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上周五(7月7日)中國證監會每周例行的新聞發布會上,“先批準后籌備”成為一個重要的關鍵詞。
先批準再籌備
新任新聞發言人高莉在會上表示,近日證監會優化了基金銷售機構審批程序。優化后,基金銷售機構的審批程序變為——證監會先行批準,申請人籌備并通過證監會現場檢查后開業。
而按照之前的相關規定,申請方通常都是進行先期準備,例如確定好股東、成立公司、購買系統等,“萬事俱備只欠東風”再去監管機構報批。
不過從之前的進度來看,如果繼續按照這樣的規定來執行,那么排隊等待審批的公司可能會呈現持續增加的趨勢。根據中國證監會官網的公開信息顯示,從2012年至今共發放基金第三方銷售牌照107張,這兩年的發放速度不斷放緩、幾近停擺。2016年9月至今,監管層沒有再發放新的基金第三方銷售牌照。
既然拿不到新的牌照,那就從現有的公司買一張——順著這樣的邏輯,市場上基金第三方銷售牌照的價格也被炒得越來越高,從2015年200萬元都無人問津,一路飆漲到今年的5000萬~7000萬元,實在令人咋舌。
一位第三方基金銷售公司高層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這樣的“怪象”偏離了監管機構的初衷,此時開展基金銷售機構審批程序的優化顯得格外及時。高莉還在發布會上表示,下一步,證監會將繼續依法合規、穩妥推進基金銷售資格的審批工作,推動基金銷售業務健康規范發展。
這一幕有些似曾相識。
2016年7月,監管機構也表示為了降低市場主體申請設立公募基金公司的成本,推動公募基金管理行業良性健康發展,證監會優化了基金公司設立的審批程序。由現行的申請人先組建公司、證監會實施現場檢查后再批準設立,改為先批準設立、申請人組建公司并通過現場檢查后再開業。
彼時,監管機構表示,自2013年6月1日實施的新基金法及隨后國務院發布的《關于管理公開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有關問題的批復》后,公募基金管理公司設立條件大為降低,允許專業人士持股,激發了各類市場主體參與公募業務的意愿,申請設立基金公司的數量持續攀升,申請主體漸趨多元。下一步,還將繼續積極穩妥推進基金公司設立審批工作,進一步提高審批效率,提升監管的有效性。
在那之后,市場上確實掀起了一輪其他金融機構、尤其是私募基金申請公募基金牌照的熱潮,與相關優化其實不無關系。
業內人士:這是強調準入
針對基金銷售資質審批的優化,一位中介人士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總的來說沒什么大的影響,“其實是一樣的,審批事項不變、難度還差不多、再加上內部名額限制,注冊資金門檻還提高了。目前我們能在七個月左右申請下來。”
一位大型公募人士則認為,以前是先籌建再申報,這次是先批再建,“一開始就把口子收緊,其實是更嚴格了”。
另一位基金銷售機構人士也指出,優化后的程序對于第三方來講更便捷一點,“流程以前是先注冊公司、籌備好所有事項再申請。但由于過去公司并不具備經營銷售資質,所以等到牌照下來了還要反復跑、修改經營范圍等,(現在)在整個公司的申請方面都更加精簡了”。
上述高管對此表示了認同,并進一步補充道,“我個人認為,是比較合理和人性化的,加快了審批的節奏流程,也為申報公司節約了成本,從審批流程上來說肯定是個好事”。
也有業內人士指出,監管機構的相關舉措或許更突出了基金銷售公司股東的重要性,“更強調準入。可能監管認為基金管理和銷售公司都是非常專業的領域,希望股東、高管都是行業里面的專業人士,要有把事辦好的能力才會審批。過去很多公司轉型,或者一些互聯網公司開展新業務都是很想拿下這個牌照,前期也投入了很多成本。監管可能就覺得股東背景不行、審批不通過,那申報公司的意見也很大。現在可以把意見放到前面來,直接表明股東、團隊不合適,讓公司不需要準備那么多、耗費更多成本。”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