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30 11:04 | 來源:未知 | 作者:王日晨 | [房地產]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近年來,商品房配建保障房或自住房的項目越來越多,而一些開發商為了保證所謂商品房的品質,人為將小區內的商品房和保障房、自住房隔開。針對此類現象,北京市住建委日前發布了
最近一段時間,據部分北京業主反映,自己所在的小區里,開發商使用圍欄等將自住房部分和商品房部分強行分割,小區綠化等偏向安排在商品房部分,對自住房有失公平。
北京市住建委在公告中強調,目前已采取嚴厲措施,要求開發企業在辦理預售許可前,必須嚴格按照規劃許可內容和規劃總平面圖確定的平面布局進行住宅項目建設,并承諾未經許可不得自行設置任何形式的區域隔離,確保同一建設項目區域內道路通暢、綠地共享、附屬配套設施共用。
同時,要求開發企業在進行房屋銷售時,必須在售樓處明顯位置公示經規劃部門批準的建設項目區域設置情況。住建委方面指出,開發企業違法設置隔離障礙的,將不予批準預售許可、暫停網簽。
實際上,對于整治小區的分隔問題,官方早已三令五申。
8月23日,北京市住保辦組織召開《北京市商品房配建保障房小區分隔治理工作部署會》,就明確指出分隔問題是政府重點督辦問題,要求存在分隔措施的項目于8月31日前自行拆除;9月1日起各部門將組織專項檢查,如未拆除的進行強制拆除;對不予拆除的單位列入黑名單,不排除采用資質、網簽等方式處罰。
今年5月,針對北京市朝陽區、大興區、房山區存在分隔管理問題的五個商品房配建保障房項目,北京市住建委住保辦已經會同物業處、監察執法大隊,以及朝陽、大興和房山區住建委、房管局對開發建設單位和物業企業進行了約談,并責令其限期整改。
早在2015年,北京市住建委發布的《進一步加強保障性住房等住房物業服務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就提到過:新建商品住房配建項目,商品住房與保障性住房分區域實施物業管理的,建設單位應按照本市規劃設計指標,分區域建設公共建筑和共用設施,分別配套設備設施;實施統一物業管理的,建設單位不得通過增設圍欄、綠植等方式,將同一個物業管理區域內的保障性住房與商品住房分割。
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認為,從物權法的角度來說,在同一宗地中,所有的公攤部分,每個業主在其中都擁有一定的權益,如果開發商人為的通過設置隔離,的確是侵占了更多像自住房或保障房業主的權益,所以北京的新政應該說也是一個補漏洞的措施。在這樣的嚴厲政策下,未來小區中的這種不平等現象有望逐漸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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