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13 10:16 | 來源:電鰻快報 | 作者:俠名 | [快評]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公司履行的審批程序公司于2022年5月12日召開第一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和第一屆監事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
證券代碼:688326 證券簡稱:經緯恒潤 公告編號:2022-003 北京經緯恒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 現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北京經緯恒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2 日 召開第一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第一屆監事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響募投項目建設實施、募集資金使用計劃和保證募集資金安全的情況下,使用不超過人民幣 22 億元的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購買安全性高、流動性好、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金融機構銷售的保本現金管理產品(包括但不限于結構性存款、協定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額存單及保本型理財產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 12 個月內有效。
在上述額度和期限內,公司及子公司可以循環滾動使用。 公司董事會授權公司董事長或董事長授權人士在上述額度范圍內行使投資決策權并簽署相關文件,具體事項由公司資金管理部負責組織實施,包括但不限于:選擇合格的專業金融機構、明確現金管理金額、期間、選擇現金管理產品品種、簽署合同及協議等。
公司獨立董事對上述事項發表了明確同意的獨立意見,保薦機構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保薦機構”)對上述事項出具了核查意見。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關于同意北京經緯恒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的批復》(證監許可〔2022〕301號),公司首次向社會公眾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 股)股票 3,000.00 萬股,每股發行價格為 121.00 元,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 3,630,000,000.00 元,扣除 不含稅發行費用人民幣 141,982,599.76 元,實際募集資金凈額為人民幣3,488,017,400.24 元,本次公開發行新股的資金到位情況已經立信會計師事務 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4 月 13 日出具的信會師報字[2022]第 ZG11072 號《北京經緯恒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驗資報告》審驗確認。 為規范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保護公司及投資者權益,公司設立了相關募集資金專項賬戶。募集資金到賬后,已全部存放于經公司董事會批準開設的募集資金專項賬戶內,公司及子公司已分別與保薦機構、存放募集資金的商業銀行簽署了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及四方監管協議。
二、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基本情況 根據《北京經緯恒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科創板上市招股說明書》披露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情況,以及公司第一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第一屆監事會第五次會議根據公司實際募集資金凈額,對募集資金投資項目使用募集資金金額進行調整的相關決議,調整后的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基本情況如下: 序號 項目名稱 投資總額 調整前擬投入募集 調整后擬投入募集 (萬元) 資金金額(萬元) 資金金額(萬元) 1 經緯恒潤南通汽車電子 225,867.24 213,098.24 132,624.61 生產基地項目 2 經緯恒潤天津研發中心 167,943.18 146,534.29 91,197.62 建設項目 3 經緯恒潤數字化能力提 40,748.11 40,748.11 25,360.14 升項目 4 補充流動資金 99,619.36 99,619.36 99,619.36 合計 534,177.89 500,000.00 348,801.74 注:上表所列示的相關單項數據直接相加之和與合計數在尾數上略有差異,系因四舍五入產生。
三、本次使用部分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基本情況 (一)投資目的 為了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閑置募集資金并增加收益,在保證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正常實施、募集資金使用計劃和確保募集資金安全的情況下,公司及子公司擬使用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保障公司及股東的利益。 (二)投資額度及期限 在保證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正常實施、募集資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 子公司擬使用不超過人民幣 22 億元的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 12 個月內有效。在上述額度和期限內,公司及子公司可以循環滾動使用。 (三)投資產品品種 公司及子公司將按照相關規定嚴格控制風險,使用部分暫時閑置募集資金用于購買安全性高、流動性好、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金融機構銷售的保本現金管理產品(包括但不限于結構性存款、協定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額存單及保本型理財產品等),且該等現金管理產品不得用于質押,不用于以證券投資為目的的投資行為。 (四)實施方式 公司董事會授權公司董事長或董事長授權人士在上述額度范圍內行使投資決策權并簽署相關文件,具體事項由公司資金管理部負責組織實施,包括但不限于:選擇合格的專業金融機構、明確現金管理金額、期間、選擇現金管理產品品種、簽署合同及協議等。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將依據《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2 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1 號——規范運作》等相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不會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 (六)現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所得收益將優先用于補足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投資金額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經營所需的流動資金,并嚴格按照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及上海證券交易所關于募集資金監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資金。
