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1 09:16 | 來源:中國經濟時報 | 作者:俠名 | [要聞]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從金融委的措辭可以看出,當前從嚴監管資本市場的力度和決心十分迫切。”接受中國經濟時報記者采訪的專家表示,好的制度是資本市場長遠發展的根本。此次金融委出重拳、用...
監管層再出重拳打擊資本市場違法犯罪行為。
近日,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以下簡稱“金融委”)召開第三十六次會議,研究全面落實對資本市場違法犯罪行為“零容忍”的工作要求。值得注意的是,這是4月份金融委關注到資本市場違法犯罪行為以來,2020年年內第四次在金融委會議中提及要重視資本市場違法犯罪行為。
“從金融委的措辭可以看出,當前從嚴監管資本市場的力度和決心十分迫切。”接受中國經濟時報記者采訪的專家表示,好的制度是資本市場長遠發展的根本。此次金融委出重拳、用重典,意在全力維護資本市場健康穩定和良好生態。
“是起點而不是終點”
“高層會議屢次專題聚焦資本市場違法亂象,一再強化對資本市場違法犯罪的打擊力度,表明了我國清理整頓資本市場亂象、營造法治市場、保護投資者權益的決心。”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指出,市場主體的誠信建設,事關資本市場長期健康發展。
中國銀行法學研究會理事肖颯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從宏觀層面來看,一方面,從嚴從重打擊資本市場違法違規行為是規范市場秩序、改善投資環境的迫切需要。以往欺詐發行、財務造假等違法犯罪行為成本過低,與之對應的是守法成本過高,劣幣驅逐良幣,市場無法健康發展。“零容忍”體現了我國清理整頓資本市場的決心。如深化退市制度改革,形成“有進有出、優勝劣汰”的常態化退出機制,將垃圾股、概念股踢出市場,將有助于保護投資者利益,推動資本市場的長遠發展。另一方面,從嚴從重打擊資本市場違法違規行為是保護投資者,尤其是中小投資者的利益需要。打擊資本市場違法違規行為無疑提振了投資者信心。
從現實角度而言,從嚴監管的迫切需要是因為一直以來財務造假、欺詐等行為頻發,從而倒逼了改革。財務造假等惡性違法違規行為在我國層出不窮,如康美藥業、獐子島、康得新等案件,影響惡劣,極大地損害了公平公正的市場秩序。
“所謂從嚴從重打擊資本市場違法違規行為,應當以依法為前提,重典也應有度,并非‘零容忍’監管的全部要義。”肖颯指出,法律絕非只是為了滿足快意恩仇的重典訴求,還應該注重嚴格執行實體法、嚴格遵循程序法兩方面的內容。所謂嚴格執行實體法,就是要求對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定罪量刑要嚴格執行刑法以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做到罪刑相當、罰當其罪,不能因為所謂“零容忍”,就在定罪中人為地從重處罰。所謂嚴格執行程序法,就是要求對犯罪行為的追究應當嚴格遵循刑事訴訟法的程序性規定,不折不扣地嚴格按照法定程序辦案,尤其是要注意尊重和保障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在訴訟過程中的程序性權利。
“從嚴從重打擊資本市場犯罪,應當是起點,而不是終點。”肖颯認為,最重要的不只是事后的重典懲治,而是從源頭、從過程上防微杜漸,以絕后患。要讓監管落地生根,發揮實效,首先需要的是科學完備的法律體系作為支撐,常態化監管,從行政法規范、民事規范等多個角度規范市場秩序,在觸犯刑法紅線時,用刑法作為最后一道防線,為資本市場的健康發展“保駕護航”。
“從嚴從重追究責任將是大勢所趨”
資本市場遍布機會也遍布誘惑,因此,要更好地發揮資本市場服務實體經濟的作用,需要相關部門起到良好的監督引導作用。
