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14 12:33 | 來源:證券日報網 | 作者:俠名 | [上市公司]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華為曾內部發布公告通報前消費者終端業務6名員工以華為終端的知識產權牟利,涉及相關核心工程師和設計人員。批捕前,部分華為前員工已在樂視、酷派等企業就職。...
近日,一則“華為員工越權訪問機密數據被判刑”的消息沖上熱搜。該員工被指于2016年至2018年間越權訪問機密數據并牟利,華為供應商、上市公司金信諾亦卷入其中。
4月13日,《證券日報》記者聯系華為與金信諾方面,華為有關人士表示:“公司已出具諒解書,以官方為準。”
金信諾證券部人士則對記者表示:“公司在2018年已對內部涉事員工的違紀行為進行了處理,這僅是個人行為。”該人士還稱,此前公司與華為確實有合作,但對于現在是否仍是華為供應商,需要進一步核實。
上市公司金信諾卷入其中
根據中國裁判文書網披露,華為員工易某在2016年12月27日至2018年2月28日期間,多次通過郵箱將華為公司多個供應商共1183個線纜類編碼物料的采購價格發送給上市公司、華為的供應商金信諾。在2012年至2017年6月30日期間,易某收受金信諾購物卡共計7000元、籃球鞋5雙(價值16437.6元)。
易某發現ERP系統中的POL采購小程序存在漏洞,通過特定操作繞過權限控制查看系統數據,獲取線纜物料的價格信息,并將非法獲取的價格數據以發短信、打電話、發電子郵件的方式告知金信諾,從而幫助金信諾公司在華為公司的招標項目中提高中標率。
法院判決被告人易某犯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繼續向易某追繳違法所得共計人民幣23437.6元,依法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據華為相關人士反饋,華為已出具諒解書,表示對易某侵害公司的行為予以諒解。
一位長期負責投標工作的供應鏈人士稱,大型企業采購一般要走正規招標流程,投標價對于參與投標企業來說是極為重要的商業機密,如果被競爭對手獲取,則可能處于非常被動的不利位置。
對于該事件涉及的法律問題,知名IT與知識產權律師、中國互聯網協會信用評價中心法律顧問趙占領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在科技及互聯網企業內部,一些員工利用工作之便將掌握的個人信息或企業的商業秘密泄露給他人,或者超出權限非法獲取個人信息等數據,這些都是涉嫌犯罪的行為。前者通常涉及到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或侵犯商業秘密罪,后者一般涉及到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罪。”
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律師周垂青認為,在大數據時代,企業中越權訪問機密數據并牟利的行為時有發生,在定罪量刑上涉及侵犯商業秘密罪和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罪的分歧,需要結合數據是否具有特殊性質等來進行綜合判斷。
金信諾人士對記者稱:“該事件發生后,公司已在內部進行整頓,并建立了嚴格的管理制度和員工約束程序,以杜絕此類問題再發生。”
違規供應商或永不合作
作為知名企業,華為一直非常重視數據信息的安全。不過員工違法違規還是時有發生,涉及信息數據泄露、專利侵權等。此前,華為曾內部發布公告通報前消費者終端業務6名員工以華為終端的知識產權牟利,涉及相關核心工程師和設計人員。批捕前,部分華為前員工已在樂視、酷派等企業就職。
針對員工的違法違規行為,華為也在加大內部監管的力度。任正非曾稱,公司發展得越快,管理覆蓋就越不足,暫時的漏洞也會越多。
“華為維持生存的根本就是不能腐敗。”任正非還指出,公司不因為腐敗而不發展,也不因為發展而寬容腐敗;監督崗位要更多履行個人負責制。
據了解,華為每年要處理多起員工受賄的事件。去年5月份,在華為中國生態大會上,時任華為輪值董事長的徐直軍說道,有一些人進了派出所,或者監獄。針對涉事供應商,華為態度也較為明確,徐直軍表示,“如果發生了違規、業務造假等事件,華為不但要嚴格處理華為員工,還會將參與其中的伙伴也加入黑名單,永不合作。”他認為,華為要努力改進工作流程和機制,使得這些事情盡可能少發生。
中國人民大學副教授王鵬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作為大型科技企業,應加速自查,重點對供應商與員工之間連帶關系進行排查,建立一套獎懲機制,重視行業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記者了解到,目前華為已建立內部審計部。任正非曾稱,審計部是華為的“司法部隊”,通過獨立評估和事后調查建立冷威懾。“審計抓住一個縫子,不依不饒地深查到底。”
根據公開資料,大到公司經營情況,小到員工報銷車旅費用等,都屬于華為內部審計內容。
趙占領建議,除了審計部門,華為等企業要加速防范類似數據信息遭泄露的情況,在內部建立更為嚴格的監管和安全制度。
“大型科技企業對于數據的保護通常通過簽訂保密協議、競業禁止協議來約束員工及供應商。除此以外,還要配套設置好數據的保護系統與程序,以及提高員工個人信息安全意識。”周垂青認為。
《電鰻快報》
熱門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