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9-22 10:26 | 來源:金融投資報 | 作者:俠名 | [科創板]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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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不足一年,又一家上市公司實控人宣布離婚。
9月20日,邦彥技術(688132)公告稱,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長祝國勝通知,其與張嵐已辦理解除婚姻關系手續,前者擬將其持有的730.7萬股股份(約占公司總股本的4.80%)分割給后者。同時,張嵐擬將其之后持有股份對應的投票表決權、提名權、提案權等相關權利委托給祝國勝行使。
不出意外的是,這次“火速離婚”的消息,再一次引發大量投資者關注“離婚式減持”的質疑。但與此同時,在近期監管在減持方面不斷加碼的背景下,也開始出現不少投資者認為其“搞不好公司就減持不了”。
上市不足一年
也引發“離婚式減持”質疑
由于公司上市還不到一年,再加上此前A股老板們“離婚式減持”消息頻受關注,此次邦彥技術實控人離婚的消息,也很快引來投資者們大量相關質疑。查看部分網友評論,其中如“離婚減持概念包間雅座一位”、“沒分4.99%就是尊重韭菜”、“上市成功只待減持”等擔憂與調侃占據了多數。
“邦彥技術去年9月23日在科創板掛牌上市,到今年9月20日還不足一年時間。邦彥技術實際控制人通過離婚分配股份的行為,存在以離婚方式規避減持限制的嫌疑。”北京天達共和(成都)律師事務所張小亮律師告訴金融投資報記者。
今年7月,證監會曾表示,股份減持是股東享有的基本權利,但上市公司大股東(即控股股東、持股5%以上股東)、董監高作為“關鍵少數”,在公司經營發展、治理運行中負有專門義務和特殊責任,應當切實維護上市公司和中小股東利益,自覺規范減持行為,不得以離婚、解散清算、分立等任何方式規避減持限制。大股東、董監高因離婚、法人(或非法人組織)終止、公司分立等形式分配股份的,各方應當持續共同遵守《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規則》及交易所相關業務規則中關于股份減持的有關規定。下一步,證監會將督促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嚴格落實監管要求,發現違法違規的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張小亮律師強調稱,即便離婚,邦彥技術實際控制人與前妻也應當持續共同遵守《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相關規定關于大股東和董監高信息披露、減持額度、減持限制等規定。減持應共用額度,及時披露相關情況。
事實上,在邦彥技術本次公告中也提到:權益變動后,祝國勝、張嵐合并計算判斷大股東身份,合并適用《實施細則》第四條第一款和第五條關于減持比例的規定,即持續共用大股東集中競價交易任意連續90個自然日內減持不超過1%、大宗交易任意連續90個自然日內減持不超過2%的減持額度,并分別履行大股東集中競價減持的預披露義務等。祝國勝、張嵐在祝國勝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各自所持有的邦彥技術股份總數的25%,并分別履行董監高集中競價減持的預披露義務等。
因此,也有投資者將邦彥技術公告中符合監管最新要求的一系列內容稱為“合法技術式減持離婚”。
那么,如果外界質疑的“離婚式減持”問題依舊出現,相關責任人可能面臨哪些處罰?張小亮律師指出,如被監管發現確認存在違規減持,證券交易所應當視情節采取書面警示等監管措施和通報批評、公開譴責等紀律處分措施;情節嚴重的,證券交易所應當通過限制交易的處置措施禁止相關證券賬戶6個月內或12個月內減持股份。證監會依照有關規定采取責令改正等監管措施。如果存在信息披露違法違規的,證監會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相關規定給予責令改正,處以罰款。
監管加碼
“繞道減持”難度大增
回顧今年上半年,“離婚式減持”一度成為市場熱詞,每次有類似上市公司老板離婚的消息曝出后,公司股價因減持下跌的情況便時有發生。
例如今年4月三六零公告披露的周鴻祎胡歡夫婦離婚事件,稱前者擬將其直接持有的公司總股份6.25%分割至后者名下,彼時公司股價剛好處于高位(自年初起漲超200%)。然而自公告披露至今,公司股價已從超20元/股,跌至9.73元/股,直接“腰斬”。
今年6月,已離婚數年的昆侖萬維實控人前妻李瓊,也因為一則擬減持其離婚分割所得股份的公告“嚇壞”股民。6月20日,公司公告稱其擬減持不超過公司總股本3%的公司股票,6月21日昆侖萬維直接封死“20cm”跌停,而公司如今30.47元/股的股價,相比公告當天的收盤價62.93元/股,也同樣跌超50%。
不過,隨著近期對“繞道減持”、“變相減持”等方面的監管逐漸趨嚴,在部分觀點看來,類似上市公司重要股東想要再進行類似操作,難度已然大增。
除今年7月的不得以離婚、解散清算、分立等任何方式規避減持限制等要求外,今年8月27日,中國證監會表示,上市公司存在破發、破凈情形,或者最近三年未進行現金分紅、累計現金分紅金額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凈利潤30%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不得通過二級市場減持本公司股份。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一致行動人比照上述要求執行;上市公司披露為無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第一大股東及其實際控制人比照上述要求執行。
包括此次邦彥技術實控人離婚消息曝出后,針對類似“離婚式減持”的可能,也有不少投資者吐槽稱“想減持都減不了”,“搞不好公司還想減持?”
資料顯示,去年9月邦彥技術上市時,公司發行價為28.88元/股。然而,截至9月21日收盤,公司股價報21.3元/股,早已“破發”,存在減持限制。此外,公司上一次收盤價超過發行價,還是今年3月23日的29.03元/股,且“一日游”后便很快再度破發。
換言之,即便公司實控人真想進行減持,還需要努力經營公司,并令公司股價高于發行價后,才有機會真正實現。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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