“此次金融委發聲并出臺多項舉措,反映了監管部門優化市場環境的決心,未來強化執法力度、從嚴從重從快追究相關主體的違法責任是大勢所趨。”劉俊海認為,當前,相關監管規章制度正在不斷完善。
肖颯告訴本報記者,《證券法》新修訂后的明顯變化,就是加大了對各項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意圖通過大幅提高違法違規成本來減少上市公司的違法行為。比如對于欺詐發行行為,從原來最高可處60萬元(未發行證券情況下)或募集資金百分之五(已發行證券情況下)的罰款,提高至最高可處2000萬元或募集資金的一倍罰款;對內幕交易違法行為,從原來最高可處違法所得5倍罰款,提高至最高可處違法所得10倍罰款。“這都表明了當前我國凈化資本市場、強化資本市場監管的決心。”
“但是,僅僅在立法上設置嚴格處罰遠遠不夠,監管要形成合力,不能只有立法沖鋒陷陣,執法也要緊跟腳步、不能松懈。”肖颯認為,當下,可以嘗試探索建立包括自律管理、日常監管、稽查處罰、刑事追責、集體訴訟和民事賠償有機銜接、權威高效的資本市場等在內的執法體系,配合著資本市場失信懲戒機制,全力提升監管有效性和市場誠信水平,形成監管合力。
此外,行政處罰不是終點,證監會在案件查辦過程中應第一時間將涉嫌犯罪行為的移送司法機關,并繼續配合司法機關對相關案件的查處,協助司法機關對相關人員進行刑事追責。同時,民事追責機制亦將發揮作用。隨著投資者近年來維權意識越來越高,多數案件在行政處罰結案后,投資者都會提起民事賠償訴訟,訴諸于法律武器維護權利,相關律師事務所及律師也參與其中,起到了積極作用。
劉俊海表示,打擊資本市場犯罪不是中國證監會一個部門的事情,而是全社會面臨的挑戰。除了由證監會采取行政執法外,還需要通過行政監管、行政處罰、行政指導、市場準入來協同合作,共同打擊資本市場違法犯罪行為,這其中涉及公安機關、檢察機關、人民法院在內的相關機構,都應當在打擊資本市場犯罪、凈化維持市場秩序方面有所擔當,有所作為。
“及時啟動集體訴訟意義重大”
業內分析認為,此次金融委“零容忍”態度、建立工作組等舉措,在操作層面完善了投資者保護的制度安排,將有效降低投資者金融投資活動成本,有利于資本市場保持長遠健康發展。
金融委會議提及的要“依法及時啟動集體訴訟”,這對資本市場具有重大意義。劉俊海表示,市場有眼睛,法律有牙齒,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刑事責任都要激活。其中,民事責任尤為關鍵,這與集體訴訟也息息相關。
“集體訴訟和刑法修訂相輔相成。”肖颯說,《刑法修正案(十一)征求意見稿》提出對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集資詐騙罪的罰金去掉上限,對集資詐騙罪的最低刑由拘役改成有期徒刑3年,增強了威懾作用,彰顯出“法律是有牙齒的”,從而保護了投資者和市場秩序。集體訴訟有助于疏通民事救濟渠道,降低維權成本,助力投資者的利益維護,也能提高企業在資本市場的違法犯罪成本。總之,這兩種方式同時發揮作用,將有助于證券市場的健康、良性發展。
刑事追責是與民事追責機制共同發揮作用,形成立體式追責體系。在肖颯看來,在康美藥業財務造假的懲處中,立體式追責已有探索。雖然根據舊《證券法》,證監會窮盡被賦予的法律手段,在對公司處以60萬元頂格罰款的同時,對實際控制人、所有涉案董監高均處以相應罰款,共計595萬元,但“行政處罰不是終點”,證監會在案件查辦過程中已經第一時間將涉嫌犯罪行為的人員移送司法機關,將繼續配合司法機關對康美藥業案進行查處,相關人員將受到刑事追責。
專家表示,集體訴訟制度有望進一步提高對惡性違法行為的綜合處罰力度,在未來的證券民事賠償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中發揮重要作用。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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