確認的產值變動數據調整在了2022年度;截至2021年末,未將應向六安市水利局收取的增值稅稅金和建設期融資利息計入長期應收款;將實際發生在2022年度以前的1,333.66萬元合同履約成本跨期確認至2022年度等會計處理問題,導致*ST圍海虛增2021年度利潤總額5,075.72萬元,虛減2022年度利潤總額4,878.05萬元。
上述兩項目的會計處理問題導致*ST圍海虛增2021年度利潤總額6,706.09萬元,占同期利潤總額絕對值的260.62%;虛減2022年度利潤總額6,508.42萬元,占同期利潤總額絕對值的9.17%。
對該情況,時任董事長、總經理、代董事會秘書汪文強知悉六安項目的股權轉讓情況,應當關注寧海項目、六安項目的減值過程,是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時任副總經理付顯陽知悉六安項目的股權轉讓情況,參與寧海項目、六安項目的減值過程,是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時任副總經理李威參與六安項目的股權轉讓事項,知悉寧海項目、六安項目的減值過程,是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時任財務總監王可飛知悉六安項目的股權轉讓情況,參與2021年度寧海項目、六安項目的減值過程,是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時任財務總監宋敏知悉六安項目的股權轉讓情況,參與2022年度寧海項目、六安項目的減值過程,是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寧波證監局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擬作出:對浙江省圍海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600萬元罰款;對馮婷婷、汪文強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150萬元罰款;對付顯陽給予警告,并處以100萬元罰款;對李威給予警告,并處以80萬元罰款;對王可飛給予警告,并處以70萬元罰款;對唐建新、胡壽勝、宋敏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60萬元罰款。
對此,*ST圍海初步判斷本次收到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涉及的信息披露違法行為未觸及相關規定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此外,*ST圍海對中國網財經記者表示,告知書是上年度最后一個交易日才拿到,里面涉及的問題也已經告知相關的個人,對于是否會進行申辯,要看會議研討的情況,當前還沒有結論。
資料顯示,*ST圍海主營業務為生態環保工程、河道工程、水庫工程、城市防洪工程及其他水利工程。其2023年前三季度營收約12.6億元,同比減少18.57%;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虧損約8704萬元,同比減少153.08%。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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