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14 07:59 | 來源:電鰻財經 | 作者:尹秋彤 | [IPO]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據招股書,2019-2021年,川寧生物營業收入分別同比增長-6.15%、16.1%、-11.44%;川寧生物的凈利潤分別為3.91億元、0.9億元、2.29億元、1.11億元、2.37億元。2019-2021年,...
《電鰻財經》文/尹秋彤
近日,證監會公告同意伊犁川寧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川寧生物)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據悉,公司本次擬申請公開發行不超過22280.00萬股A股,占發行后總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00%。然而,《電鰻財經》經調查研究發現,公司此次IPO招股書還存在很多疑點,尤其是七成募資還貸,但又顯示經營現金流的金額就高達8.73億元。
錢是怎么來的?到底缺不缺錢?
七成募資還貸
據《電鰻財經》觀察,川寧生物此次IPO募資近七成用于還貸。具體來看,川寧生物擬募集資金6億元,其中2億元用于上海研究院建設項目(下稱:建設項目),4億元用于償還銀行借款項目(下稱:還款項目)。
其中,還款項目投資金額4億元,占此次募集資金66.67%,是川寧生物此次IPO募資的最重要項目,可見其資金壓力較大。
另外,川寧生物建設項目的實施主體為全資子公司上海銳康生物技術研發有限公司(下稱:銳康生物)。銳康生物成立于2020年10月12日,注冊資本為5000.00萬元,實繳資本為2980.00萬元。截至招股書簽署日,注冊資本尚未實繳到位。通常,擬IPO企業與其重要控股子公司的注冊資本需實繳完畢,而曾在相關的保代培訓中,也要求發行人、構成合并報表主要部分的重要子公司、募投項目的實施主體的注冊資本都要足額繳納。
8.73億經營現金流
與當前的急于還貸不同,川寧生物賬上卻躺著8.73億元經營性現金流。
據招股書,2019-2021年,川寧生物營業收入分別同比增長-6.15%、16.1%、-11.44%;川寧生物的凈利潤分別為3.91億元、0.9億元、2.29億元、1.11億元、2.37億元。2019-2021年,凈利潤分別同比增長-76.92%、153.84%、-51.38%。顯然,川寧生物業績波動明顯,且盈利持續能力較弱。
在負債表中,川寧生物2022年半年報顯示,其有息債務超37億元,其中短期債務近15億元。然而,公司賬目資金僅為5.18億元,資金缺口較大,短期償債壓力“爆表”。事實上,川寧生物曾一直以來大股東資金“輸血”,直至分拆上市被清理。截至2018-2020年期末,川寧生物與科倫藥業拆借資金的余額分別為45.09億元、43.73億元、0。
尤為關注的是,公司還在不斷粉飾財報數據。公司經營活動凈現金流由2019年的-1.47億元大幅上漲至2021年的8.03億元。實際上,2018至2020年年末及2021年3月末,公司應收款項融資金額較大,分別為 2.12億元、8604.02萬元、3.9億元和5.47億元;報告期各期末,公司存在已背書或貼現且未到期的應收票據,各期末終止確認金額分別為 10.61億元、6.58億元、11.72億元及7.76億元。
也就是說,2021年通過票據貼現直接流入經營現金流的金額就高達8.73億元。如果2021年將改變貼現扣除,其經營活動凈現金流或大概率為負。典型的紙面富貴。
因環保違規被罰
川寧生物及其供應商都曾收到各類處罰,其中因環保違規遭受的處罰更是令人關注。
據招股書,2018年至2021年1-9月(下稱:報告期),川寧生物及其控股子公司收到的行政處罰共計4項,合計罰款金額235.40萬元。
2018年9月25日,由于MVR水處理終端系統5號機組冷凝水總管虹吸閥出現破損,排放水污染物超過發酵類制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特別排放限值,公司違反《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修訂)第十條規定,被罰100萬元。
川寧生物在項目建設過程中,為加快建設進度,由于林地保護意識不強,管理不夠規范,在伊寧園區阿拉木圖亞村川寧生物廠房南側、皮里青河匯入伊犁河入口西側、景觀道北側區內開挖水池, 導致開挖的水池改變了林地用途,侵占了林地,伊寧市林業和草原局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出具《林業行政處罰決定書》(伊市林草林罰決字[2021]第 003 號),對發行人前述行為處以責令限期恢復原狀和罰款 95.40萬元的行政處罰。
另據企查查顯示,川寧生物的供應商還存在環保處罰等問題。報告期內,伊犁冠通生物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冠通生物)和國網新疆電力有限公司伊犁供電公司(下稱:伊犁供電)均為川寧生物的前五大供應商之一。2018年7月8日,冠通生物由于大氣污染、固體廢物污染的處罰事由/違法行為,被伊寧縣環保局處以10.00萬元的罰款。同年,冠通生物還由于特種設備違法,被伊犁州質量技術監督稽查隊處以3.00萬元的罰款。
除了環保問題,還有因價格問題也被處罰。企查查網站顯示,2020年1月10日,伊犁供電由于價格違法行為,被伊犁州價格監督檢查局處以35.00萬元的罰款。
與控股股東經營混淆?
截至2022年6月30日,四川新迪生物制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迪生物”)系川寧生物控股股東四川科倫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科倫藥業”)控制的企業之一。
川寧生物生產并銷售的7-ACA、D-7ACA、7-ADCA,與新迪生物生產并銷售的GCLE,均屬于頭孢類抗生素中間體。在應用領域方面,新迪生物生產的 GCLE 與川寧生物頭孢類中間體均主要用于合成頭孢類抗生素原料藥。在產品用途方面,GCLE 主要合成頭孢克肟、頭孢丙烯、頭1-137孢地尼等,同樣與川寧生物7-ADCA 合成藥物存在一定重合。截至2022年9月19日,新迪生物官網仍顯示有GCLE產品在售。
不難發現,川寧生物與科倫藥業所控制的新迪生物或存在同業競爭的情形。
另外,2017年,新迪生物曾從川寧生物處受讓硫氰酸紅霉素涉及的專利。硫氰酸紅霉素是川寧生物的主要產品之一。據招股書,硫氰酸紅霉素系大環內酯類抗生素的主要中間體,為川寧生物的主要產品之一。2019-2021年及2022年1-6月,川寧生物硫氰酸紅霉素的收入金額分別為7.73億元、11.69億元、10.66億元、7.46億元,占同期川寧生物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分別為27.12%、34.74%、34.89%、40.19%。
《電鰻財經》將繼續跟蹤報道川寧生物IPO進展。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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