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29 14:08 | 來源:經濟參考報 | 作者:俠名 | [上市公司]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整合后,上市公司監管法規主要呈現以下特點:一是體系化繁為簡。業務分類包含信息披露、公司治理、并購重組、監管職責四大類;在層次上,證監會層面構建基礎規則、監管...
資本市場上市公司監管法規體系30年來迎來首次全面整合修訂。日前,證監會宣布就上市公司監管法規體系整合涉及相關規則公開征求意見。
本次整合修訂涉及證監會的包括27件規范性文件(合并后制定規則6件、修改17件、廢止4件),旨在構建更加科學、規范、易懂、管用的上市公司監管法規體系,進一步強化上市公司監管法規的科學性、體系性、規范性,方便市場主體查找使用,助推提升上市公司質量。通過整合修訂,關于上市公司監管的部門規章以下層級規則、滬深交易所現行關于上市公司監管的自律監管規則將歸并整合為182件,數量壓縮60%。
在思路上,本次整合修訂堅持市場化、法治化方向,把握“搭好體系框架,避免內容大改”原則,聚焦構建科學簡明的上市公司監管法規體系,對于實踐證明行之有效的內容在整合后繼續適用。在具體方法上,注重強化持續監管與發行、再融資、并購重組、退市等業務領域的有機聯系,注重強化證監會與滬深交易所規則的功能互補和滬深交易所之間市場規則的協調一致。
整合后,上市公司監管法規主要呈現以下特點:一是體系化繁為簡。業務分類包含信息披露、公司治理、并購重組、監管職責四大類;在層次上,證監會層面構建基礎規則、監管指引、規則適用意見3個層次,交易所層面構建自律監管規則、自律監管指引、自律監管指南3個層次,行政監管與自律監管實現有效銜接。二是內容更為規范合理。在“避免實體內容大修大改”的前提下,優化上下位規則關系,盡量“找平”滬深交易所規則的章節體例并維持兩所規則內容上的合理差異,技術上合并同一事項規則、修改廢止不符合實踐或存在矛盾的規則,統一文字表述和格式體例。三是數量顯著減少。整合后證監會規則94件,滬深交易所規則88件,更為簡明、清晰、友好。
本次規則整合具體內容包括:一是合并監管事項相同但分散各處的規則,并修改過時、重復、矛盾之處,形成統一、明確的專項規則;二是修改現行規則中與實踐不相適應、與新發布規則或上位法沖突的規定,并統一規范文字表述;三是歸納總結實踐中已經普遍認同的做法,提升形成規則;四是廢止前期出臺的暫時性規定、階段性安排以及與現行規則矛盾的規則;五是對于修訂不久或使用效果良好的部分規則,本次不修改內容,僅做編號等處理,便于市場查找使用。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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