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房價偏高成為中國城市的普遍性問題,為解決剛需人群,尤其是年輕人的住房問題,不少地方相繼出臺相關政策,日前許下“十八年住房之約”的深圳因改革力度之大而備受關注。
6月5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發布《關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供應與保障體系的意見(征求意見稿)》,明確未來18年(2018年至2035年)的住房發展目標,調整了住房供應結構和比例,明確了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公共租賃住房占新增住房供應總量的60%左右,其中出租和出售的住房各占50%左右。
60%這一比例是深圳此次房產新政引發關注的主要原因。在2016年底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上,首次明確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長效機制五大手段,建立多層次住房供應與保障體系乃重點之一。此后一年多以來,十幾個一二線城市陸續發布了購租并舉和發展租賃住房的舉措,只是不及深圳力度之大。
以北京為例,為滿足城鎮戶籍無房家庭及符合條件新市民的基本住房需求,去年9月制定了《共有產權住房管理暫行辦法》,明確未來五年供應25萬套共有產權住房的目標;同時提出五年內提供50萬套租賃住房,兼顧剛需購房人群和“新北京人”住房需求。上海截至2016年底已供應共有產權保障住房8.9萬套,去年以來連續在主城區公開出讓多幅租賃住房用地,住房發展“十三五”規劃提出將新增租賃住房70萬套;其在近期開售的新樓盤中,不少都規定了10%左右的保障性住房。其他城市也出臺了類似政策,不過均未規定保障性住房所占比例。
深圳對于未來18年房地產發展的構想,與新加坡實施數十年的組屋制度頗為相似。新加坡建國后就實施了“居者有其屋”計劃,80%的國人居住在政府建造、低價出售的房屋,其余20%的高收入者則購買商品房。因此,新加坡雖然商品房價格非常之高,但并未出現高房價帶來的負面影響,因為組屋政策保障了中低收入者的居住需求。
不過新加坡模式并不適合大部分的中國城市,因為房地產行業是中國經濟的重要引擎之一,土地財政收入及房地產相關稅費是不少地方政府預算的來源。深圳則是個例外,作為一座以高端制造和互聯網等高科技行業為主導的城市,不論是土地財政還是房地產行業,都不應該放在重要位置。更為重要的是,定位于科創之城,人才無疑是最重要的資源,讓吸引進來的人才住有所居是施政者應該優先考量的。
當前,深圳面臨著商品房價格高企、住房供需不平衡、住房結構不合理和住房保障不充分等難題。根據統計,全市共有各類住房1065萬套(間),其中市場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占比僅為21%,此時,旨在構建多層次供應與保障體系的住房制度改革迫在眉睫。
需要改革住房制度的不只是深圳,今年以來,杭州、西安、成都、無錫等二線城市上演了搖號“搶房”現象,原因包括落戶放寬吸引人才進入后需求增加、供應不足導致庫存減少以及上漲預期引發資金涌入。房價高企和“搶房”現象的出現,對于這些城市的后來者、年輕人自然不甚公平,也終究需要讓吸引的人才住有所居。
簡言之,如果這些城市初衷不是把房地產作為未來發展的主導產業,那么就需要通過住房制度改革來破解當前問題,而建立多渠道、多主體的住房供應與保障體系,無疑是方向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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