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17 11:17 | 來源:未知 | 作者:蘇向杲 | [上市公司]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各地銀保監局掛牌后,對保險行業的監管力度并未放松。
各地銀保監局掛牌后,對保險行業的監管力度并未放松。據《證券日報》記者不完全統計顯示,今年1月1日-1月15日,銀保監會對保險機構(保險公司+保險中介)合計罰款達708萬元,延續去年嚴監管態勢。具體來看,1月1日-1月15日,銀保監會(含地方銀保監局)合計處罰了10家財險公司,1家壽險公司及30家保險中介公司(含專業中介、保險公估、兼業代理)。
與此前險企被罰以財險公司和壽險公司為主的情形不同,今年1月份上半月險企被罰主要以財險公司和中介公司為主,壽險公司罰金微乎其微。數據顯示,1月份上半月銀保監會合計對財險公司罰款441萬元,約占罰款總額的62%;對保險中介罰款263.4萬元,占比37%;對壽險公司罰款3萬元,占比不足1%。
財險公司罰金占比超六成
今年1月份,銀保監會對財險公司的處罰金額依然占絕大多數。
據《證券日報》記者梳理,被處罰的10家財險公司中,大型財險公司依然是被罰的重點。整體來看,1月份上半月,車險和農險業務是財險公司違規的重災區。
從車險來看,銀保監會披露的處罰函顯示,2017年1月份—9月份,永安財險總公司、省公司及所有開展車險業務的地市級分支機構的車損險、車損險附加險、商業三責險和商業三責險附加險相關的“原保險保費收入”“賠付支出”等14個財務類指標的148個明細科目未按照監管要求據實統計,設定取數規則不當,導致公司向銀保監會報送的明細數據不真實,形成編制虛假報告的事實。
非車險方面,農險依然今年以來監管處罰的重點領域。例如,內蒙古銀保監局發現,中華財險烏蘭察布中心支公司存在農業保險承保理賠檔案存在不真實、不完整問題: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期間,其農業保險承保理賠存在不真實、不完整問題檔案385份,問題檔案占檢查承保理賠檔案的比例為29%。
值得關注的是,今年有財險公司因為違規經營健康險業務被罰。
1月11日,銀保監會指出,永誠財險存在超出批準的業務范圍經營長期健康保險業務的違法行為:其自2016年4月份開始銷售澳大利亞海外學生醫療健康保險產品,銷售模式為保險人根據投保人投保時選擇的保障期間,向投保人出具多張保險期間不超過1年且保險期間連續的保單,第一年系統自動核保通過后一次性收取所有投保年度保費,并向投保人出具所有投保年度的保單,第二年保單生效前系統不再核保,保單自動生效。財務處理上,保單起保當日確認保費收入,未生效保單保費計入預收保費科目。公司官網對該產品宣傳中有“為您連續提供最長為72個月的保險保障服務”的描述。
實際上,根據《保險法》第95條“經營財產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經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批準,可以經營短期健康保險業務和意外傷害保險業務”;根據《健康保險管理辦法》第3條,“長期健康保險是指,保險期間超過一年或者保險期間雖不超過一年但含有保證續保條款的健康保險。短期健康保險是指,保險期間在一年及一年以下且不含有保證續保條款的健康保險”。因此,永誠財險業務范圍不包括長期健康保險,其一次性出具多張保單且收取多年保費,對第二年保單不再核保的行為,屬于超出批準的業務范圍經營。
30家保險中介公司被罰
近年來,在銀保監會處罰的各類保險機構中,保險中介機構因為體量小,保費收入在保險業幾大渠道中占比較低,因此罰款金額一直處于末位。而今年1月份銀保監會對保險中介的處罰力度明顯加強。
具體來看,被罰的保險中介公司包括中安聯合保險經紀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新疆中天保險代理有限公司、華康保險代理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湖北泛華保險銷售有限公司、瑞成(武漢)保險公估有限公司、湖北大同保險經紀有限公司、北京聯合經紀湖北省分公司等30家公司。
據《證券日報》記者梳理,保險中介被罰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大類:編制提供虛假監管報表;向投保人贈送洗車服務等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委托未執業登記人員開展業務;允許其他機構以本機構名義執業。
值得關注的是,今年1月份以來多家保險中介因為委托未執業登記人員開展業務而被罰,這在此前保險中介被罰的案例中頗為少見。
例如,湖北銀保監局下發的處罰函顯示,大同經紀委托155名未執業登記人員開展業務,并向其發放傭金198.67萬元;中衡公估湖北分公司委托未執業登記人員開展業務,并向其發放工資2.76萬元。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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