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30 15:24 | 來源:上海證券報 | 作者:朱琳娜 | [券商]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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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證監局分別對華泰證券資管及公司固定收益業務投資總監甘華采取責令改正、警示的措施。
經查,華泰證券(上海)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在開展固定收益業務過程中,內部控制體系存在不足,信用風險管理機制不健全,未對信用風險進行準確識別、審慎評估和全程管理,部分產品出現流動性風險。
上述行為違反了《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04號)第三條第二款等相關規定。根據《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第五十二條、《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業務管理辦法》第七十八條的規定,責令華泰證券資管于2021年8月31日前予以改正。華泰證券資管應按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的要求落實整改并向證監局提交書面報告,證監局將在日常監管中持續關注并檢查整改情況。
此外,作為公司固定收益業務投資總監,華泰證券資管甘華也一并接到了監管警示函。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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