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24 14:28 | 來源:澎湃新聞 | 作者:俠名 | [上市公司]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上海證監局處罰依據第一條是未來股份未按規定披露關聯關系、關聯擔保、非經營性資金占用及相關關聯交易。
2022年11月23日晚間,*ST未來(20.840, 0.34, 1.66%)(維權)(600532.sh,上海智匯未來醫療服務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稱,公司于當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海監管局(簡稱上海證監局)《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
處罰文書首先羅列了處罰對象:上海智匯未來醫療服務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未來股份)、俞倪榮、李娟、李存龍、郭偉亮、崔紹輝、曲燕娜、陳蘇益、盧奮奇,他們是公司和公司的董監高。
此前的2022年5月23日,*ST未來收到證監會《立案告知書》 ,原因是“因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未按時披露年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2022年5月12日,我會決定對你單位立案。”
如今調查結束,主管部門開出罰單,并告知處罰依據。
上海證監局處罰依據第一條是未來股份未按規定披露關聯關系、關聯擔保、非經營性資金占用及相關關聯交易。
“不晚于2019年12月1日,未來股份實際控制人俞倪榮實際享有上海啟寧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簡稱上海啟寧)經營管理權。”上海啟寧是公司的關聯方,公司未在2019年、2020年年度報告中披露與上海啟寧的關聯關系。
2019年12月,未經未來股份董事會、股東大會決議并履行相應用印審批程序,未來股份全資子公司深圳宏達醫療管理有限公司(簡稱深圳宏達)先后共質押7億元定期存單為上海啟寧委托第三方代為借入的銀行貸款提供擔保,直至2020年12月才解除質押。
2020年12月,未經未來股份董事會、股東大會決議并履行相應用印審批程序,深圳宏達先后共質押5億元定期存單為上海啟寧向銀行借入的相關貸款提供擔保,直至 2021年6月才解除質押。
上海證監局稱,未來股份未及時披露上述質押合同,也未在2019年年度報告、2020年半年度報告、2020年年度報告中披露期間涉及的關聯擔保事項。
2020年12月至2021年12月,未經未來股份董事會、股東大會決議,深圳宏達共發生向上海啟寧區其指定的第三方資金劃轉累計44.49億元,約占公司最近一期(2019年度)經審計凈資產的69.73%。2021年度,劃轉資金共計31.49億元,約占公司最近一期(2020年度)經審計凈資產的167.16%。 深圳宏達案涉期間日常并未實際開展經營業務,上述資金劃轉,實質構成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占用,并構成關聯交易。
上海證監局稱,未來股份未及時披露上述資金占用及相關關聯交易事項,也未在2020年年度報告、2021年半年度報告中披露期間涉及的該事項。
上海證監局處罰依據的第二條是財務報表貨幣資金存在虛假記載。
監管部門認為,未來股份未將前述資金占用及相關關聯交易所涉資金變動情況在案涉期間披露的財務報表如實入賬反映,導致披露的相關定期報告財務報表的貨幣資金存在虛假記載。
公司2020年年度報告虛增貨幣資金6億元。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報告虛增貨幣資金11.00 億元。公司2021年半年度報告虛增貨幣資金16.01億元。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報告虛增貨幣資金17.45億元。
東窗事發后的2022年4月27日,公司被迫發布《關于前期會計差錯更正及追溯調整的公告》,披露2020年末虛增貨幣資金6億元。2022年6月30日,公司又一次發布《關于前期會計差錯更正及追溯調整的公告》,披露案涉貨幣資金虛假記載情況,對會計差錯進行更正和追溯調整。
上海證監局處罰依據的第三條是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2021年年度扱告。
監管部門稱,2022年4月29日,未來股份已完成2021年年度報告的編制,中審亞太會計師事務所出具了“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公司董事長俞倪榮提議不接受會計師出具的年度審計報告,并同意年度報告披露延期,公司董事郭偉亮、盧奮奇對此表示同意。董事會共5名董事,3名同意延期披露2021年年度報告。
未來股份未在《證券法》第七十九條第一項規定的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四個月內(即不晚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2021年年度報告,直至2022年6月30日才披露。
值得注意的是,未來股份最終披露的2021年年報上,中審亞太會計師事務所給出的審計意見仍然是“無法表示意見”。
審計意見顯示,發現公司相關責任人使用虛假銀行單據、違規占用上市公司資金等事項,其中報告期新增資金占用發生額達32.1億元,期末余額為15.84億元。違規擔保發生額達12億元。年審會計師補充審計時,發現公司存在大額未入賬的資金收支,未能穿透至相關方進行審計。截至2021年12月31日銀行賬戶存在2.5億元額度的司法凍結,該情況涉及公司與恒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煙臺分公司債務承擔尚未解除事宜。
2022年7月18日,在答復監管部門的2021年年報問詢函時,未來股份稱,根據中審亞太會計師事務所2022年6月30日出具的《關于上海智匯未來醫療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非經營性占用資金清償和違規擔保解除情況專項報告》顯示,公司違規擔保事項已全部解除、被占用的資金已全部歸還。
11月24日,上海證監局認為,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對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及時性、公平性負責,但有充分證據表明其已經履行勤勉盡責義務的除外。上市公司董事長、經理、財務負責人應當對公司財務會計報告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及時性、公平性承擔主要責任。
除了給予警告,上海證監局合計開出1145萬元罰單,其中300萬元是對企業的處罰,其余845萬元由董監高分別認領。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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