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27 15:59 | 來源:中國網財經 | 作者:俠名 | [上市公司]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在上市公司紛紛發起股份回購潮的當下,合縱科技公然“言而無信”,即便回復關注函,其后或仍難免監管處罰。
因承諾回購股份卻未實施,合縱科技曾于11月17日收深交所關注函,并被要求于11月24日之前回復且對外披露。
但24日晚間,合縱科技公告表示,鑒于《關注函》中涉及的相關事項仍在進一步補充及完善中,為保證回復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公司預計將于2023年11月28日前回復《關注函》。
中國網財經記者了解到,在上述關注函中,除“應當說明的其他事項”外,深交所對合縱科技的有效提問僅兩個。
具體而言,一是“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貨幣資金賬面余額18.83億元。請補充說明公司未完成本次回購方案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是否擬進一步采取相關措施完成上述回購方案。”
二是“請結合制定回購方案的目的、公司財務狀況及問題1的回復補充說明公司在制定回購方案時的決策是否足夠審慎,回購價格、回購期限等相關安排的設置是否合理;公司及提議人是否存在利用回購方案炒作公司股價、誤導投資者的情形。”
在上市公司紛紛發起股份回購潮的當下,合縱科技公然“言而無信”,即便回復關注函,其后或仍難免監管處罰。
深交所在上述關注函中曾提及,合縱科技未在回購期限內實施回購,其行為涉嫌違反了《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3 年 8 月修訂)》《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2 號——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2023 年修訂)》的相關規定,市場影響惡劣,從而,深交所將對公司及相關違規當事人啟動紀律處分程序。
此外,中國網財經記者了解到,深交所關注函發布同日,合縱科技已先行收到北京證監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北京證監局表示,公司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則》第三十六條的規定,其決定對公司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并將相關違規行為記入誠信檔案。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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