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1-12 05:01 | 來源:未知 | 作者:未知 | [上市公司]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2017年1月11日,記者獨家獲悉,四川保監局已于近日下發落實《關于做好保險專業中介業務許可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
2017年1月11日,記者獨家獲悉,四川保監局已于近日下發落實《關于做好保險專業中介業務許可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有關問題的文件,要求轄內保險專業中介機構確保股東出資自有真實合法、實施注冊資本托管制度、按照規定投保職業責任保險或繳存保證金。
其中,最為引人關注的要求是,《通知》發布前設立的保險專業中介機構須將不少于公司注冊資本10%的資金存入托管賬戶;而在此之前,保險專業中介機構則是將不少于公司注冊資本5%的資金存入托管賬戶或者投保職業責任保險。
對此,一位知情人士對記者表示,“不僅是四川保監局,各地保監局都在陸續下發相關通知,督促保險專業中介機構達到《通知》要求。根據《通知》,實施注冊資本托管制度,按照規定投保職業責任保險或繳存保證金,二者缺一不可。各地都對存量公司按照不少于10%的比例執行,這有利于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半年內完成注冊資本托管
具體而言,四川保監局要求,《通知》發布前設立的保險專業代理及經紀法人機構,必須在2017年3月29日前在17家大型商業銀行或股份制商業銀行中選擇1家簽訂托管協議,開立托管賬戶,將不少于公司注冊資本10%的資金存入該托管賬戶,上述資金僅能用于投資大額協議存款、定期存款,且不得質押;托管后剩余注冊資本的運用應該符合《通知》要求;鼓勵《通知》發布前設立的公司將全部注冊資本進行托管。
事實上,對于注冊資本托管制度,尤其是《通知》發布前設立的保險專業中介機構注冊資本的托管比例,始終是備受市場關注的話題。根據《通知》要求,申請保險代理、經紀業務許可的保險專業中介機構應在大型商業銀行或股份制商業銀行等具有托管經驗的銀行中選擇1家,簽訂托管協議。
并開立托管賬戶,將全部注冊資本存入托管賬戶;已經取得許可證的保險專業中介機構(除保險中介集團公司外)應自即日起6個月內完成注冊資本托管。
前述知情人士對記者說,“各地都對存量公司按照不少于10%的比例執行,但是要求完成托管的時間有先有后,如浙江要求在2017年2月29日前完成,四川、遼寧是3月29日前完成,其他更多則是4月29日前完成。”
另據記者獲悉,四川保監局給出的17家大型商業銀行或股份制商業銀行,分別為工、農、中、建、交五大行,以及中信、光大、華夏、民生、招商行、興業、廣發、平安、浦發、恒豐、浙商和渤海銀行。
形成良幣驅逐劣幣趨勢
對于上述要求,保險專業中介機構人士普遍認為,這是一種平穩過渡的方式,有利于市場健康發展。記者查閱相關文件發現,目前,設立保險專業代理公司和保險經紀公司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5000萬元,并且保險經紀公司的注冊資本必須為實繳貨幣資本。
“5000萬元對于一些中小保險專業中介機構而言,并不是一筆小數目,而實施注冊資本托管制度則是在無形中提高了準入門檻,對存量和增量公司都會產生一定影響。目前來看,這一比例要求是一種較為合理的比例。”齊魯保險代理有限公司董事長曹景敏對記者說道。
“實際上,如果要求存量公司按照公司注冊資本100%的資金存入托管賬戶,既不現實,也非易事。”一位廣州保險專業中介機構人士則對記者直言,“實施注冊資本托管制度對整個保險專業中介市場均有較大影響。近兩年來,新增公司數量有限,一些公司尤其是成立時間較長公司的注冊資本已經花費出去,無法一蹴而就。”
不過,江蘇萬舜保險代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許振芳告訴記者,“實施注冊資本托管制度與金融大環境有關,是一種嚴監管的趨勢,有利于‘保險姓保’,其潛在導向是鼓勵有實力做大做強的公司發展壯大,淘汰一些沒有實力,如擁有牌照不做業務、等著售賣牌照的公司,這將成為一個分水嶺。”
據悉,下一步,保監會一方面將按照法律法規及《通知》的要求嚴格審核,依法批準合格的申請人進入市場;另一方面則對存量公司注冊資本托管等后續問題進一步聽取市場和監管的意見,采取符合實際的政策措施,實現平穩過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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