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10 14:53 | 來源:國際金融報 | 作者:俠名 | [資訊]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商戶管理和反洗錢依然是違規行為的重災區,多家機構因反洗錢工作不合規收到巨額罰單,多位責任人因機構對商戶管理和反洗錢工作不合規而被追責。...
三方支付嚴監管持續!8月9日,據《國際金融報》記者統計央行披露的罰單信息,今年以來(按處罰時間),40家三方支付機構(包括分支機構)累計被罰沒超億元,過半數機構相關責任人也被處罰。
商戶管理和反洗錢依然是違規行為的重災區,多家機構因反洗錢工作不合規收到巨額罰單,多位責任人因機構對商戶管理和反洗錢工作不合規而被追責。分析人士指出,商戶管理和反洗錢涉及到的商戶數量多、交易規模廣,歷來是支付機構的合規薄弱之處。隨著近些年監管力度不斷加強,支付機構要加大商戶巡檢工作力度,加強反洗錢布局,提升合規意識。
40家機構被罰沒超億元
從央行已披露的罰單(截至8月9日)看,按央行作出處罰的時間統計,40家三方支付機構(包括分支機構)今年以來被罰沒11059.28萬元,26家機構被“雙罰”,相關責任人被罰合計623.16萬元。
具體來看,現代金控、聯動優勢、中付支付、易生支付、國通星驛、開店寶支付等三方支付機構多次被罰。比如,開店寶河北分公司3月11日被罰83萬元,開店寶濟南分公司在3月17日被罰款4萬元,開店寶廣西分公司在近期又被罰79萬元。
其中,銀盛支付因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以及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被罰2245萬元,是今年以來三方支付行業收到的最大罰單。
同樣被罰千萬元級別的還有快錢支付。2022年2月,快錢支付清算信息有限公司因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與身份不明客戶交易等四項原因,被央行上海分行處以罰款1004萬元,并責令限期改正。
銀盛支付、快錢支付收到千萬元級別的罰單,相關責任人并不是被罰金額最高的。《國際金融報》記者統計獲悉,時任廣東信匯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信匯電子)董事的趙玉華和董事兼總經理的王春江,因對信匯電子“未保持交易信息可追溯性及在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情節嚴重”、“將特約商戶資質審核交由外包服務機構辦理情節嚴重 ”的違法行為負有直接責任而被罰100萬元,創下今年以來相關責任人被罰最高紀錄。
零壹研究院院長于百程對《國際金融報》記者表示,第三方支付是很多網絡詐騙、洗錢違法行為的通道,針對支付市場的各種亂象,從2015年開始,央行嚴控支付機構的市場準入,出臺了備付金、分類監管等辦法,同時加大對非銀支付違規行為行政處罰的力度。
“反洗錢”成重災區
從違法違規行為類型看,反洗錢依然是重災區。央行近期開出的多張百萬元級別的罰單,均與“反洗錢”有關,多家機構反洗錢工作委員會主任、反洗錢領導小組組長一并受到處罰。
依據央行營管部(北京)披露的罰單信息,時任北京愛農驛站科技服務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反洗錢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劉國剛被警告,并處罰款16萬元;時任北京愛農驛站科技服務有限公司反洗錢部門負責人、反洗錢工作領導小組組長侯宇被處罰款6萬元。同時,時任北京滴滴支付技術有限公司總經理、反洗錢領導小組組長陳曦被警告,并處罰款17.4萬元;時任北京滴滴支付技術有限公司總經理、反洗錢領導小組組長焦陽被警告,并處罰款20.6萬元。
為何“反洗錢”依然是違法違規行為的重災區?“這主要源于支付機構落實反洗錢規定存在現實客觀困難。”博通咨詢金融行業資深分析師王蓬博對《國際金融報》記者表示,在數字經濟背景下,非銀行支付機構尤其是互聯網平臺旗下機構的服務對象多為小微商戶或個人經營者,普遍面臨覆蓋區域廣、商戶經營分散的問題,機構對商戶的線下巡檢確實存在不少困難與障礙。
實際上,央行近年來持續加碼反洗錢監管力度。2021年6月1日,央行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修訂草案公開征求意見稿)》,對違法行為分類進一步細化,并在處罰力度上大幅提升了違法罰款金額;2021年8月1日,《金融機構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監督管理辦法》正式施行,進一步完善了反洗錢義務主體范圍,正式將非銀行支付機構納入適用范圍。
從央行對相關責任人的追責力度可見一斑。因中付支付違反反洗錢業務管理相關規定,央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于1月21日對時任中付支付副總經理王偉音和風險管理部部門經理劉藝丹作出處罰,此后在5月25日又對時任中付支付副總經理的方卓銘追罰17萬元。同樣因反洗錢不力,快捷通支付總經理張磊和風控副總監彭先英先后被央行追罰12萬元和11萬元。
王蓬博表示,近年來央行加強“反洗錢”監管力度十分有必要。隨著中國擴大金融業雙向開放,“反洗錢”監管和金融風險防控向著國際看齊的壓力增大。與此同時,國內也面臨著詐騙高發,“跑分平臺”越發隱蔽,非法跨境資金支付和結算等突出的反洗錢相關問題。王蓬博建議,支付機構更應該對反洗錢工作加強重視,在對相關法律的理解、反洗錢人才儲備、自身反洗錢風控系統和建設等層面,都應該提前做好相關工作。
商戶管理仍有待加強
除“反洗錢”之外,商戶管理也是三方支付機構的薄弱環節。據《國際金融報》記者統計,在40家被處罰的機構中,超過半數的機構存在違反商戶管理規定或存在商戶風險管理不到位等違法違規情形。
央行濟南分行、石家莊中心支行和太原中心支行都對相關支付機構進行了集中整治。依據央行濟南分行披露的信息,因違反特約商戶實名制管理規定,瑞銀信支付、開店寶支付濟南分公司、付臨門支付山東分公司、山東運達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分別被罰款4萬元、4萬元、5萬元和15萬元。
此外,上海匯付數據服務有限公司石家莊分公司、福建國通星驛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現代金融控股(成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樂刷科技有限公司石家莊分公司、聯動優勢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中付支付科技有限公司石家莊分公司等8家支付機構均存在違反特約商戶實名制審核管理規定而被處罰。
易觀分析金融行業高級分析師蘇筱芮告訴《國際金融報》記者,商戶管理涉及到的商戶數量多,歷來是支付機構的合規薄弱之處。這些合規薄弱區需要內部建立完善的管理系統,編制嚴密的“防護網”,部分機構缺乏內控管理,還有部分從業人員合規意識低下,甚至為了所謂利益主動違規,給機構合規工作造成了隱患。
于百程指出,近兩年支付違規領域有所集中,包含了違反商戶管理規定、違反收單業務管理規定、違反支付結算管理規定、違反反洗錢相關規定等。當違規行為較為嚴重時,對第三方支付相關負責人同樣進行處罰,“雙罰制”比例越來越高,這也對支付機構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
針對后續支付機構的合規建設,蘇筱芮建議:一是提升合規意識,建立基本合規制度,暢通跨部門協作,明確分工的同時將責任落實到人;二是加強風控水平,靈活運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新型技術提升合規工作效率;三是適時調整策略,加大商戶巡檢等工作力度,防范外部風險蔓延。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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