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02 14:47 | 來源:環球網 | 作者:俠名 | [IPO]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招股書披露井松智能擁有的第一項發明專利,是在2011年4月申請的“輕載超薄型貨叉”,從該專利的用途來看,仍然與“安徽合力物流科技有限公司”的主營業務存在關聯,而此期...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專注于智能物流設備、智能物流軟件與智能物流系統的研發、設計、制造與銷售,為下游客戶提供智能物流整體解決方案。財務數據顯示,井松智能在2021年上半年實現的營業收入為1.42億元,僅相當于2020年全年確認收入4.02億元的40%以下,凈利潤更是只有2020年全年的十分之一。
根據招股書披露,井松智能的實際控制人總經理姚志堅先生,早先于1991年至2005年任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技術部主任,此后于2006年至2007年任安徽合力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副總經理,2007年11月開始擔任井松智能的執行董事、經理。從這段職業履歷信息披露看,姚志堅先生從2007年之后就與安徽合力脫離了職業關系。
但是根據《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顯示,“安徽合力物流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3月、后于2016年12月決議解散,截止到解散前,姚志堅先生仍然是該公司的監事,也即在2007年至2016年12月期間,姚志堅先生仍然是上市公司安徽合力旗下重要子公司的高管人員,這與井松智能的公開信息披露并不相符。
不僅如此,招股書披露井松智能擁有的第一項發明專利,是在2011年4月申請的“輕載超薄型貨叉”,從該專利的用途來看,仍然與“安徽合力物流科技有限公司”的主營業務存在關聯,而此期間姚志堅先生還是“安徽合力物流科技有限公司”的監事。至于姚志堅先生作為發明人申請簽署專利時,是否借助了“安徽合力物流科技有限公司”的研發成果,井松智能并未接受記者采訪。
另據公開信息披露顯示,2016年7月29日音飛存儲(603066.SH)通過受讓井松智能自然人股東韓龍所持27.39%的股權,成為井松智能的主要股東,股權轉讓價格為3780萬元;后于2017年12月為了規避井松智能IPO可能觸發同業競爭條款,音飛存儲將所持井松智能22.49%股權以4498萬元價格轉讓給以國元證券直投機構安元基金為主的外部投資人。
也即截止到2017年12月,井松智能的整體公允價值僅在兩億元左右。但是根據招股書披露,“根據同行業A股上市公司估值情況,基于對公司預計市值的預先評估,預計發行后總市值不低于10億元”,也即截止到2021年6月公司認為公允價值已經在10億元以上。從2017年12月的兩億元到2021年6月的十億元,大幅增長了5倍以上。
值得關注的是,作為2016年7月的股份出讓人,韓龍先生是井松智能的原始股東,且擔任董事職務至2018年12月,至于韓龍先生將所持股份系數轉讓予井松智能的原因,井松智能同樣未予說明。
此外,2018年井松智能向音飛儲存采購貨架金額為650萬元,同年對音飛存儲銷售智能物流系統1051.72萬元。然而根據音飛存儲發布的2018年年報,其中披露當年對井松智能銷售金額為652.56萬元、采購金額為1299.62萬元,其中關于向井松智能的采購金額,相比井松智能披露的銷售金額多少了兩百萬元以上,雙方針對購銷金額披露存在明顯差異。
最后再來看井松智能的經營數據,根據招股書第356頁披露的“重大合同”信息顯示,井松智能在2021年上半年與客戶“慶鼎精密電子(淮安)有限公司”確認結算的合同金額為3683.8萬元,且公司及子公司井松軟件產品銷售收入在2019年4月1日至今執行13%的增值稅率。由此計算,井松智能對客戶“慶鼎精密電子(淮安)有限公司”確認的銷售收入金額,就應當為3260萬元,這與招股書披露的2021年上半年前五大客戶銷售金額一致,同樣的數據測算也體現在“黃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身上。
但是回溯2020年的銷售數據,招股書披露的“重大合同”信息顯示,井松智能與“江西生益科技有限公司”、“江蘇江南高纖股份有限公司”兩家客戶的確認合同金額分別為4434.31萬元和4321.4萬元,對應著剔除增值稅銷項稅額后的銷售收入確認金額就應當是3924.17萬元和3824.25萬元。但是這與招股書披露的井松智能在2020年對上述兩家客戶確認的銷售金額3928.59萬元和3718.26萬元并不一致;特別是對“江蘇江南高纖股份有限公司”確認的銷售收入金額,相比測算金額少了上百萬元。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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