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年之內兩度被立案調查,“從嚴監管”,在西南證券(6.570, -0.32, -4.64%)的實際案例中得以印證。
3月18日,西南證券再次公告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調查通知書》:因在從事上市公司并購重組財務顧問業務活動中涉嫌違反證券法律法規,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調查。
在2016年6月23日,西南證券也曾公告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
來看看西南證券的二度被立案調查釋放哪些監管信號吧:
1、直接影響:投行業務受重創
西南證券的一紙被立案調查的公告如此吸引市場眼球,主要有兩個原因:
1.證監會宣布將對九好集團“忽悠式”重組案“中介機構未勤勉盡責行為深挖嚴查”的話音尚未落地。
2.西南證券保薦項目再度受到立案調查的“連累”。
西南證券公告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處于立案調查期間,中國證監會暫不受理公司作為保薦機構的推薦,暫不受理相關保薦代表人具體負責的推薦,暫不受理公司作為獨立財務顧問出具的文件,預計公司投資銀行業務在立案調查期間將受到影響。
根據公開信息,西南證券將有18個投行項目被“拖累”,其中包括IPO項目10個,再融資項目6個,并購重組項目2個。
更關鍵的是,西南證券方面表示,公司投行業務受到影響,可能對公司當期經營業績造成一定影響。
2、監管動向:立案調查與投行業務尚未“脫鉤”
“西南證券保薦項目再遭連坐”,這是近日市場關注焦點之一。
2017年2月24日,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張曉軍在介紹修改后的《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許可實施程序規定》(以下簡稱《行政許可實施程序規定》)時表示,強化證券中介機構的主體責任意識,督促其勤勉盡責,進一步發揮好核查把關作用,同時也把握好與“持續服務”之間的平衡關系,注意恰當處理涉案證券中介機構與非涉案行政許可申請人、涉嫌違法違規業務與其他業務、涉案證券中介機構中機構責任與個人責任等幾組關系。
如何做到“恰當處理”呢?
根據《行政許可實施程序規定》,
一是當證券中介機構或其從業人員涉嫌違法違規被立案調查,或者被司法機關偵查,尚未結案的,證監會將不予受理或中止審查其出具的同類業務的行政許可申請文件。
二是建立中止審查的恢復審查機制。在審項目被中止審查的,證券中介機構應當指派與被調查事項無關的人員進行復核。經復核,申請事項符合行政許可的,證監會可以恢復審查;否則,終止審查。
市場人士繼續關注是否還會“連坐”。此次西南證券保薦項目再遭“連坐”,不排除時間因素的影響:
投行人士表示,證監會2月份修改的《行政許可實施程序規定》仍在公開征求意見階段,上述修改征求意見的反饋截止時間為3月26日,預計監管措施的調整此后才能正式落地。目前,中介機構被立案調查與行政許可申請掛鉤機制未脫鉤,《行政許可實施程序規定》修改實施后,掛鉤機制將進一步完善。
3、行業預期:中介監管仍將出重拳
西南證券遭遇立案調查,市場人士不禁聯想到九好集團與鞍重股份(23.300, -0.19, -0.81%)聯手操作的“忽悠式”重組案,而西南證券正是該并購重組的獨立財務顧問。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張曉軍表示,這是企圖將有毒資產裝進上市公司的重大信息披露違法案。由于稽查執法力量的及時介入,此單“忽悠式”重組被遏止在信息披露違法階段。九好集團及鞍重股份的信息披露存在虛假記載和重大遺漏。下一步,發現涉嫌犯罪的,證監會將堅決移送公安機關。對于本案中介機構未勤勉盡責行為將深挖嚴查,發現違法堅決予以查處。
機構人士表示,
該“忽悠式”重組案被嚴懲,表明重大資產重組正迎來全方位、全鏈條地加強監管。2017年,隨著依法從嚴全面監管的持續推進,對中介機構的監管料將持續加強,對中介違法違規案件的處罰力度也將加大。
背景
2016年以來,中介機構違法案件受到監管層面重點打擊。興業證券(7.790, -0.04, -0.51%)、信達證券、中德證券、中投證券、北京興華會計師事務所、立信會計師事務所、原國富浩華會計師事務所、利安達會計師事務所、北京中同華資產評估有限公司、開元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北京市中銀律師事務所等多家機構因在保薦、承銷、財務顧問、審計、資產評估、法律服務等業務中未勤勉盡責依法受到相應處罰。
監管方面表示,將切實加大對中介機構的監管執法力度,全方位督促中介機構承擔起資本市場“看門人”角色,發揮完善市場化約束機制、改善上市公司治理的積極作用。
4、案例警示:“看門人”角色不可懈怠
中德證券財務顧問業務未勤勉盡責案
2016年2月,云南證監局在日常監管中發現該案違法線索。經查,在沈機集團擬向紫光卓遠轉讓昆明機床股份過程中,昆明機床、沈機集團未披露“3個月自動解除”等協議生效條件和特殊條款,紫光卓遠未完整披露協議的生效條件,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遺漏;且沈機集團、紫光卓遠未按照規定披露沈機集團回購昆明機床資產的股份轉讓補充協議。
中德證券作為紫光卓遠聘請的財務顧問,為自己撰寫的《詳式權益變動報告書》出具了核查意見和聲明,未勤勉盡責,導致未發現紫光卓遠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遺漏。
證監會已對中德證券作出沒收業務收入300萬元,并處以300萬元罰款的處罰。本案的依法查處與公開,對推動證券服務機構與人員歸位盡責,維護資本市場三公原則,保護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具有積極意義。
立信會計師事務所、中同華資產評估有限公司未勤勉盡責案
本案來源于稽查總隊在查處“2015證監法網專項行動”首批部署案件過程中發現的違法線索。
立信會計事務所在為大智慧(6.610, -0.04, -0.60%)開展2013年年報審計業務中未勤勉盡責,未執行必要審計程序,未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
北京中同華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在大智慧下屬公司股股東權益價值評估過程中,違反多項執業準則規定,包括以預先設定的價值作為評估結論、評估結論存在具有重要影響的實質性遺漏、未披露評估期間發生的重大事項、未對現金等實施有效的評估程序、評估報告出具日期早于內部審核日期等。
兩家中介機構未勤勉盡責,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證監會依法沒收上述機構相關業務收入,并分別處以違法所得三倍金額的罰款。證監會將突出強化中介機構檢查驗證、專業把關的法定職責定位,切實提升中介機構服務水平,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利安達會計事務所違法違規案
本案來源于福建證監局在查處“2015證監法網”專項行動第五批部署案件過程中發現的違法線索。
2014年5月,福建金森(34.060, -0.05, -0.15%)林業股份有限公司開展并購福建連城蘭花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權的工作,利安達會計事務所系本次重大資產重組的審計機構。經查,福建金森《重大資產重組方案報告書(草案)》》中存在虛假記載,審計過程中,利安達違反《審計準則》相關規定未勤勉盡責,導致所出具的審計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本次資產重組中,福建金森曾先后頻繁更換多家會計事務所,利安達在此前已有多次因未勤勉盡責而被行政處罰的情況下,仍為其出具虛假審計報告,情節惡劣。
證監會依法沒收利安達業務收入并處罰款。2016年8月,證監會與財政部作出暫停利安達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承接新的證券業務并責令限期整改的處理決定。審計機構及其相關責任人員應恪守獨立性原則,切實做到不沾假、不幫假、不造假,做好資本市場的“守門員”和“把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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