四、對公司日常經營的影響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是在不影響募投項目正常實施、募集資金使用計劃和保證募集資金安全的情況下進行,不會影響公司主營業務的正常開展,亦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通過對部分暫時閑置的募集資金進行合理的現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資金的使用效率并增加收益,為公司及股東謀取較好的投資回報。 五、投資風險分析及風險控制措施 (一)投資風險 為控制風險,使用部分暫時閑置的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時,公司及子公司將適時、適量選擇安全性高、流動性好、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金融機構銷售的保本現金管理產品(包括但不限于結構性存款、協定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額存單及保本型理財產品等),但該等現金管理產品受貨幣政策及金融市場等宏觀經濟的影響,不排除收益將受到市場波動的影響。 (二)風險控制措施 1、公司將嚴格按照《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2 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1 號——規范運作》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等有關規定,辦理暫時閑置募集資金的現金管理業務,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2、公司將按照決策、執行、監督職能相分離的原則建立健全現金管理的審批、執行和監督程序,規范現金管理的各項程序,確保募集資金的資金安全。 3、公司資金管理部將嚴格遵守審慎的投資原則組織實施現金管理業務,及時分析和跟蹤銀行現金管理產品投向及進展情況,做好定期與銀行核對賬戶余額等工作,如經評估發現或判斷存在不利因素,應及時通報公司經營管理層并采取相應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資風險,保證募集資金的資金安全。 4、公司內審部對現金管理的審批情況、實際操作情況、資金使用情況及盈虧情況等進行監督和定期檢查,督促資金管理部及時進行賬務處理并根據謹慎性原則,合理地預計各項投資可能發生的收益和損失。 5、獨立董事、監事會有權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與檢查,必要時可以聘請專業機構進行審計。 6、公司相關工作人員與金融機構相關工作人員需對理財業務事項保密,未進行信息披露前未經允許不得泄露相關現金管理的方案、交易情況、結算情況、資金狀況等與現金管理業務有關的信息。 7、公司將根據監管部門的規定,在相關定期報告中披露報告期內現金管理產品投資以及相應的額度、期限、收益等內容。
六、公司履行的審批程序 公司于2022年5月12日召開第一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和第一屆監事會第 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監事會對本事項發表了明確的同意意見,保薦機構對本事項出具了核查意見。
七、專項意見說明 (一)獨立董事意見 獨立董事認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過人民幣 22 億元的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購買安全性高、流動性好、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金融機構銷售的保本現金管理產品,是在確保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正常實施以及保證募集資金安全的前提下進行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資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東利益最大化原則,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以及損害公司和股東利益,特別是中小股東的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2 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1 號——規范運作》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等有關規定,履行了必要的審議程序。作為公司的獨立董事,我們同意《關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 (二)監事會意見 監事會認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過人民幣 22 億元的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購買安全性高、流動性好、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金融機構銷售的保本現金管理產品,是在確保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正常實施以及保證募集資金安全的前提下進行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資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東利益最大化原則,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以及損害公司和股東利益,特別是中小股東的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2 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1 號——規范運作》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等有關規定,履行了必要的審議程序。監事會同意《關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 (三)保薦機構核查意見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經緯恒潤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事項已經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審議通過,獨立董事發表了明確同意意見,公司已履行了現階段相應的法律程序;公司通過購買安全性高、流動性好、 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金融機構銷售的保本現金管理產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資金的使用效率,符合《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 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1 號——規范運作》等相關規定及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保薦機構對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事項無異議。
八、上網公告附件 1、《北京經緯恒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第一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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