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11 05:27 | 來源:未知 | 作者:未知 | [產業]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上周四(12月7日),證監會發行監管部發布《關于首次公開發行股票預先披露等問題(2017年12月6日修訂)》和《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申請審核過程
監管政策的落地,將逐漸打破過去形成的發行人、保薦人、會計師事務所之間的利益聯盟。以后,發行人與中介服務機構只有相互刨根問底,才能保證各自在新股發行和上市過程中利益最大化。
此前,在發行市場上,有一些中介機構違規受罰影響擬IPO企業的例子。比如,今年2月份瑞華會計師事務所因違規被暫停證券業務拖累擬上市公司。也有擬上市公司存在問題拖累中介機構,比如,近期西鳳酒被爆出經銷商行賄獲得股權,IPO進度受到影響,保薦券商中信證券有可能受波及。
在新股發行上市的過程中,發行人和中介服務機構利益訴求是一致的,即以最快的速度上市。這樣的利益訴求可能導致雙方有對發行人存在的瑕疵進行美化和包裝的動機。同時,發審委基于對保薦人、會計師及發行人的信任,淡化了對IPO信息及財務報表真實性的質疑、判斷與審核,出現了個別公司信息造假、欺詐上市的情況,損害了二級市場投資者的利益。
在退市制度尚未完全成熟以及處罰力度有限的情況下,中介市場也出現了“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某些中介機構不斷降低執業標準,“配合”上市公司完成上市任務,甚至有中介機構存在“拿人錢財替人消災”的想法。
這些問題的后果嚴重。首先,沒有實現資本市場優化資源配置的作用;其次,中介服務機構市場“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不但損害了行業形象,也無法讓那些遵紀守法、勤勉盡責的中介機構做大做強;再次,造假上市最終損害的還是投資者的利益。我國以散戶為主的投資者結構決定了維權困難重重,進而影響了投資者對資本市場的信心。
新的監管政策有助于讓各個市場參與主體相互監督、各盡其責,共同為二級市場篩選出更多優質的上市公司,促進形成多贏局面。(經濟日報 溫寶臣)
(責任編輯:華青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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