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20 08:55 | 來源:電鰻快報 | 作者:尹秋彤 | [上市公司]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據悉,今年5月,本案造假始作俑者李立被杭州市西湖區法院以職務侵占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1個月并處罰金10萬元,沒收四枚作案公章,責令其退出贓款25.7萬余元并發還被害...
《電鰻快報》文/尹秋彤
10月18日,每日互動(300766)發布公告,公司當日收到浙江證監局《行政處罰決定書》,因案涉五期定期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公司及6名責任人被警告并處以累計640萬元罰款。
《電鰻快報》注意到,這是每日互動繼今年5月被證監會立案調查、7月收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9月召開聽證會后,行政處罰最終落地。據觀察,9月9日以來,每日互動股價持續下跌,22個交易日累計下跌12.41%,同期上證指數累計下跌2.23%,跑輸大盤超過10個百分點。
五期定期報告造假
處罰決定顯示,經查明,因案涉關鍵人李立通過偽造印章等方式虛構公司與客戶的多份銷售合同及相關結算單據,每日互動未及時發現上述合同及業務虛假,對相關銷售收入進行了確認并據此編制財務報表,導致其披露的2019年三季報、2019年年報、2020年一季報、2020年半年報、2020年三季報存在虛假記載。
其中,2019年三季報虛增營收2342.40萬元,虛增利潤總額2201.39萬元,分別占同期披露額的6.38%和16.69%;2019年報虛增營收3521.04萬元,虛增利潤總額3456.33萬元,分別占同期披露額的6.54%和33.08%;2020年一季報虛增營收762.85萬元,虛增利潤總額601.86萬元,分別占同期披露額的6.95%和16.02%;2020年半年報虛增營收1749.83萬元,虛增利潤總額1428.17萬元,分別占同期披露額的7.02%和19.14%;2020年三季報虛增營收2858.19萬元,虛增利潤總額2534.74萬元,分別占同期披露額的7.60%和26.64%。
《電鰻快報》注意到,早在2020年12月14日,每日互動披露了《關于公司員工侵害公司利益并涉嫌違法犯罪的風險提示性公告》,根據公告內容,公司自查發現其員工李某存在偽造印章手段虛增銷售合同額侵害公司利益,員工行為涉嫌犯罪。保守預計,上述事項對公司2019年、2020年前三季度凈利潤最大影響分別為-3746.51萬元、-2858.19萬元?!≡摴姘l布后,深圳證券交易所火速向公司下發了《關于對每日互動股份有限公司的關注函》,要求公司說明涉嫌虛增合同的具體內容、合同執行過程及內控制度是否有效等。
2021年2月5日,每日互動公告收到浙江證監局下發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關于對每日互動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人員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2021年5月21日,每日互動公告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發的《調查通知書》。2021年7月27日,每日互動公告稱其收到浙江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
領罰640萬元并面臨賠付
浙江證監局依法決定,對每日互動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200萬元罰款;對李立(時任每日互動互聯網服務事業群數據增能部部門經理)給予警告并處100萬元罰款;對時任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方毅給予警告并處100萬元罰款;對時任副總經理、財務總監朱劍敏給予警告并處80萬元罰款;對時任副總經理、董秘李浩川給予警告并處60萬元罰款;對時任董事、副總經理、首席技術官葉新江,時任監事孔祥清給予警告并分處50萬元罰款。上述當事人應自收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將罰款匯交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并將注有當事人名稱的付款憑證復印件送浙江證監局備案。
據悉,今年5月,本案造假始作俑者李立被杭州市西湖區法院以職務侵占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1個月并處罰金10萬元,沒收四枚作案公章,責令其退出贓款25.7萬余元并發還被害單位每日互動。
《電鰻快報》注意到,每日互動信披違法的行政責任已由證監會的處罰認定,而公司股價受其虛假陳述行為影響跌幅巨大,投資者遭受明顯損失,公司等相關責任主體依法還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截至2020年12月末,每日互動股東人數為24259戶,其中或有相當比例具備索賠資格者。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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