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16 14:45 | 來源:北京商報 | 作者:俠名 | [IPO]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招股書顯示,同宇新材主營業務系電子樹脂的研發、生產和銷售,主要應用于覆銅板生產。公司產品主要包括MDI改性環氧樹脂、DOPO改性環氧樹脂、高溴環氧樹脂、BPA型酚醛環氧樹...
過會逾兩年后,同宇新材料(廣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同宇新材”)IPO終于進入下一階段。4月14日,同宇新材創業板IPO提交注冊,公司成功闖進“注冊關”。然而,在闖關IPO的關鍵時期,公司業績表現卻并不給力,報告期內公司凈利接連出現下滑。與此同時,報告期內,同宇新材五類拳頭產品平均單價也在接連走低。
連續兩年凈利下降
4月14日,同宇新材創業板IPO提交注冊,公司沖擊上市進入最后一關。
深交所官網顯示,同宇新材創業板IPO于2022年6月28日獲得受理,2022年7月24日進入問詢階段,并于2023年4月7日上會獲得通過。不難看出,在本次提交注冊前,公司IPO已排隊近三年時間。
招股書顯示,同宇新材主營業務系電子樹脂的研發、生產和銷售,主要應用于覆銅板生產。公司產品主要包括MDI改性環氧樹脂、DOPO改性環氧樹脂、高溴環氧樹脂、BPA型酚醛環氧樹脂、含磷酚醛樹脂固化劑等五個系列。需要指出的是,在沖擊上市的關鍵時期,同宇新材業績卻出現接連下滑。財務數據顯示,2022—2024年,公司實現營業收入約為11.93億元、8.86億元、9.52億元;對應實現歸屬凈利潤分別約為1.88億元、1.64億元、1.43億元,接連下降。
對此,同宇新材在招股書中表示,2023年以來,公司經營業績有所下滑,主要系受產能瓶頸制約、產品銷售價格下降、江西同宇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設期虧損等因素影響。
招股書顯示,本次沖擊上市,同宇新材擬募集資金約13億元,扣除發行費用后,擬投資12億元于江西同宇新材料有限公司年產20萬噸電子樹脂項目(一期),另外1億元則擬用于補充流動資金。同宇新材方面表示,本次募投項目實施后,將有效擴大現有主營業務產品的產能規模,有效解決產能瓶頸,同時豐富公司產品系列,有助于公司主營業務發展,以及整體提升公司競爭能力和盈利能力。
值得一提的是,在大手筆募資補流的同時,公司曾于2022年進行現金分紅,分紅金額為1200萬元。
針對分紅后仍計劃募資補流的相關問題,同宇新材方面回應道:“公司分紅不屬于上市前突擊‘清倉式’分紅的情況。補充流動資金有利于增強公司資金實力,降低公司財務風險,促進主營業務健康持續發展,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因此補流項目具有合理性。”
拳頭產品價格走低
就同宇新材五類產品平均單價走勢來看,2023年、2024年出現接連下滑。
具體來看,2023年,同宇新材MDI改性環氧樹脂、高溴環氧樹脂、DOPO改性環氧樹脂、BPA型酚醛環氧樹脂、含磷酚醛樹脂固化劑的平均單價分別同比下降30.05%、39.17%、34.44%、28.66%、26%。進入2024年,公司上述五類主要產品銷售價格均再度出現下降,對應同比降幅分別為10.7%、19.37%、6.86%、5.35%、7.46%。
“公司主要產品單價接連下降,可能源于市場競爭加劇、原材料價格波動、產品技術迭代或客戶需求變化等多重因素。”中關村物聯網產業聯盟副秘書長袁帥告訴北京商報記者,若價格下降是出于公司主動的成本控制、技術升級或市場策略調整等合理原因,則可能有助于提升市場份額和短期盈利能力;但若價格下降是由于市場競爭加劇導致的被動降價,或產品技術落后、需求下滑等不利因素引起,則可能對公司經營產生負面影響。
對此,同宇新材方面對北京商報記者表示,由于原材料價格下降,為加強產品競爭力和有效維護客戶關系,公司根據上游原材料價格變化以及產品市場行情下調了產品銷售價格。
值得一提的是,雖然同宇新材報告期內拳頭產品平均單價均有所下降,但公司綜合毛利率相對仍較為穩定。具體來看,2022—2024年,公司綜合毛利率分別為24.49%、27.92%和25.42%。
研發費用率低于同行均值
在招股書中,同宇新材表示,公司始終專注于覆銅板生產用電子樹脂,打造適用于無鉛無鹵覆銅板的成熟產品體系,并通過持續的研發投入,向高速高頻覆銅板用電子樹脂產品方向延伸。然而,2022—2024年,公司研發費用率卻均顯著低于同行業可比公司均值。
具體來看,2022—2024年,同宇新材研發費用率分別為1.25%、2.17%、2.27%,對應同行業可比公司均值分別為4.15%、4.06%、5.43%。
“在技術迭代迅速的電子專用材料行業,研發投入不足可能導致公司技術更新緩慢,難以跟上行業發展步伐,逐漸喪失技術競爭力。長期來看,可能影響公司產品的升級換代和新產品的推出,限制公司的市場拓展能力,使公司在面對激烈的市場競爭時處于不利地位。”中國投資協會上市公司投資專業委員會副會長支培元談道。
對此,同宇新材方面表示,報告期內公司研發費用率低于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主要系公司主營業務突出,產品應用領域和主要客戶較為集中,研發成果轉化率較高,同時產能緊張不具備大規模中試條件所致。
控制權方面,截至招股書簽署日,同宇新材控股股東張馳直接持有公司1199.73萬股股份,占公司股份總數的39.99%,同時,張馳為四會兆宇企業管理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以下簡稱“四會兆宇”)唯一普通合伙人并通過四會兆宇間接控制公司5.26%的表決權。張馳控制的公司表決權比例合計為45.25%。
另外,蘇世國任同宇新材董事、副總經理,直接持有公司783.97萬股股份,占發行前總股本的比例為26.13%。張馳和蘇世國二人合計控制的公司表決權比例為71.38%,依其持有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能夠對公司董事會及公司生產經營管理等重大決策產生重大影響。因此,認定張馳和蘇世國為公司的共同實際控制人。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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