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07 09:18 | 來源:中國證券報 | 作者:俠名 | [資訊]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3月,全國股轉公司對ST一恒貞、新亞自控、潤升牛業、ST玖悅以及宏昌重工5家掛牌公司及相關主體給予了紀律處分。上述5家公司被紀律處分的原因涉及未及時披露重大訴訟、募集...
全國股轉公司日前通報了新三板掛牌公司及相關主體3月的監管情況。其中,全國股轉公司對5宗違規行為給予紀律處分,對105宗違規行為采取自律監管措施。
5家公司被紀律處分
3月,全國股轉公司對ST一恒貞、新亞自控、潤升牛業、ST玖悅以及宏昌重工5家掛牌公司及相關主體給予了紀律處分。上述5家公司被紀律處分的原因涉及未及時披露重大訴訟、募集資金使用違規、相關事項未履行審議程序等。
具體來看,ST一恒貞在2017年至2020年期間未及時披露多筆重大訴訟,各年涉及金額分別為7149.3萬元、1.29億元、1.04億元和1.53億元;在2016年和2017年分別為關聯方向銀行的500萬元借款和900萬元借款提供保證擔保。全國股轉公司表示,ST一恒貞存在重大訴訟未及時披露以及對外擔保未及時履行審議程序、未及時披露的情況,董事長、總經理、董事會秘書黃飛雪未能忠實勤勉地履行職責。上述行為違反了相關規定,對ST一恒貞、黃飛雪給予通報批評的紀律處分。
新亞自控于2017年7月將其存入募集資金專戶的3000萬元募集資金全部轉為定期存單,并以此定期存單為關聯方向銀行的3000萬元借款提供擔保;同月,因前述擔保,該定期存單本金被銀行全部扣劃;在2018年年度報告中,新亞自控披露募集資金未改變使用途徑且其未動用募集資金專用賬戶資金。全國股轉公司表示,新亞自控存在募集資金使用違規、定期報告披露內容與事實不符以及對外擔保未及時履行審議程序、未及時披露的情況,時任董事長王劍章未能忠實勤勉地履行職責。根據有關規定,對新亞自控、王劍章給予通報批評的紀律處分。
宏昌重工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長、總經理胡魁于2016年11月與某引導基金簽訂投資合同及一系列附屬合同,投資合同中包含宏昌重工作為責任承擔主體的特殊投資條款。全國股轉公司指出,宏昌重工未對前述事項履行審議程序,未及時向全國股轉公司報告,也未在公開轉讓說明書或臨時公告中進行披露;胡魁未能忠實勤勉地履行職責。根據有關規定,對宏昌重工、胡魁給予通報批評的紀律處分。
另外,潤升牛業及其相關責任人因存在涉及股票發行、股份代持、權益變動、關聯交易、年度報告披露、承諾事項等方面的信息披露違規而被全國股轉公司給予通報批評的紀律處分。ST玖悅則因存在掛牌前股份代持未在申報文件中披露且延續至掛牌后的情況,全國股轉公司對其及其股東、董事趙琳等相關責任人給予通報批評的紀律處分。
105宗違規行為
被采取自律監管措施
3月,全國股轉公司對105宗違規行為采取自律監管措施。其中,92宗違規行為被采取口頭警示的自律監管措施,13宗違規行為被采取書面形式的自律監管措施。3月被采取書面自律監管措施的違規行為包括信息披露違規和公司治理違規兩類。
信息披露違規事項方面,一是掛牌公司未及時披露應披露的重大信息,如重大訴訟、仲裁信息,任一股東所持掛牌公司5%以上股份被質押、凍結信息,掛牌公司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信息;二是收購人未及時披露收購報告書、財務顧問專業意見和法律意見書;三是掛牌公司披露的定期報告存在重大會計差錯;四是掛牌公司進行權益分派未在股權登記日前披露權益分派實施公告;五是掛牌公司未及時披露重大事件的后續進展,且未及時申請停牌。
公司治理違規事項方面,一是掛牌公司對外投資超過董事會授權范圍;二是掛牌公司在重大資產重組預案完備性審查通過及召開股東大會前即實施重大資產重組;三是掛牌公司存在會計核算不規范的情況;四是掛牌公司通過無商業實質的交易,虛增營業收入和營業成本。
全國股轉公司表示,將落實“建制度、不干預、零容忍”,認真履行一線監管職責,持續強化自律監管,不斷提升新三板市場運行質量和市場主體規范化運作水平,對違規行為堅決采取監管措施,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保障新三板市場健康有序發展。
《電鰻快報》
熱門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