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03 15:30 | 來源:中國證券報 | 作者:吳科任 | [新三板]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2017年-2019年,主動終止掛牌公司分別為661家、1397家、1590家,分別有48家、119家、397家被強制終止掛牌。證監會指出,終止掛牌的情形、程序以及終止掛牌后投資者保護等方...
????????日前,全國股轉公司就新三板掛牌公司股票終止掛牌實施細則公開征求意見。全國股轉公司重點圍繞掛牌公司財務真實性、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合法合規性、持續經營能力等方面進一步完善強制終止掛牌情形,在現行未按時披露年報或半年報、無主辦券商持續督導情形的基礎上,新增12種強制終止掛牌情形。
????????終止掛牌制度安排充分體現了新三板市場的特點。比如,股東人數超過200人的終止掛牌公司股票應當進入全國股轉公司設立的終止掛牌專區轉讓?!斑@是一項制度創新。它能夠從制度上對這些終止掛牌的非上市公眾公司形成約束,如更好地履行信披義務,更好地受到輿論監督和股轉公司監管,實質是為了更好地保障眾多外部中小股東的權益?!敝改匣鸲麻L王軍國說,“期待終止掛牌制度能夠盡早實施,也讓中小投資者的權益獲得更為充分的保障?!?/p>
????????關于重新掛牌,考慮企業自主選擇權和市場包容性,主動摘牌公司可以隨時申請重新掛牌。對于強制摘牌,全國股轉公司對“欺詐”行為實施零容忍,不允許欺詐發行、信披觸犯刑法或欺詐掛牌公司重新申請掛牌;對于其他強制摘牌公司,在滿足一定的整改條件后,可以在終止掛牌3個完整會計年度后重新申請掛牌。
借鑒上市公司經驗
????????近年來,市場形勢發生較大變化,掛牌公司終止掛牌呈快速增長態勢。官方數據顯示,2017年-2019年,主動終止掛牌公司分別為661家、1397家、1590家,分別有48家、119家、397家被強制終止掛牌。證監會指出,終止掛牌的情形、程序以及終止掛牌后投資者保護等方面均面臨新的問題。為此,有必要通過出臺規范性文件,進一步明確新三板終止掛牌制度的基本原則與主要內容,更好地指導終止掛牌制度建設及實施工作。
????????日前,證監會就起草的《關于完善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終止掛牌制度的指導意見》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全國股轉公司制定的《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股票終止掛牌實施細則》(簡稱《實施細則》)也同步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旨在形成“有進有出”的良性市場生態,提升市場活力和掛牌公司質量。
????????針對終止掛牌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監管部門不斷進行查漏補缺,持續完善摘牌制度。全國股轉公司介紹,目前已形成標準明確、程序透明、契合新三板市場特點的終止掛牌制度安排。
????????在制定過程中,《實施細則》堅持“三公”原則,未排除或限制市場競爭,并遵循三項基本原則:底線監管與公司自治相結合;一般規定與差異安排相結合;吸收經驗與體現特色相結合。
????????據了解,《實施細則》吸收借鑒了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實踐經驗和最新修訂精神,同時充分考慮掛牌公司特點、新三板市場環境和制度特色。由于新三板市場準入無盈利能力和公眾性要求,因此境內外市場通常采用的營業收入、凈利潤等盈利性指標,以及股票價格、交易量、股權分散度等流動類指標,不宜作為掛牌公司的摘牌標準。
出清劣質掛牌公司
????????實際上,《實施細則》曾于2016年10月21日至11月4日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但與前次相比,本次征求意見稿的監管力度更大。比如,在現行未按時披露年報或半年報、無主辦券商持續督導情形的基礎上,《實施細則》新增了四大類12種強制終止掛牌情形,堅決出清劣質公司,健全市場自凈功能。
????????一是對于財務信息披露嚴重不可信的掛牌公司應予以強制摘牌。如連續兩年財務報告被會計師事務所出具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半數以上董事對公司年報或半年報不保真等。
????????二是對于喪失持續經營能力的公司應予以強制摘牌。如連續三年期末凈資產為負、被主辦券商出具不具備持續經營能力的專項意見且在規定期限內未能恢復、被依法強制解散、宣告破產等。
????????三是對于公司治理存在重大缺陷應予以強制摘牌。如因股東大會無法形成有效決議、失去信息披露聯系渠道等,被主辦券商出具公司治理機制不健全或信披存在重大缺陷的專項意見且在規定期限內未能恢復。
????????四是對于存在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應予以強制摘牌,包括欺詐發行、欺詐掛牌、信披重大違法和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態安全、生產安全和公眾健康安全領域的重大違法行為等。
????????此外,在強制摘牌過程中,《實施細則》要求掛牌公司和主辦券商充分揭示風險,積極回應股東訴求,切實保護投資者的知情權、參與權;同時設置10個交易日的摘牌整理期,保障投資者退出機會。
搭建終止掛牌專區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股東人數超過200人的終止掛牌公司仍屬于非上市公眾公司。為便于其履行非上市公眾公司相關義務,全國股轉公司將搭建終止掛牌專區,為此類公司提供股份轉讓和信披服務。專區遵循服務理念,依法采取非公開協議轉讓方式,實行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和T+5機制,滿足投資者的基本轉讓需求,同時防范風險傳導。
????????值得注意的是,與掛牌期間相區別,專區實行代辦券商制度。掛牌公司應當聘請證券公司擔任其代辦券商,協助公司在終止掛牌專區進行信披及業務辦理。代辦券商應當關注其重大變化,報告公司重大事項,核查或協助核查相關事項。
????????專區建立了分工明確、協同高效的監管機制。據了解,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依據《證券法》《公眾公司辦法》履行對200人終止掛牌公司的監管職責。全國股轉公司對200人終止掛牌公司股份轉讓、信披等事項進行自律管理,發現違法違規行為的,應當報告中國證監會及公司注冊地派出機構,并采取自律管理措施。
????????北京南山投資創始人周運南表示,專區的設立非常具有創意性、創新性和實用性,至少有五個方面的積極意義。一是新三板看齊滬深交易所,參照A股退市公司進入老三板轉讓和信披,為未來的新三板升級奠定市場基礎。二是讓投資者有了持續的交易權。三是專區信披讓投資者有了更便捷的信息知情權。四是相比地方股權交易中心,專區投資者還能繼續享受免交個人所得稅的優惠政策,降低了交易成本。五是有利于公司的股權轉讓安排和資本運作。六是方便終止掛牌公司重新恢復掛牌,“專區的企業恢復掛牌可能要比不在專區的企業在審批上更簡潔些,因為前者的信披是持續的”。
????????針對這一資本市場的新生事物,周運南也有一些思考建議。比如,考慮到退市企業交易價格波動較大,建議放開終止掛牌專區股票交易的漲跌幅限制。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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