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08 09:20 | 來源:電鰻快報 | 作者:俠名 | [快評]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至2021年10月3日在公司內部對本次擬激勵對象的姓名和職務進行了公示,公示期共10天,公司員工可在公示期內通過書面或口頭方式向公司監事會提出意見。截...
證券代碼:688676 證券簡稱:金盤科技 公告編號:2021-038 海南金盤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監事會關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 予激勵對象名單的公示情況說明及核查意見 本公司監事會及全體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海南金盤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召開了第二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等相關議案。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公司將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擬首次授予的激勵對象名單和職務在公司內部進行了公示。公司監事會結合公示情況對擬首次授予的激勵對象進行了核查,相關公示情況及核查情況如下: 一、公示及核查情況 1、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 露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簡稱“本次激勵計劃”)、《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等文件。
2、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至 2021 年 10 月 3 日在公司內部對本次擬激勵 對象的姓名和職務進行了公示,公示期共 10 天,公司員工可在公示期內通過書面或口頭方式向公司監事會提出意見。 截至公示期滿,公司監事會未收到任何員工對本次擬激勵對象提出的異議。
二、監事會核查意見 根據《管理辦法》、《海南金盤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及公司對激勵對象的姓名及職務的公示情況,并結合監事會的核查結果,監事會發表核查意見如下: 1、列入本次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的人員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規定的任職資格。 2、激勵對象不存在《管理辦法》第八條規定的不得成為激勵對象的情形: (1)最近 12 個月內被證券交易所認定為不適當人選; (2)最近 12 個月內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認定為不適當人選; (3)最近 12 個月內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行政處罰或者采取市場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情形的; (5)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參與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 (6)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的人員符合《管理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等文件規定的激勵對象條件,符合本次激勵計劃規定的激勵對象條件。本次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不包括獨立董事、監事及外籍員工,也不包括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綜上,公司監事會認為,列入本次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均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所規定的條件,符合《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規定的激勵對象條件,其作為本次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海南金盤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監事會 2021年10月8日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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