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20日,Uber的一輛自動駕駛汽車在美國亞利桑那州發生一起交通事故,汽車和一名人行橫道外過馬路的女子相撞,造成女子身亡。事故發生時,這輛Uber自動駕駛汽車正處于自動駕駛模式,以38英里的時速行駛,車上有一名司機監管,事故發生前車輛并沒有減速的跡象。
今日,美國國家運輸安全委員會在一份初步報告中稱,在事故發生前約6秒,Uber自動駕駛汽車的雷達系統觀察到了行人,但是“自動駕駛系統軟件把行人歸類為不明物體、汽車,然后是自行車”。在事故發生前1.3秒,自動駕駛系統確定有必要采取緊急剎車。
但當時,汽車由計算機來控制,自動緊急剎車功能并未啟用,目的是為了降低汽車發生不穩定行為的可能性。相反,Uber依賴于人類司機來干預。但這套系統又不能提醒人類司機。
為此,在事故發生前不到1秒鐘,人類司機才開始控制方向盤,直到事故發生后約1秒鐘,才開始剎車。
據悉,在事故發生前,汽車駕駛員曾多次低頭看汽車的中控臺。該司機在接受調查時稱,自己一直在監控自動駕駛系統界面。
Uber周三已宣布,將關閉在亞利桑那州的自動駕駛測試業務。一位發言人稱,Uber并沒有關閉全部自動駕駛項目,而是專注于在匹茲堡和加利福尼亞進行有限的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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