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2-25 14:42 | 來源:新浪財經 | 作者:俠名 | [IPO]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從發明專利看,其獨立性也存疑。公司4項發明專利中有2項與杭州市市政設施監管中心共有專利。公司的獨立自主研發能力及與同行研發獨特性等存在很大的疑問。...
近日,新三板企業杭州路橋回復北交所上市關于申請文件第二輪審查問詢函。此前,北交所就公司存在就創新特征不清晰、收入合規性等問題發出質詢,公司以相關資料有待論證和完善為由延期答復。
去年6月15日,杭州路橋擬申請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股票并在精選層掛牌。2021年12月17日收到北交所下發的《關于杭州市路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請文件的第二輪審核問詢函》。今年1月14日,公司發布了關于北交所上市申請文件第二輪審查問詢函回復延期的提示性公告。
零研發創新特征模糊 是否匹配北交所定位?
杭州路橋的創新特征極不清晰,這一問題被監管首先質詢。
從研發看,公司各個報告期內無研發投入。在北交所上市時,其突擊新增研發職責。2021 年7月,公司內部制定了《關于明確2021 年度各部門工作職能的通知》,明確了公司的研發活動由總工程師辦公室人員專職負責。
來源:招股書
其次,從發明專利看,其獨立性也存疑。公司4 項發明專利中有2 項與杭州市市政設施監管中心共有專利。公司的獨立自主研發能力及與同行研發獨特性等存在很大的疑問。
值得一提的是,北交所的定位主要服務于創新特征清晰的企業。
去年10月30日晚,證監會發布北交所發行上市、再融資、持續監管等主要制度規則,并于11月15日起施行。《北京證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管理辦法(試行)》總結新三板公開發行監管實踐,復制借鑒創業板、科創板注冊制改革成熟經驗,建立和完善契合創新型中小企業特點的股票發行上市制度。
具體來看,在板塊定位方面,北交所主要服務創新型中小企業,重點支持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等領域的企業。
反觀杭州路橋,無論從研發投入,還是從研發獨立性,其創新特征均較為模糊。此外,公司最大業務占比為市政工程施工類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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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路橋是否匹配北交所定位,所從事行業是否匹配創新需求,這都決定了杭州路橋能否此次北交所上市闖關成功的關鍵所在。
自己論證自己具備創新特征?客觀與權威性待考
需要指出的是,對于杭州路橋的創新特征如此模糊,監管要求杭州路橋結合前述事實及公司經營實際,分析說明杭州路橋創新特征的具體體現,結合業務發展前景、募投項目等內容,分析杭州路橋如何實現傳統產業的轉型升級。
對于創新特征的質詢回復,杭州路橋竟然引用協會出具的評價意見。
在此次回復中,公司稱,“2022 年1 月,中國市政工程協會市政設施管理專業委員會秘書處出具《關于杭州市路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作為市政養護企業創新特征的評價意見》,市政設施管理專業委員會認為,杭州路橋具有較強的研發、創新能力,與同行業企業相比具有較強的技術先進性和競爭優勢,對全國市政養護行業的科研進步起到了示范引領作用。杭州路橋通過城市智慧化管理的實踐,探索了城市精細化管理的路徑,有效推動了傳統產業的轉型升級,業務發展前景廣闊。”
然而,種種跡象表明,這份意見函是否具有客觀公正及權威性,都值得讓人疑惑。
首先,中國市政工程協會是會員制機構,根據其相關入會規則,需要繳納一定會費才能入會。據此推測,杭州路橋或屬于中國市政工程協會付費會員企業成員之一。
來源:中國市政工程協會官網
其次,那份意見函出自“中國市政工程協會市政設施管理專業委員會秘書處”。而根據公開資料查詢發現,該委員會是由設立一個由33個會員單位組成的常委會組成,其中設施專委會秘書處就設在杭州路橋。
來源:中國市政工程協會官網
綜上,該委員會出具的創新特征意見評價是否客觀中立,是否具備獨立性,都令人十分疑惑。
值得一提的是,對于“新型環保路面修補材料及鋪牌冷補料優于普通國產同類冷補料,基本與美國冷補料性能持平”的客觀依據,公司也主要依據杭州市市政行業協會對該科研項目出具了驗收意見。
七大靈魂拷問 收入到底是否合規
杭州路橋,除了存在創新特征不清晰之外,其項目是否涉及外包、收入是否合規、財務核算是否準確等其他靈魂問題拷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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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資料顯示,杭州路橋于2017年3月3日掛牌新三板,是一家屬于土木工程建筑業的市政工程施工、維修及市政養護的運營商和服務商,主要服務于各級市政管理機構、市政經營管理企(事)業單位和部分工程主承包企業。主營業務為市政工程的養護、施工、維修。
杭州路橋,2021年實現營業收入23.29億元,同比增長16.72%,凈利潤8807.46萬元,同比增長0.03%其中,應收賬款為8.15億元,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為9203.61萬元。
公司2018 年、2019 年已完工未結算余額為4831.68萬元、4596.88 萬元,已完工未結算資產主要項目顯示,大部分項目未竣工,公司將其轉入應收賬款進行核算。這也引起監管對其財務核算準確性發出質疑。對此,公司稱屬于匹配新會計準則造成。
需要指出的是,公司應收款的披露似乎存在“欲蓋彌彰”之嫌。截至2018 年末和2019 年末,應收賬款中已完工未結算項目應為7462.44 萬元和8509.64 萬元,而原反饋意見回復中披露的金額未包含全部列入應收賬款的已完工未結算項目金額。值得一提的是,公司存在計入應收賬款的已完工未結算項目雖存在部分賬齡較長的現象。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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