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12 09:25 | 來源:上海證券報 | 作者:俠名 | [資訊]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通知》稱,將按照“鼓勵創新、包容審慎”原則,密切跟蹤新型離岸國際貿易的創新發展,指導銀行持續提升貿易投資便利化水平。...
新型離岸國際貿易發展迎來政策有力助攻。11月11日,人民銀行就《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支持新型離岸國際貿易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征求意見稿)》(下稱《通知》)公開征求意見。
《通知》稱,將按照“鼓勵創新、包容審慎”原則,密切跟蹤新型離岸國際貿易的創新發展,指導銀行持續提升貿易投資便利化水平。
人民銀行介紹起草背景稱,自2020年底以來,外匯局在海南等地區開展支持新型離岸國際貿易發展試點工作,市場反應積極、正面。為使政策惠及更多地區和主體,人民銀行、外匯局擬將試點政策推廣至全國,進一步便利真實合規業務的辦理。
《通知》規范了新型離岸國際貿易的定義,明確新型離岸國際貿易具有“交易所涉貨物不進出我國一線關境或不納入我國海關統計”的特征,包括但不限于離岸轉手買賣、全球采購、委托境外加工、承包工程境外購買貨物等。
跨境金融研究院院長王志毅對記者表示,區別于傳統的離岸轉手買賣,新型離岸國際貿易可能適用于更多的業務情形。“包括但不限于”等表述或意味著,只要交易本身真實,并不拘泥于貿易形式與單證審核要求。
“最新政策措施的發布可以視作為對真實離岸貿易的支持。這種支持不僅限于貨物類的離岸轉手買賣,還涵蓋了全球采購、委托境外加工、承包工程境外購買貨物等多種符合實際需要的情形。”王志毅認為,離岸貿易發展或將迎來新的春天。
“鼓勵創新、包容審慎”原則也在《通知》中有明顯體現。記者自業內了解到,此前,離岸轉手買賣因“兩頭在外”“只見單,不見貨”的特點,真實性審核難以判斷,是外匯違規的重災區,也是監管部門檢查和查處的重點對象。
對銀行來說,實現對離岸轉手買賣業務的去偽存真一直是一大難題。有部分銀行曾將離岸轉手買賣業務視為高風險業務,甚至會影響正常業務的開展。在這方面,《通知》細化了對銀行展業操作的要求,并明確了銀行審核要求。《通知》要求,銀行從強化事前盡調、實施客戶分類、優化業務審核、加強事后監測等方面開展盡職審核,同時指導銀行按照回歸業務本源的原則,重點支持基于實體經濟創新發展以及提升產業鏈供應鏈完整性等目的開展的新型離岸國際貿易。
《通知》要求,銀行辦理新型離岸國際貿易跨境資金結算業務時,應按照“實質重于形式”的要求,根據“了解客戶”“了解業務”“盡職審查”的展業原則,按以下規定自主決定審核交易單證的種類:一是交易真實、合法且具有商業合理性和邏輯性;二是經合理審查未發現存在涉嫌利用虛假、構造新型離岸國際貿易進行投機套利、違規轉移資金或騙取銀行融資等異常情況。
王志毅表示,在銀行審核要求中加入了“經合理審核未發現”字樣,或意味著可對于盡到展業義務的銀行一定程度的盡職免責。這或將鼓勵銀行更多支持新型離岸國際貿易的開展。
此外,本外幣統一監管也是一大看點。《通知》規定,人民銀行、外匯局對新型離岸國際貿易業務跨境本外幣資金結算開展監督管理。在防范風險的前提下,人民銀行、外匯局對新型離岸國際貿易業務跨境資金結算實現本外幣一體化管理,支持離岸貿易發展。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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