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28 09:13 | 來源:電鰻快報 | 作者:俠名 | [快評]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訴訟對公司損益產生負面影響:公司涉訴案件已由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調解書》,對公司損益不會產生負面影響。公司下屬公司3個訴訟案件暫未開庭審理,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
證券代碼:600239 證券簡稱:ST云城 公告編號:臨2022-110號 云南城投置業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公司訴訟進展及下屬公司訴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1、案件所處的訴訟階段:具體詳見公告正文中“一、重大訴訟的基本情況”中“所處的訴訟階段”。 2、上市公司所處的當事人地位:云南城投置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公司”)或下屬公司為被告。 3、涉案的金額:約為 152,375,366 元(含調解金額 77,087,513 元)。 4、是否會對上市公司損益產生負面影響:公司涉訴案件已由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調解書》,對公司損益不會產生負面影響。下屬公司 3 個訴訟案件暫未開庭審理,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的影響尚具有不確定性,最終實際影響需以法院終審判決為準。
一、重大訴訟的基本情況 公司訴訟進展及下屬公司訴訟具體情況如下: (一)公司訴訟進展情況 煙臺山高靈犀一號投資中心(有限合伙)(下稱“煙臺山高”,原告)因借款合同糾紛,向昆明市官渡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被告包括:公司、云南省康旅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康旅集團”)、成都銀城置業有限公司(下稱“成都銀城”)、云南城投龍江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下稱“龍江公司”)、云南城投龍瑞房地產開 發有限責任公司(下稱“龍瑞公司”)。
具體事宜詳見公司 2022 年 6 月 7 日在上 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和《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上刊登的臨 2022-049 號《云南城投置業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公司新增訴訟及已披露訴訟進展情況的公告》。 公司于2022年9月26日收到昆明市官渡區人民法院(2022)云0111民初5802號《民事調解書》,經昆明市官渡區人民法院主持調解,當事人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1、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30 日前一次性或分筆支付煙臺山高借款本金余額 74,600,982.18 元及應付利息 2,486,531.29 元,煙臺山高則自債務清償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配合公司完成該筆委托貸款所涉的抵押物解除抵押手續,同時解除保證人的相關保證責任并于收到公司支付的本條所述的全部款項后三個工作日內向法院申請解除本案所有保全措施; 2、若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30 日前一次性或分筆歸還前述借款本息,原 KM0710720200019 號《委托貸款借款合同》項下的罰息、違約金、賠償金等均予免除; 3、若公司未在 2022 年 10 月 30 日前按期足額歸還前述借款本息,則煙臺山 高有權就全部借款本金、相應利息、相應罰息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4、案件受理費、保全費、保全擔保費、律師費由煙臺山高負擔,若公司未 在 2022 年 10 月 30 日前按期足額支付借款本息,則由公司負擔,煙臺山高有權 就上述費用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5、若公司未按期足額支付前述借款本息,則煙臺山高有權對成都銀城、龍江公司、龍瑞公司在相關抵押合同中約定的抵押房產折價或拍賣、變賣所得價款在前述第三項、第四項的所有債務限額內優先受償; 6、若公司未按期足額支付前述借款本息,則康旅集團為公司在前述第三項、第四項的所有債務限額內承擔連帶保證還款責任。
(二)下屬公司訴訟 1、公司下屬公司杭州蕭山銀城置業有限公司(下稱“蕭山銀城”)于 2022年 9 月 26 日收到《民事起訴狀》、傳票等訴訟材料,詳情如下: (1)浙江寶業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下稱“浙江寶業”,原告)因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向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蕭山銀城為被告。 (2)涉案金額:75,287,852.57 元。 (3)訴訟請求:①請求確認浙江寶業與蕭山銀城簽訂的案涉蕭政儲出(2018)20 號地塊項目一期總承包工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②請求依法判令蕭山銀城向浙江寶業支付工程款人民幣 69,531,752 元及逾期付款利息;③請求依法判令蕭山銀城向浙江寶業支付工期索賠費用人民幣 3,298,636 元;④請求法院對“蕭政儲出(2018)20 號地塊項目一期總承包工程”拍賣或折價并確認浙江寶業就拍賣或折價的價款享有優先受償權;⑤依法判令本案訴訟費用、財保費用、 訴 訟 保 全 保 險 費 等 均 由 蕭 山銀城 承擔 。以上訴請標的額 暫計人民幣 75,287,852.57 元。 (4)所處的訴訟階段: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法院已受理,一審尚未開庭。 2、公司下屬公司中建穗豐置業有限公司(下稱“中建穗豐公司”)于 2022年 9 月 26 日收到《民事起訴狀》、傳票等訴訟材料,詳情如下: (1)深圳市穗豐投資有限公司(下稱“深圳穗豐”,原告)因公司解散糾紛,向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中建穗豐公司為被告。 (2)訴訟請求:①判決解散中建穗豐公司;②本案訴訟費、保全費由中建穗豐公司承擔。 (3)所處的訴訟階段: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已受理,一審尚未開庭。 3、公司下屬公司哈爾濱銀旗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下稱“哈爾濱銀旗”)于 2022 年 9 月 27 日收到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道里區人民法院(2022)黑 0102 民初 38537 號之
二、三號《民事裁定書》,詳情如下: (1)中國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下稱“第八工程局”,申請人)因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向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道里區人民法院提出財產保全申請。公司、哈爾濱銀旗為被申請人。 (2)裁定內容:①凍結公司持有的哈爾濱銀旗 5%股權,凍結期限為 3 年, 查封期間不得買賣、轉讓、質押被查封股權,不得對被查封股權設定權利負擔;②凍結哈爾濱銀旗名下銀行賬戶存款 1000 萬元,凍結期限 1 年;③預查封哈爾濱銀旗所有的 144 處房產檔案,查封期限三年,查封期間產權人負責保管被查封、 凍結財產,不得買賣、轉讓、抵押被查封、凍結財產,不得對查封、凍結財產設定權利負擔。
二、訴訟對公司損益產生負面影響: 公司涉訴案件已由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調解書》,對公司損益不會產生負面影響。公司下屬公司 3 個訴訟案件暫未開庭審理,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的影響尚具有不確定性,最終實際影響需以法院終審判決為準。
三、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達到披露條件尚未披露的其他訴訟、仲裁事項。 公司將根據訴訟的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公司的信息披露媒體為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 (www.sse.com.cn)以及《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有關信息均以上述媒體發布的公告為準。 特此公告。 云南城投置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2 年 9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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