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05 03:42 | 來源:證券日報 | 作者:邢萌 | [產業]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23號文”是對于過往房地產信托業務合規性的進一步明確,尤其是針對一些規避現有監管的模式進行了明確,“短期內房地產信托業務發展將有一定受限,尤其是前融項目、拿地配資等”。
日前,中融信托因業務違規被處罰的消息引起市場關注。公開信息顯示,作為信托業頭部公司,中融信托為首次受罰,涉及開展房地產信托業務不審慎、信托項目盡職調查不到位等,累計處罰金額共210萬元。今年來,信托業監管步伐明顯加快,已有8家信托公司收到監管下發的罰單,涉及罰沒金額超千萬元。
對此,中融信托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該處罰針對的是公司個別項目問題,公司整體業務開展不受影響。“涉及問題已嚴格按照監管意見做出相應整改,目前公司經營管理一切正常,各項業務穩妥推進中。”
需要注意的是,房地產業務成為違規集中地,近半公司“涉房”受罰。相關數據顯示,在信托業規模普降的大環境下,房地產信托規模不降反升,新增規模占比屢居首位。然而,房地產業務也一直被監管重點關注,近期銀保監會下發的“23號文”對信托公司開展房地產業務進一步嚴格規范。
對此,資深信托研究員袁吉偉對記者表示,“23號文”是對于過往房地產信托業務合規性的進一步明確,尤其是針對一些規避現有監管的模式進行了明確,“短期內房地產信托業務發展將有一定受限,尤其是前融項目、拿地配資等”。
8家信托公司
罰沒金額1103萬元
6月2日下午,經緯紡機發布公告,披露子公司中融信托收到銀保監會黑龍江監管局行政處罰決定書。公告顯示,中融信托因涉及“開展房地產信托業務不審慎”、“信托項目盡職調查不到位”、“信托項目資金來源不合規”、“信保合作項目盡職調查不到位”、“投資者適當性審查不到位”,分別被處以罰款60萬元、40萬元、30萬元、30萬元、50萬元。
隨著強監管逐漸成為常態,信托公司受罰不再是新鮮事。整體來看,加上中融信托,今年來已有8家信托公司接到監管罰單,累計罰沒金額達1103萬元,遠超于去年上半年的470萬元。
中鐵信托在研報中指出,行政處罰對信托公司影響頗大,會對信托公司的聲譽、監管評級、業務開展、對外投資等方面產生負面影響。比如在業務開展方面,信托公司申請新業務資格將會受到影響。根據《信托公司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規定,信托公司申請開辦新業務,應當符合審慎監管指標要求、監管評級良好、最近2年內無重大違法違規經營記錄。
也有業內人士分析稱,對于信托公司行政處罰應理性看待。從處罰金額來看,信托公司小額罰單居多,更多起到的是警示作用,一般不影響業務準入和評級。
袁吉偉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目前合規問題主要集中于房地產、銀信合作、證券投資信托杠桿水平等方面,這也是一直以來監管的重點,對于一些發展較快的領域也可能涉及不合規問題,諸如信保合作等,需要得到重視。”
涉房業務
成為監管關注點
今年以來,在信托業總體規模平穩下降的情況下,房地產信托逆勢增長,一季度募資規模已近2000億元。自1月份起,房地產已連續4個月成為信托資金流向最多的領域。用益信托數據顯示,今年前4個月,房地產信托的月度成立規模一直居于首位。具體來看,1月份-4月份房地產信托募集資金規模分別為660億元、375億元、787億元、566億元。
監管部門一直對大熱的房地產信托持續保持關注。
今年以來,已有3家信托公司因房地產業務違規被監管“點名”。事由分別為“開展房地產信托業務不審慎”、“違規開展房地產信托業務”、“違規發放房地產自營貸款”及“信托資金違規發放房地產貸款”。
除去行政處罰,監管部門也下發文件進一步規范房地產業務。銀保監會于5月中旬下發“23號文”,即《關于開展“鞏固治亂象成果促進合規建設”工作的通知》,對信托公司開展房地產業務提出嚴格要求,重點關注以下幾方面:向“四證”不全、開發商或其控股股東資質不達標、資本金未足額到位的房地產開發項目直接提供融資;直接或變相為房地產企業繳交土地出讓價款提供融資;直接或變相為房地產企業發放流動資金貸款等。
袁吉偉對記者解釋道,“23號文”是對過往房地產信托業務合規性的進一步明確,尤其是針對一些規避現有監管的模式進行了明確。由于各地監管局對于房地產信托業務的要求存在差異,因此“23號文”的影響在不同地區及不同信托公司間也會不同。
“總體而言,短期內房地產信托業務發展將有一定受限,尤其是前融項目、拿地配資等。未來信托公司需要加強股權投資模式的探索,尋求商業地產、存量地產領域的機遇,提升房地產信托運作的專業化水平。”袁吉偉說道。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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