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22 08:52 | 來源:未知 | 作者: 郭晉暉 祝嫣然 | [產業]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中國政法大學商學院資本金融系主任胡繼曄告訴第一財經記者,劃轉國有資本主要是為了應對未來的需要。據他測算,真正動用這筆戰略儲備資金要到2035年前后。
第一財經記者采訪獨家獲悉,壟斷央企有望率先參與第三輪國有資產充實社保基金的首批試點;上市公司國有股則將由上一級企業集團統一劃轉;《方案》全面實施后,國資劃轉社保基金的股權總價值將在5萬億~10萬億元區間內。
中國政法大學商學院資本金融系主任胡繼曄告訴第一財經記者,劃轉國有資本主要是為了應對未來的需要。據他測算,真正動用這筆戰略儲備資金要到2035年前后。
廣發策略的一份研報顯示,涉及的上市國企將引入社保這類資質優秀的財務投資者,不干預日常經營,收益主要來源于股權分紅,將進一步凸顯高分紅公司的價值,利好上市國企長期發展。
優質央企或入選首批試點
根據《方案》,2017年將選擇部分中央企業和部分省份開展試點。中央企業包括國務院國資委監管的中央管理企業3至5家、中央金融機構2家。
哪些企業將率先參與試點?中國人民大學國企改革與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李錦告訴第一財經記者,入選試點的央企可能是一般市場競爭性企業,也有可能是特殊功能類的央企,比如軍工、石油等壟斷類央企,但一定是經營狀況比較好且具備持續發展能力的企業。中央金融機構的試點則涉及銀行、保險、證券等行業。
董登新則認為,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大集團中的其中一家很有可能入選首批試點,金融類試點企業則可能會選擇銀行類機構。
《方案》提出,劃轉的中央企業國有股權,由國務院委托社保基金會負責集中持有,單獨核算,接受考核和監督。同時,與現行基本養老保險體制相適應,劃轉的地方企業國有股權,由各省級人民政府設立國有獨資公司集中持有、管理和運營;也可將劃轉的國有股權委托本省(區、市)具有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功能的公司專戶管理。
天弘基金首席經濟學家熊軍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央企股權的承接主體明確為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但地方國資劃撥的承接主體并沒有明確,只是提供了一個方向。當記者問及地方會否成立省級社保基金會來作為承接主體時,熊軍認為不一定,地方也可以成立國有獨資公司來對國有股權進行管理運營。
胡繼曄表示,由于國有資產是按照每一級政府所有,央企的承接主體社保基金會與地方的承接主體之間沒有上下級和隸屬關系。
上市公司國有股隨企業集團劃轉
財政部就《方案》有關問題答記者問時表示,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主要劃轉對象是中央和地方企業集團的股權,一般不涉及上市企業。
對于“一般不涉及上市企業”的表述,第一財經采訪的業內人士均表示,這并不是指不劃轉上市公司的國有股,而是指大部分上市公司不需要單獨進行股權劃轉,由持股的企業集團統一劃轉。
熊軍對第一財經表示,國有企業集團由上市公司和非主營業務組成,集團公司的股權包含上市公司的股權。
董登新表示,通過企業集團來劃撥可以簡化劃轉的工作量。企業集團持有多家上市公司的股權,通過企業集團劃撥,可以將集團持有的上市公司國有股權和非上市公司國有股權一次性撥給承接主體。比如,中央匯金公司持有大型國有銀行的股份,只需通過匯金公司層面來劃轉而不需要通過每家銀行單獨劃轉。
根據《方案》,為避免對企業國有股權的重復劃轉,《方案》規定,中央和地方企業集團已完成公司制改革的,直接劃轉企業集團的股權。考慮到現階段部分企業集團是全民所有制企業,尚不具備劃轉股權的條件,方案提出,中央和地方企業集團未完成公司制改革的,抓緊推進改革,改制后按要求劃轉企業集團的股權;探索劃轉未完成公司制改革的企業集團所屬一級子公司的股權。
《方案》全面實施后,劃轉充實社保的國資總額有多少?董登新保守估計,劃轉國有資本的總額會比2016年末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余翻一番,即達到7萬億。胡繼曄則表示,由于國有股的情況錯綜復雜,很難準確估算劃撥規模,劃轉總額應在5萬億~10萬億區間內。
國企迎來“沉睡的股東”
2001年開始,我國一共進行了三輪國有資產充實社保基金的政策。董登新表示,這一次與前兩次最大的不同是,前兩次政策只對IPO(首次公開募股)部分股權或增發部分股權“減持”或“轉持”10%,而這一次則是要求對全部國有股“劃轉”10%。
他認為,雖然此次劃轉的規模遠大于前兩次,但規定了較長的禁售期,不會對當前股市造成實質影響,“即使三年之后禁售期滿,除了個別養老金缺口比較大的地區可能會變現外,大部分承接主體仍會長期持有,不會沖擊資本市場。”
人社部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發布的《中國社會保險發展年度報告2016》顯示,2016年我國有7個省份當期收不抵支,分別是河北、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湖北和青海。其中,黑龍江的收支情況最嚴峻,當年收入890億元,支出1210億元,累計結余為-232億元。
董登新認為,像黑龍江這樣養老保險制度已經形成“硬負債”的地區,很有可能需要變現國有股來支付養老金,但全國大部分地區都會選擇長期持有。
胡繼曄說,國資劃轉社保后,社保基金會等承接主體不用參與公司治理,相當于國企有了一位“沉睡的股東”。國資劃轉之后的收益主要由兩部分組成:在禁售期內主要是分紅或利潤分成,禁售期之后則會有股權流通帶來的增值。隨著我國資本市場的發展,后者的收益將遠大于前者。
李錦表示,社保基金會等承接主體作為財務投資者,享有所劃入國有股權的收益權和處置權。社保基金會等承接主體的收益主要來源于股權分紅,經批準也可以通過國有資本運作獲取收益。國有資本運作主要是國有資本的結構調整和有序進退,目標是實現國有資本保值增值,獲取更多收益。
長期持有將是承接主體的理性選擇。財政部在答記者問中也明確表示,目前,我國企業養老保險基金總體上有較大規模的結余,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有相當大的存量,短期內財政部門不會對劃轉的國有資本實施收益收繳,不會導致承接主體變現國有資本。
李錦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對于少量涉及的上市企業,劃轉是原國有股東將其10%的股權轉至社保基金會等承接主體,屬于國有股權的多元化持有,不改變企業國有股權的屬性和總量,利好國企改革進一步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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