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1-07 02:45 | 來源:中國經濟網 | 作者:俠名 | [保險]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未按照規定使用經批準或者備案的保險條款、保險費率的。
銀保監會網站近日公布的黑龍江銀保監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天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天安財險”)在黑龍江的6家中心支公司均存在利用保險中介公司虛構保險中介業務套取費用、編制并提供虛假報表資料的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六十一條、第一百七十條、第一百七十一條的規定,黑龍江銀保監局對這6家中心支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進行了處罰。6家中心支公司共遭罰款438萬元,6名法定代表人及中支負責人共遭罰50萬元。
黑龍江銀保監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黑銀保監罰決字〔2019〕79號)顯示,黑龍江銀保監局決定:責令天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齊齊哈爾中心支公司改正,處罰款80萬元。給予其法定代表人何兆靜警告并處罰款10萬元。
黑龍江銀保監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黑銀保監罰決字〔2019〕80號)顯示,黑龍江銀保監局決定:責令天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中心支公司改正,處罰款80萬元。給予其法定代表人秦佟警告并處罰款10萬元。
黑龍江銀保監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黑銀保監罰決字〔2019〕81號)顯示,黑龍江銀保監局決定:責令天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中心支公司改正,處罰款64萬元。給予其法定代表人楊洪偉警告并處罰款5萬元。
黑龍江銀保監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黑銀保監罰決字〔2019〕82號)顯示,黑龍江銀保監局決定:責令天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大慶中心支公司改正,處罰款80萬元。給予其法定代表人王學文警告并處罰款10萬元。
黑龍江銀保監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黑銀保監罰決字〔2019〕83號)顯示,黑龍江銀保監局決定:責令天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雙鴨山中心支公司改正,處罰款54萬元。給予其法定代表人常儉春警告并處罰款5萬元。
黑龍江銀保監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黑銀保監罰決字〔2019〕84號)顯示,黑龍江銀保監局決定:責令天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綏化中心支公司改正,處罰款80萬元。給予其法定代表人李廣海警告并處罰款10萬元。
天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國首家由企業出資組建的股份制商業保險公司和國內第四家財產保險公司,成立于1995年1月,總部設在上海浦東,注冊資本177.6億元人民幣。上海萬通企業控股有限公司、上海市供銷綜合商社、上海航天經濟發展總公司、浦東土地發展(控股)公司、上海浦東新區經濟貿易總公司各持有10%股份。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六十一條規定:保險公司有本法第一百一十六條規定行為之一的,由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五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限制其業務范圍、責令停止接受新業務或者吊銷業務許可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七十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限制其業務范圍、責令停止接受新業務或者吊銷業務許可證:
(一)編制或者提供虛假的報告、報表、文件、資料的;
(二)拒絕或者妨礙依法監督檢查的;
(三)未按照規定使用經批準或者備案的保險條款、保險費率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一條規定: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保險專業代理機構、保險經紀人違反本法規定的,保險監督管理機構除分別依照本法第一百六十條至第一百七十條的規定對該單位給予處罰外,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并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撤銷任職資格。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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