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銀保監會披露了一起銀行保險銷售誤導的典型案件。對于該案件,銀保監會一并處罰了讓消費者“存單變保單”的保險公司、銀行和當事人、多級責任人,處罰金額共計116萬元,并暫停銀行、保險公司相關新業務一年。
對于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監管機構一直未曾停歇,但如此次處罰一般嚴厲、且作為典型案曝光的并不多見。這向保險公司、銀行、保險消費者傳遞出明確的信號:對于銷售誤導這一嚴重損害保險消費者權益的行為,銀保監會將從嚴整治、從快處理、從重問責,適時曝光。
“存單變保單”“100周歲才能拿回本金”“退保損失嚴重”……這些并不鮮見的銷售誤導行為,直接損害了保險消費者的權益,更一點點蠶食著保險業本應美好的形象。在保險合同中,保險公司都會寫上這樣一句話:“如果您故意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對于本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我們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并不退還保險費”。但在銷售過程中,保險公司的銷售人員夸大保險責任或收益,未如實說明保險期間、不按期交費后果、解約損失和滿期給付年限等重要合同內容,以及虛假不實宣傳等不如實告知現象屢見不鮮,且屢禁不止。
顯然,對于“如實告知”,少數保險公司有著自己的雙重標準。從目前保險消費者對人身險公司的投訴四成皆因銷售誤導的實際結果來看,在消費者權益與業績壓力之間,少數保險公司很難取舍。因此,依靠保險公司自下而上、堅決杜絕行業久治難愈的頑疾,收效甚微。
但失去了消費者的信任,保險業要實現高質量發展如無源之水、無根之木。作為經營風險的特殊行業,信用是保險業的生命線,是保險公司形成核心競爭力的前提。隨著我國保險市場不斷成熟完善,未來保險公司之間的競爭將從價格轉向服務,只有誠信經營的企業才能立于不敗之地。對于保險公司自身而言,杜絕銷售誤導,避免經營風險、流動性風險、聲譽風險等,才能實現穩定健康發展。正因如此,銀保監會近期頻繁出手、力度強硬地懲治銷售誤導這一損害保險消費者的行為。
除了嚴懲,銀保監會于近日約談了2017年度保險消費投訴處理考評排名靠后10家保險公司的“一把手”,要求相關保險公司高度重視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限時整改。另外,銀保監會還向消費者發布風險提示,購買銀保產品時謹防混淆產品類型、夸大產品收益、隱瞞產品情況等銷售誤導行為,從前端預防銷售誤導行為。
值得注意的是,銀保監會此次處罰并披露的這起典型案件,是正式組建后首次對損害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典型問題和突出公司組織開展“精準打擊行動”。從效果來看,充分體現了綜合監管的優勢,不放過違法違規空白地帶、防止單方處罰“孤掌難鳴”,不僅僅震懾了違法違規的保險公司,也警示了銀行。
無論是保險公司還是相關銀行都應以此為戒,切實承擔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主體責任,樹立依法合規經營理念,妥善處置化解投訴糾紛,強化銷售行為管控,優化保險理賠服務,為人民群眾的美好生活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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