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26 14:57 | 來源:中國經濟網 | 作者:封其娟 | [基金]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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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一年前注銷轄區內99家私募基金后,西藏證監局7月25日面向私募基金一連披露的19張罰單,再度引發市場關注。
通過罰單具體落款時間發現,19張罰單中有6張罰單的落款時間為2020年年末,另外13張罰單的落款時間為2019年。也就對應著,6家私募基金在2020年被西藏證監局采取處罰,13家基金則在2019年遭遇監管處罰。
其中西藏暖流資管、西藏山南硅谷天堂昌吉、西藏國安睿博、堆龍航遠創融創業4家私募基金,被證監局采取出局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另外15家私募則被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處罰。
細查這19張監管罰單發現,西藏華聞資管、拉薩鴻新資管、拉薩鴻臻軒杰創投的罰單重復披露。早在2019年12月,相關罰單已披露。另外,西藏谷雨當時今年7月18日也被西藏證監局出具了警示函。
整體梳理下來,19家私募基金違規行為多為三大類:1)未開展投資者適當性自查并形成自查報告;2)未對在管基金進行風險評級;3)未通過取問卷調查等方式評估投資者的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
此次遭遇西藏證監局披露罰單的19家私募基金中,有11家基金存在的違規問題少則2項多則5項。另外8家私募基金,則因單一問題而領了罰單。經統計,受罰這批私募基金中有15家私募因違規行為被計入誠信檔案。
19家私募多涉三類違規行為,有罰單重復披露
根據罰單,19家私募基金違規行為多樣,但梳理后發現,有三類違規行為頻繁見諸罰單:1)未開展投資者適當性自查并形成自查報告;2)未對在管基金進行風險評級;3)未通過取問卷調查等方式評估投資者的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
經粗略統計,涉及未開展投資者適當性自查并形成自查報告的私募基金最多,共計11家,具體包括建信天然、米林和月陽光、達孜和聚厚德、達孜德仁、西藏聯海、西藏谷雨當時、西藏博恩、拉薩信融財富、西藏昆侖鼎信、西藏寬域。
另外,存在未對在管基金進行風險評級問題、及未通過取問卷調查等方式評估投資者的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問題的私募基金數量相同,同為8家。
涉及前一問題的私募基金,包括建信天然、達孜和聚厚德、達孜德仁、西藏山南硅谷天堂昌吉、西藏昆侖鼎信、拉薩鴻臻軒杰、堆龍航遠創融創業、拉薩鴻新、西藏華聞;而涉及后一問題的私募基金,則具體包括建信天然、西藏米度資管、米林和月陽光投資、達孜德仁、西藏昆侖鼎信、西藏寬域、西藏國安睿博、堆龍航遠創融創業。
經查,19家私募基金除了受到責令改正或出局警示函的行政處罰外,其中有15家私募因違規行為被監管計入誠信檔案。具體包括建信天然、達孜德仁投、達孜和聚厚德、西藏暖流資管、西藏米度資管、米林和月陽光、西藏源乘、西藏山南硅谷天堂昌吉、西藏昆侖鼎信、西藏國安睿博、西藏博恩、拉薩鴻臻軒杰、堆龍航遠創融創業、拉薩鴻新、西藏華聞等。
這19家私募基金中,有8家私募基金,因單一問題而領了罰單。
2020年,西藏暖流資管因未及時更新中基協從業人員管理平臺投資總監信息,被西藏證監局決出具警示函,并記入誠信檔案。
此前一年,有3家私募基金因基金產品風險評級問題,2家私募基金因未完成自查工作而收到西藏證監局的罰單。
具體看,西藏華聞資管、拉薩鴻臻軒杰創投、西藏山南硅谷天堂昌吉因未對旗下基金產品或部分基金產品進行風險評級,均被西藏證監局采行政監管措施,并計入誠信檔案。
西藏谷雨當時、西藏博恩資管則因未定期開展投資者適當性自查并形成自查報告,而領了罰單,并計入誠信檔案。
這一年,西藏源乘投資因旗下2名員工未取得基金從業資格,從事證券投資業務的違法行為被西藏證監局責令改正;西藏國安睿博旗下基金產品存在未通過采取問卷調查的方式,對投資者的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進行評估的違規行為,被證監局出具了警示函。
細查這19張監管罰單發現,西藏華聞資管、拉薩鴻新資管、拉薩鴻臻軒杰創投的相關罰單已在2019年12月披露。
除了2019年吃到罰單外,西藏谷雨當時今年7月18日也被西藏證監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據罰單信息,西藏谷雨當時的實控人、法人、出資信息等發生重大變更,卻未及時向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更新管理人信息及報告有關重大事項。
10家私募有至少2項目至多5項違規問題
除此上述8家私募基金外,另外11家基金存在的違規問題少則2項目多則5項。
根據罰單所披露,2019年遭遇監管處罰的西藏寬域投資存在5大項違規行為,具體包括:
一是存在未妥善保管私募基金投資決策等相關資料的違規行為;
二是存在未將部分投資者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受能力與產品風險等級相匹配,并提出匹配意見,以及未履行向部分不匹配的投資者特別警示,告知其產品或服務風險高于其承受能力程序的違規行為;
三是存在未定期開展投資者適當性自查并形成自查報告的違規行為;
四是存在未獲取充分的資產證明等信息,未合理審慎履行適當性審查并認定投資者是否符合合格投資者標準的違規行為;
五是存在對未托管的基金,在基金合同中未明確保障私募基金財產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糾紛解決機制的違規行為。
在監管罰單中,建信天然、西藏米度資管、堆龍航遠創融創投均被列出3大項違規行為。
梳理后發現,建信天然、西藏米度資管、堆龍航遠創融創投皆因未采取問卷調查等方式對投資者的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進行評估;建信天然與堆龍航遠創融創投,都存在未對旗下基金產品進行風險評級評級的問題。西藏米度資管、堆龍航遠創融創投則同樣存在,公司登記備案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存在實際經營地址與中基協系統填報地址不一致的情況以及未及時更新信息的問題。
建信天然被處罰的原因還包括,存在未開展投資者適當性自查并形成自查報告以及未按照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的規定及時報告合規風控負責人相關信息。
另外,西藏米度資管旗下在管基金,還存在未及時更新中基協資產管理業務綜合報送平臺投資者信息的情況。
整體來看,被列出2大項違規行為的罰單最多,為7張。相對應地,領了罰單的7家私募基金具體包括米林和月陽光投資、達孜和聚厚德、達孜德仁、西藏聯海資管、西藏昆侖鼎信、拉薩信融財富基金、拉薩鴻新資管。
這7家私募基金中,有6家私募基金未開展投資者適當性自查并形成自查報告,同時有4家私募基金未對在管基金進行風險評級;而未通過取問卷調查等方式評估投資者的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的私募基金,共有2家。
西藏聯海資管旗下部分基金產品存在向風險不匹配的投資者銷售,且未履行特別書面風險警示的程序。西藏昆侖鼎信也被指出,未將部分投資者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受能力與產品風險等級相匹配,并提出匹配意見。
拉薩信融財富還存在登記備案中的公司總經理、財務負責人與實際情況不符的問題;另外,拉薩鴻新資管存在旗下在管基金未托管,在基金合同和無托管協議中未明確保障私募基金財產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糾紛解決機制。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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