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力泰(16.070, 0.00, 0.00%)實控人吳國政累計減持套現18億元離場,1月24日,跨年停牌了近一個月的金力泰發布公告稱,公司第一大股東和實控人發生變更,第一大股東由吳國政變為寧夏華錦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實控人變更為中國國防金融研究會;復牌當日即遭到砸盤導致跌停。此前,金力泰曾試圖收購新三板掛牌企業銀橙傳媒,但最后以失敗告終。然而,這宗失敗的并購卻滋生了一個內幕交易案件。
今日上午,上海證監局公布對金力泰內幕交易當事人樊菁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樊菁通過其丈夫廣州證券員工寧某,提前獲知“金力泰收購銀橙傳媒”消息,并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非法交易獲利17.42萬元。對此,上海證監局決定沒收其違法所得,并處以3倍罰款,合計罰沒69.69萬元。經披露,樊菁生于1990年7月。
內幕信息形成與公開過程
金力泰自2011年上市以來,一直在尋找同行業公司做并購,上海銀橙文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銀橙傳媒)作為新三板掛牌公司也有融資需要,雙方均在尋找合作對象。2016年2月春節后,廣州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州證券)上海分公司總經理潘某向金力泰推薦了銀橙傳媒。
2016年2月23日,金力泰董事長吳國政、董事會秘書杜某華與董事李某喆在廣州證券潘某、寧某、任某熙的陪同下,前往銀橙傳媒考察,銀橙傳媒董事長隋某舉、股東李某龍、董事會秘書孫某峰、總經理王某接待。此次考察,吳國政比較滿意,決定繼續接觸下去。
此后,在廣州證券的撮合下,金力泰與銀橙傳媒的相關人員接洽兩次后,于2016年3月上旬達成收購合作意向。雙方在達成合作意向后又接洽了四次,金力泰于2016年3月22日發布《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關于重大事項停牌的公告》,宣布公司正在籌劃重大事項,自2016年3月22日開市起停牌。
2016年6月3日,金力泰公告了《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暨重大資產重組報告書(草案)》,披露金力泰擬以發行股份方式購買上海哈本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等銀橙傳媒股東方的100%股權,本次交易完成后,金力泰將間接持有銀橙傳媒63.57%股權,成為銀橙傳媒的間接控股股東。
自此,內幕信息形成時間不晚于2016年3月10日,2016年6月3日公開。寧某作為廣州證券上海分公司員工參與了收購事項,為內幕信息知情人,知悉時間不晚于2016年3月10日。
知情人90后妻子內幕交易情況
然而,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內幕信息知情人廣州證券寧某的妻子樊菁利用“徐某新”中山證券賬戶買入“金力泰”19.7萬股,成交金額137.98萬元,并于股票復牌后全部賣出,成交金額154.25萬元,盈利17.42萬元。
“徐某新”中山證券賬戶于2015年6月1日開立于中山證券上海東園路營業部。該賬戶于2016年3月18日買入“金力泰”股票19.7萬股,成交金額137.98萬元。內幕信息公開后,“徐某新”中山證券賬戶于復牌當日2016年7月8日將所持“金力泰”股票全部賣出,盈利總計17.42萬元。內幕信息敏感期內,“徐某新”中山證券賬戶交易“金力泰”股票的資金來自于樊菁銀行賬戶,并通過樊菁的手機下單操作。
經上海證監局調查,樊菁的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七十三條、第七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二百零二條所述內幕交易行為;有相關人員的詢問筆錄、相關公告、相關證券賬戶資料、銀行賬戶資料、IP地址等證據加以佐證。依據《證券法》第二百零二條的規定,上海證監局決定沒收樊菁違法所得17.42萬元,并處以52.27萬元罰款。
樊菁收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應將罰款匯交給證監會。到期不繳納罰款,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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